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的法律制度、环境标准、训练有素的执法队伍、行之有效的执法手段等。核心要求是杜绝一切环境违法行为,要让任何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个人和单位补偿环境损失,绝不允许“少数人发财,人民群众受害,全社会买单”的情况一再出现。要通过建立相关的法律援助制度,制定相关的污染损害赔偿标准,帮助受害者更多地从民事责任或协助司法机关从刑事责任上追究违法者,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效能。
7、生态行为文明
生态行为文明,是在一定的生态文明观和生态文明意识指导下,人们在生产生活实践中推动生态文明进步发展的活动,包括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环保产业、绿化建设以及一切具有生态文明意义的参与和管理行动。生态问题的根源在于人类自身,在于人类的活动和行为。解决生态问题归根到底须检讨人类自身的行为方式、节制人类自身的发展,既要节制人口的发展,也要节制生活便利的发展。生态文明应该成为公众的价值取向和生活时尚,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在现实生活中,应该倡导一种尊重自然、善待自然的态度,倡导一种以自然为师、循自然之道的生活,倡导一种保护自然、拯救自然的实践。
建设生态文明,人们应该将生态文明的内容和要求由内而外地体现在自己的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中,体现在各种活动实践中。由于生态意识淡薄,在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许多方面,还广泛存在与生态文明不相适应的不良行为习惯。随着生态文明观念、机制的形成和日益深入人心,所有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行为方式都会发生倾向于生态文明的转变。建设生态文明,关键在于人的行动,在于形成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人的生活方式应自觉以实用节俭为原则,以适度消费为特征,应该追求基本生活需要的满足和崇尚精神文化生活的享受。作为物质产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人们应该在生产和生活中养成节约资源、善待环境、循环利用、物尽其用,降耗减排的良好习惯,限制一切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主动抑制直至消除浮华铺张、奢侈浪费等不良行为习惯。建设生态文明必须重视节约资源、有效利用资源,使有限的资源实现效益的最大化。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生产和生活必须充分考虑资源的承受能力和涵养、接续能力,在合理增加资源有效供给的同时,努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缓解资源硬约束。每个公民都应当增强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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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一块煤。
生态文明人人有责,文明生态人人共享。公众参与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动力,只有人人担负起建设文明生态的责任,才能实现生态文明的人人共享。建设生态文明,关键在人,关键在于全社会的每个家庭、每个成员真正从思想上牢固树立起生态文明的观念;关键于在全社会的每个家庭、每个成员都从家庭做起、从我做起,珍惜资源、善待环境,真正与自然和谐共处。要广泛动员广大公众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逐步形成以生态文化意识为主导的社会潮流和文明、节俭、科学、和谐的社会氛围,形成有利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文明的消费生活方式和良好行为习惯。
8、生态环境文明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人类就不可能有高度的物质享受、政治享受和精神享受;没有生态环境安全,人类就不能够享受幸福和谐的生活。生态文明本身就是人类在发展物质文明过程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成果,培育和发展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条件,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是中国的基本国策。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一方面,人类改造生态环境的能力和范围不断扩大,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环境污染加重,生态危机加剧;另一方面,人们保护环境、生态文明的意识在增强,措施力度在加大,人与自然的和谐程度取得不断进步。消除人类活动对大自然自身稳定与和谐构成的威胁,逐步形成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相统一,既讲求经济效益,也重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坚持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有步骤地进行生态环境治理和建设;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环境保护和治理、推进资源开发与节约,依法严格保护环境与生态;加强生态工程建设,健全灾害预警系统,构建生态安全保障体系;推进生态城市、生态社区、生态村镇建设,大力改善人居环境,不断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都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政策和基本措施。
生态环境保护绝不是简单的污染防治问题,应该说它本质上是一个发展方式问题、经济结构问题和消费方式问题。其中最重要的联系是环境与经济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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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相互关联、相互呼应、相互影响,一部环境保护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经济发展的历史。环境保护是经济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离开经济发展谈环境保护那是缘木求鱼。正确的经济政策就是正确的环境保护政策,正确的环境保护政策也是正确的经济政策。我们过去几十年的教训就是,把经济与环境保护搞成两张皮,联系不到一块,机械地把环境保护放在经济发展的对立面,加大了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难度。一般说来,环境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人类的生存、发展会带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爆发环境问题和生态危机。要保护环境,在一定时空范围内必然会或多或少地制约经济发展。这就是两者的对立关系。但是,从本质上看,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是统一的。一方面,环境保护的根本目的还是为了促进经济社会更好地发展,给人类自身提供持续增进福祉所赖以支撑的自然环境条件。如果经济发展建立在对自然资源无止境地索取及对生态环境肆无忌惮破坏的基础上,那么,随着人类创造财富能力的增强,自然资源很快就会枯竭,严重污染而导致的自然生态及各种环境灾害会无情地报复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将难以持续。另一方面,环境问题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来的,也必须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加以解决。解决环境问题不能把经济社会发展停下来,不能回到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而是必须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依靠伴随社会发展的科技进步,必须有助于人类福利的合理增长,而不是牺牲这些去实现。在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现实中,要防止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现象。