(二)烟尘控制和噪声达标区创建卓有成效。我市市区烟尘控制区始创于1989年,最初创建了4.8平方公里,自2003年四次面积扩大后,烟控区面积已达到27.6平方公里,全年API指数均小于100。1997年海宁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海宁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分划方案,1998年市区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自1999年市区开始创建噪声达标区,目前达标区域已达15.14平方公里。
(三)饮用水源保护得到加强。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实施了全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在2000年和2001年分别创建了长山河、泰山桥港规范化饮用水源保护区,并每年作好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巩固和完善工作,严格控制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加强监督工作。市委、人大、市府、政协每年二次对水源保护情况进行检查,海宁市环保监测站每月对水源水质进行监测。为及时掌握水源水质情况,建立了交界断面的联合监测制度,2005年又在水源上游建设了在线监测。
(四)污水处理工程投入运行。列入我市的“新世纪十大工程”之一总投资19149万元,以SBR法为主体技术的处理能力为10万吨/日的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已经建成运行。现市区生活污水入网率处理率已达67%,排放污水各项指标,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日处理5万吨的海宁西部污水处理厂也正式启用。
(五)工业污染治理成效显著。1998年我市圆满实现太湖流域限期治理达标、2000年完成环境保护“一控双达标”两项工业污染源治理攻坚任务。近年来,狠抓长效管理,通过完善设施、加强培训、规范操作、实时监控、严格执法、截污入网等手段,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有效地巩固了治理成果。实现了近年来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六、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市卫生监督所积极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在巩固基础上使我市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断提高,饮用水质量稳定可靠,有效保障了人民身体健康,促进了我市经济发展。
(一)至2005年9月,全市有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696家,其中旅馆业136家,文化娱乐业487家,公共浴室87家,理发美容店955家,其他场所31家。市区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738家,占全市总数的37%,公共场所从业人员3694人。2003年以来开展了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达11070人次,体检培训率每年均达到100%,对体检中发现的11名“五病患者”作了“调岗”处理。
(二)全市有集中式供水企业52家,供水人口67.3万,市区有地面水厂1家,日供水能力6万吨,供水人口8.7万,市区有高层水箱132只。2003至2005分别会同市建设局对全市建制镇水厂开展了监督检查。每年对市区双喜桥水厂按规定开展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卫生监测,其中水源水、出厂水、二个管网水监测点每年丰水期、枯水期分别开展二次全分析采样检测项目28个,全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对市区6个管网水点每月采样监测1次。三年来管网水“四项指标”合格率均在98%以上。同时每年对市区高层水箱按要求开展了每季一次的水质监测。
(三)通过对从业人员宣传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卫生知识培训,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卫生意识、法制意识普遍提高,同时加大了监督、监测力度,每年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活动,使公共场所卫生实施逐步完善,卫生条件明显改善。理发美容店基本做到室内通风良好、消毒设施齐全,旅馆招待所基本作到床上用品一客一换,顾客用具消毒工作落实,公共浴室消毒设施齐全,歌舞厅室内通风良好,禁烟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地面水厂水质管理制度严格、措施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