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及校友代表等组成,其中校方代表原则上不超过1/2,以确保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区)代表共同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学校还可依据校情建立专家咨询(顾问)委员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等机构。学术委员会在小学为可选项。)
第十七条 【重大决策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说明:校务会议为党政联席会议或领导班子会议的统称,不包括行政办公会议。)
第十八条 【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