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精选18篇)范文模版(33)

2025-08-18

二、全面掌握本矿生产情况,合理制定安排、组织实施本矿的安全生产计划,努力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

三、坚持每旬一次的安全办公会议,认真研究安排每周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及安全活动日。

四、生产矿长对本矿的生产人员、劳动定额、工资分配、奖罚制度的执行负责,对违章违纪人员以及工作不负责任、不服从安排的人员有权给予经济处罚及开除处理。

五、认真做好工作经验总结,引进推广先进经验、先进技术,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为本矿的发展作贡献。

六、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才能更好地为本矿员工负责。

七、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职工监督。发生事故时积极协助矿长及时组织抢险救灾,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积极协助有关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

矿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是矿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办理矿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矿下达的各项生产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负责矿行政文件、报表、工作计划、总结的拟草和会议的通知、召集和记录工作。

三、负责文件、报告、资料编号、印刷、装订和归档管理。

四、根据矿长的批示,负责矿行政公章的使用,并做好使用记录。

五、经常了解、掌握各基层单位完成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把情况反馈给矿领导。

六、负责对外联系和接待来宾来访工作,做到热情、礼貌。

七、做好保密工作,不准外借矿资料、文件,不得擅自泄漏矿的生产经营秘密。

八、认真按时完成矿领导交办的日常事务工作。

灯房管理制度

为了矿井和井下工作人员安全,确保入井职工用好矿灯,不断提高矿灯维护检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矿所有充灯架及矿灯统一编号管理。

二、用灯人凭灯牌领用矿灯,灯牌不得转借他人,丢失时要及时向灯房声明。

三、灯房办理矿灯收发、修理、补发灯牌以及处理丢失矿灯、损坏矿灯等项业务。

四、灯房要做到灯牌、灯号、牌底、窗口发灯人员四固定。

五、无灯牌临时下井的本矿职工用灯须持本单位调度或办公室开证明方可借灯,参观、检查及外单位人员下井用灯统一由我矿陪同人员借灯。

六、灯牌丢失罚款5元,灯牌破旧可免费由灯房更换。

七、用灯人员丢失灯牌及时向灯房声明,声明之前由于灯牌丢失已造成矿灯被人领走,由本人负责赔偿矿灯全价;声明之后造成矿灯丢失,根据情节,发灯人员负责赔偿矿灯价格的50~100%。

八、因公损坏矿灯由单位开证明可免费修理,无故损坏赔偿矿灯全价的100%。

九、矿灯使用不得超过12小时,每超10小时罚款5元,奖励发现人员20%。

十、私自拆修矿灯、切割灯圈、放电解液、堵透气孔、破坏矿灯性能者,罚款50元/次,发现人员奖励20%。

一、用报废灯牌或拾到的灯牌冒领矿灯罚款100元,对检举、查获冒领偷窃灯的有功人员奖励20元。

十二、持有灯牌人员由于离职或工作变动时,由办公室收回灯牌交灯房,否则办公室不办理手续。因未收回灯牌造成损失,责任者罚款50元。

矿灯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矿灯应实行编号管理,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保管。充灯架应保持整洁,每天清洗一次。

二、充灯工应佩戴耐酸服、手套、围裙及护目镜等劳保用品。

三、对矿灯实行下井考勤,对交回的矿灯要认真检查,发现矿灯损坏,要立即追查。

四、矿灯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发出使用:

(1)电解液溢漏;(2)灯头、灯盖锁失灵;(3)充电不足;(4)玻璃破裂;(5)灯线破损;(6)接触不良,灯不亮或有闪动。

五、交回矿灯应进行下列检查:

(1)灯锁、灯圈、玻璃、灯线等零件有无损坏,灯的闭锁装置是否有效;(2)电池是否漏液;(3)有无短路,接触不良,灯泡闪动或不亮。

六、矿灯正常充电采用恒压并联充电法,在充电架上进行。

七、日常充电步骤及注意事项:

(1)、把用过的矿灯熄灭,对号放到充电架上,再把灯头上的充电插孔插入充电架插销中,拿住灯头,以顺时针方向旋转180°,电流表有指示即为正常。

(2)、随时调整调压器,使电压保持在5V±0.1范围内。 (3)、充电时电池温度不应超过45℃。

(4)、充电中电源突然中断时,应立即将灯头断电或切断直流输出开关。

(5)、使用过的矿灯应充足12h,终止电流在0.1A以下。酸性矿灯充电后应保证亮灯11h,带负荷测量电压不低于3.5V,碱性矿灯不低于2.2V。

八、连续使用的矿灯10~15天应补充1次蒸馏水,其步骤如下:

(1)、用专用扳手打开透气盖, 取下堵头, 将电池倾斜45°,用注液器将蒸馏水注入每个单体电池,补充到电池直立后液面与注液器相平为准,每个单体电池补8~10ml。

(2)、补充水后擦去漏出的电解液,上好堵头和透气盖,仔细检查电池槽有无破损。

(3)、补水工作应在充电9~10h后进行。

九、调整电解液比重工作。

(1)、正常矿灯电池在充足电后,其电解液比重为1.28±0.01(30℃),每3个月调整1次。

(2)、调整比重工作,应在补充水后第二天进行。

矿灯维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负责灯房矿灯运行和使用中的一般故障处理,对充电设备和矿灯损坏的零部件进行修理和更换。

二、充电架上电压表每月校验1次,不合格及时更换。

三、矿灯蓄电池拆装时,要用专用工具按下列步骤进行: (1)、电池拆修时,要在充足电后进行。

(2)、取下上部构件,用钳子将连接条夹断,将电池上的煤尘擦净,用专用工具拆开。

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精选18篇)范文模版(3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全县农村养老保险调研工作开展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下载本文档需要支付 7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xuecool-com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