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近年来各级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总量逐年增长、结构不断优化,并且加大了对农村和基层医疗卫生的倾斜力度,但是,仍不能满足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资金需求。
2.基层政府投入责任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根据《医改意见》和《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的意见》要求,地方政府对城乡基层卫生投入承担主要责任,特别是实行乡镇医疗机构上划到县级管理和省管县财政体制之后,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主要由县、区级财政承担。但是,一些应由本级政府承担的财政补助责任没有得到认真落实,更多地依赖上级财政补助。
(二)医疗资源分布不均
目前我国总体卫生资源不足,配置还不合理,本应为“金字塔”结构的医疗卫生体系,在我国却呈现为“倒金字塔”型:70%左右的卫生资源在城市,高新技术、优秀卫生人才集中在大城市的大医院,广大农村只拥有30%左右的卫生资源,这就导致乡镇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和条件差,缺乏合格的医疗人才。
(三)医疗补偿体系不健全
近年来, 我国基层虽然在政府的主导下建立起了新农村合作医疗
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但是, 基层医疗保障无论是在范围还是在程度标准上都远远低于城市医疗保障标准。
1.我国基层医疗保障管理混乱,服务功能界定不清、价格体系不完善导致政府补助缺乏依据
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中除基本医疗服务外,更多的是公
共卫生服务和准公共卫生服务。但目前,国家对公共卫生服务、准公共卫生服务和非公共卫生服务还没有明确的界定,更没有确立相应的公共卫生服务价格体系,导致各级政府购买或补贴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和准公共卫生服务缺乏足够的依据,对基层卫生服务的补偿机制难以真正实施。
2.在医疗保障基金的管理和发放上经常发生矛盾, 资金管理透明度不够高
由于地方政府每个部门所处的地位和利益不同, 多头管理,相互
扯皮, 办事效率低下, 严重影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透明度, 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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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医疗后无法及时甚至不能够得到医疗保险的额外补偿,这种低效能的管理方式已经影响到了我国基层医疗保障的推行。
(四)对基层医疗人才的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政府对基层医护人员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基层工作环境差、
工资待遇低、编制、职称和社会保障问题无法得到解决,一些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务人员想方设法调至上级医院,或干脆辞职至发达地区打工,基层医疗队伍流失严重。另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学历和职称水平偏低,无学历、无职称人员占有相当比重,年龄、知识、职称结构不合理,医护人员长期得不到培训,都导致基层医疗服务难以满足群众需求,群众不得不到大城市看病。
(五)居民经济收入水平低
目前就全国而言,农民的收入增长指数小于医疗费用的上涨指数,抗大病的能力较低。地区之间,甚至同一地区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较大,大部分群众剔除支出后少有剩余,而医疗费用的大幅攀升,使无钱看病买药、无钱看病住院的农民显著增加,大部分农民陷入了低收入、低卫生服务需求、低卫生服务利用、低健康再到低收入的恶性循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大量存在。
三、基层医疗改革的方向
医药卫生业关系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如何改革现行体制才能使医疗服务回归公益性使群众就医问药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紧迫工作。
(一)加大政府对基层的投入
1.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要确定重点,优化投入结构,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尽可能地发挥更大的效益
一是适当向基层卫生倾斜。加大对基层卫生投入,在一定程度上校正卫生资源过度流向城市的倾向,保证群众获得最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更多享受到政府卫生投入带来的好处。二是侧重对医疗服务“需方”的投入,特别是加大对弱势群体的财政补助。通过加大公共财政对需方的投入,利用财政补贴引导居民(农民)参保。补贴“需方”便于财政投入更有针对性地照顾特定群体,如贫困群体,由此可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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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公平。当然,在财政投入以“补需方”为主的同时,也应当在特定领域加强对“供方”的投入。
2.建立基层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
要转变政府投入方式,以投入促改革,建立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管理办法。按照各级政府事权划分要求,市、县级政府是基层卫生经费的投入主体。但从目前的情况看,中央和省级的补助在逐年加大,已承担了大部分基层公共卫生的经费补助,基层卫生投入不足主要反映在市、县级政府应该承担的基层卫生事业和公共卫生补助方面。因此,要强化市、县级财政的责任,对市、县级财政的基层卫生投入情况进行考核,加大对基层卫生投入的约束力。
(二)调整和优化基层医疗资源配置
在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中,中央和省分年度重点支持政府举办、未达标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基本医疗设备购置。县级医院将成为最大的政策受益方,而大幅增加医疗设备则是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填平补齐、分级负责、激励先进”的原则,改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合理配置基本医疗设备。同时,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对于工作积极主动、已经取得明显成效的县(市、区),省级安排建设项目和资金时可优先考虑。切实推行卫生资源规划管理,搞好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合理调整医疗机构布局,尽可能的把企业剥离出来的医院、新建民营医院、高校附属医院,转建成专科医院,做到“大专科小综合”。最后,建立城市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发挥价格、基本医疗保障支付政策等的引导和调控作用,通过合作、托管、重组等方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
