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核算,实现合理控制、科学核算公司机构运营费用和项目建设投资费用的目的。
二、国有公司运营经费预算编制标准
(一)人员经费的安排标准。
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技术工资、绩效考核工资、社会劳动保险费(五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补贴、福利费、工会费、职工教育经费、临时工经费等。
1、基本工资。国有公司一般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按36000元/年.人。基本工资包括住房公积金和社会劳动保险费中个人缴纳部分,医疗补贴,应计提的福利费、工会费、职工教育经费等。
2、技术工资。按实计算下达预算指标。具体包括:
(1)学历因素技术工资分研究生、本科、专科三档,个人月工资安排标准对应为300元/月、200元/月、100元/月;
(2)工程类或财经金融类职称因素的技术工资分高级、中级、初级三档,个人月工资安排标准对应为500元/月、300元/月、100元/月。
3、绩效考核工资。根据县国资办制定对公司的考核办法,按人均(不含临时工)10000元标准下达预算指标,并按年终考核结果调整核减预算指标。即考核结果优秀的(90分以上),按100%确认年初下达的该项预算指标;考核结果良好的(80分以上),按80%确认调整核减年初下达的该项预算指标;考核结果合格的(70分以上),按60%确认调整核减年初下达的该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