必须摒弃靠牺牲环境来实现发展,先发展后治理的发展观念和发展模式。我们也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外一个极端,重环境保护轻经济发展,以停滞经济发展来实现环境保护。从根本上说,环境保护是为了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了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各行各业都要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把生态环境保护提上议事日程。要动员全社会力量保护环境。保护环境是全民族的事业,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千军万马齐心协力保护生态环境的局面。一是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方位、多层面宣传环境保护知识、政策和法律法规,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文化氛围,提高全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二是加强部门协作。环保部门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责无旁贷,其他有关部门是环境保护事业的共同建设者。要加强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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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的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体制。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管理、企业环境行为等信息,维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要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者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接受舆论监督。四是形成科技创新与科学决策机制。要不断加大全球性、区域性、流域性等重大环境问题的成因与演化趋势的研究,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带动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理性地借鉴国际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积极参与全球性、区域性环境保护活动。五是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为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搭建平台,鼓励公众检举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
第三章、中国共产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探索历程
一、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生态问题的基本认识 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就重视生态环境问题,提出了一些保护生态环境的理论和主张,对我党生态理论和生态建设进行了初步探索:
第一,把生态环境保护看作是发展农业经济的重要内容。毛泽东早在1934年就指出:“森林的培养,畜产的增殖,也是农业的重要部分”。他还提出:“水利是农业的命脉。”这说明毛泽东早已认识到生态环境与农业生产的天然联系,并且先后提出了“要把黄河的事情办好”、“一定要根治海河”、“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等分流域综合治理的思想。在他的亲自推动下,治理淮河、黄河、荆江等水域的大型水利工程相继开工;三门峡水利枢纽、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先后展开。这一系列水利工程的建设为抵御洪涝灾害,促进工农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
第二,把植树造林看作是美化环境的有效措施。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号召“绿化祖国”、“实现大地园林化”。1956年,我国开始了第一个“12年绿化运动”。周恩来也一直把林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他指出:“林业工作为百年工作,我们要一点一点去增加森林,森林不增加,就不能很好地保持水土,森林对农业有很大的影响。”毛泽东指出植树造林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一两年怎么能绿化了?用二百年绿化了,就是马克思主义。先做十年、十五年规划,‘愚公移山’,这一代人死了,下一代人再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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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及时转变“社会主义制度下没有污染”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污染。20世纪70年代初,全国正值“文化大革命”动乱,由于极“左”思潮的影响,不承认社会主义制度下有环境污染,认为那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不治之症,谁要是说中国有污染问题就是给社会主义抹黑。周恩来则敏锐地意识到在中国的工业化过程中,也将面临环境公害问题。在周恩来的推动下,我国派代表团参加了1972年人类环境会议,该会议促发了一个重要的思想转折即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仅仅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在社会主义中国也有,而且非常严重。周恩来还把卫生部门“预防为主”的方针,应用到环境保护上来,提出治理环境污染要坚持“预防为主”原则,避免重蹈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但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国家面临着实现由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型的现代化任务,虽然在生态建设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但鉴于发展生产力是当时首要任务,对生态环境的认知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具体来说存在以下特征:
一是自然灾害的频发和后发国家的发展要求使得我国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呈现出一维性认识,即强调人对自然的征服。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这成为当时国家发展生产的重要思路,在这种的思路的指引下进一步提出“革命的中国人民,有改造自然的雄心壮志,有长期奋斗的决心,??创出一条征服自然的道路。”这种思路仅强调了人与自然对立和斗争的一面,没有重视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问题。考虑到当时最重要的历史任务是提高物质生产以满足人民的生存需要。这种认识具有一定的必然性。
二是赶超型的发展战略导致对生态环境的认识具有较强的功利性,仅从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角度来认识生态环境建设。例如,在五六十年代的抗旱和水土保持运动中,提倡“变水害为水利,??使江河为人民服务”,“所有水土保持措施,都必须从解决当前的生产生活着手”;在森林建设上,要求“为了尽快地增加森林覆盖率和供应国需民用,在树种的选择上必须着重发展杨树、洋槐、桉树、泡桐、柳树等速生树种”。这种认识没有遵循自然本身规律,忽视了生态环境的生物多样性。为尽快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1950年代后期开始,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了急于求成、违背客观规律的现象。在“赶超英美”、“跑步进入共产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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