(三)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发展建设规划统筹安排。日常运转支出,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补助在严格界定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基础上,以“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方式实施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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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定任务
依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能力和乡镇基本情况,按照适宜功能、适宜技术和适宜标准进行核定。其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要统一纳入年度任务。
2.核定收支
核定收入以医疗卫生机构近三年业务收入,剔除药品收入后的平均数为基数,根据政策、物价等影响因素进行调整后核定收入数。核定支出,人员工资支出与事业单位工资相衔接,按核定人员编制和人员工资标准核定;日常运转公用经费按定项定额核定。
3.绩效考核给予实际补助
政府在核定收支的基础上对差额进行补助。差额补助要进行绩效考
核,对未完成核定收支任务形成的缺口财政不予补助。
(四)提高基层医疗保障水平
要坚持基本医疗保险“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以此来提高基层医疗保障水平,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1.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的筹资标准
通过提高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并适当提
高个人缴费标准,以此保障基层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2.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
随着经济发展和筹资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制度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3.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
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4.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保参合,对经济困难家庭人员难以自负的基本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补助,缓解困难群众医疗负担,筑牢保障底线。同时,在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范围,逐步将门诊常见病、多发病医疗费用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障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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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高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素质
目前,基层卫生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不是增加数量,而是提高现有人员的服务水平,培养技术骨干。通过培训、进修、对口支援等方式,培养一批“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基层医疗卫生适宜人才。
1.加快全科医学人才的培养
卫生行政部门要制订规划,落实措施,出台全科医师培养、考核、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政策。
2.加快公卫医生、护士等急需人才的培养
可通过在职培训和转岗培训等途径,逐步增加公共卫生人员和护理人员在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的比例,优化基层卫生队伍结构。
3.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准入管理
完善全科医师任职资格制度和护士任职资格制度,严把“入口”关,限制无学历、低学历及无资格人员进入基层卫生服务机构。逐步在基层建立一支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包括中医、西医、公共卫生、护理、药学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社区卫生管理人员的素质优良、配置合理的基层卫生服务技术团队。
4.制定和落实吸引卫生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相关优惠政策
在职称评审措施上对基层卫生人员予以倾斜,使长期在基层服务的医疗卫生人员得到合理的职称晋升机会。
5.加大卫生人才帮扶工作力度
坚持实施“三支一扶”项目,选派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建立结对帮扶、技术协作关系,有计划地安排中高级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传技带教,进行技术指导、咨询,举办讲座;落实好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退休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逐步建立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帮扶乡镇卫生院的长效机制。 (六)规划和建设基层卫生服务网络
由于基层医疗条件限制,看大病就到城镇医院找专家,就要多花钱,造成小病不就医、大病难就医的局面,这是成为基层居民看病难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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