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10:00-11:30 第二单元 下午2:00-3:30 第三单元 下午4:00-5:30 第四单元
2015年6月20日-21日,技能考试。 在6月20日-21日,每半天为一个场次,共4个场次。考生需在一个场次内完成6站考试。
(十六)2015年6月22日,督导组将考试材料全部带回。
(十七)2015年7月底前,完成分阶段实证研究考试总结工作。
(十八)实证研究第二阶段报名时间拟定在2017年2月至3月、考试时间为2017年7月。
四、院校申请和选择
在全国167所医学院校中,按照院校自主申请优先、地理分布具有代表性、同时涵盖目前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高、中、低院校的原则,选择十余所院校(附件1)。
五、报考程序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条件 1.第一阶段报名条件
(1)经教育部评估并批准举办的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及以上)普通全日制在校生。
(2)完成本科阶段基础和临床专业课程学习以及临床见习,素质评价良好,经所在学校审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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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学校同意。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参加。
2.第二阶段报名条件
(1)完成五年临床专业本科教育全部的教学和训练内容,并取得学历证书。
(2)在医疗机构完成满一年的临床实践(试用期)并考核合格,医德医风优良,第二阶段考试前规定时间提交《临床实践考核证明》(附件2)。
(3)第一阶段的考试合格。 (二)报名程序与资格审核 1.学校提交有条件报考考生名单
经申请并批准参加实证研究的院校向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上传报送本校临床专业五年制符合实证研究报考条件并自愿申请参加实证研究的全部考生名单,并收集书面盖章原件。
2.考生网上报名
申请参加实证研究考试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按要求报名上传照片,逾期不予补报。
3.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逾期不予补核。
考生参加第一阶段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需提交: (1)首次报名提交《本科阶段学习和见习完成情况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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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意见表》(附件3)原件(可由学校集中提供,再次考试可不必提交)。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医师资格分段式考试报名申请表》。 现场审核确认要求:
(1)各相关院校对考生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收取身份证复印件。
(2)按照《本科阶段学习和见习完成情况审核意见表》、考生本人提交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与学校保存的具备报考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核对。
(3)核对无误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标注审核结果。 (4)收取的考生相关报考材料至少保存3年。 考生参加第二阶段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需提交: (1)提交《临床实践考核证明》原件。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第一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第二阶段再次报名可不必提供)。
(5)《医师资格分段式考试报名暨医师资格申请表》。 现场审核确认要求:
(1)各相关院校对考生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收取《临床实践考核证明》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第一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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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国家医学考试网第一阶段考试结果和《临床实践考核证明》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第一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进行核对。
(3)核对无误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标注审核结果。 (4)收取的考生相关报考材料至少保存3年。 六、考试基地设置与管理 (一)考试基地设置原则
医考中心负责实证研究考试基地的评估与审批。考试基地承担医学知识考试和临床技能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理论考试考场原则上应依托具备机考条件的学校,可根据考试人数规模选择多个学校场地。考场应具备承担500人机考的能力,考场的场地、设施齐备并符合规定标准。
实践技能考试考场原则上应依托医学院校或者承担教学任务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临床技能中心设立。考场的场地、器材、设施齐备并符合标准。
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试考场按《考试基地场地设施要求》要求进行配臵(附件4)
考试基地的申报和授予按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管理办法》执行。
考试基地在考试前需将设臵情况报医考中心备案。 (二)考试基地组织领导与人员配备
考试基地主任须由考试基地依托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并在医考中心和学校领导下负责考试基地建设和考试考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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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具体实施;第一、二阶段的理论考试(计算机化考试)中,考试基地设主考1人,监考员若干(按2~3人/100考生配备),系统管理员每考场1~2人,USBKEY管理员和保密员每考场1名,技术支持人员若干;第一、二阶段实践技能考试,设总考官1人,每站设站长1名,每考组设主考官1人和考官1人,总考官、站长、主考官和考官在基地主任领导下负责具体考试基地考试的执考业务工作。
基地要配备保密、监考、巡考、引导、医疗、保卫和考试设备设施维护人员等。其中监考、巡考、引导和督察人员根据考生规模和考组数配备。考务人员职责如下:
1. 保密人员:负责考试资料的保管、分发等保密工作。 2. 监考人员:负责维护考试纪律及考场的组织管理工作。 3. 巡考人员:负责维护考试指定区域内秩序,监督保密制度落实及考风考纪管理情况。
4.系统管理员:负责考场服务器环境部署、系统安装、卸载和技术支持人员的培训。
5.考务人员: 在保密员和USBkey管理员配合下,负责考试系统的设臵、管理和使用(包括数据导入、导出、上传、备份、刻盘等)。
6.USBKEY管理员:负责USBkey的保管和使用;在保密员监督下,配合考务人员进行考试系统相关设臵和操作。
7.技术支持人员:负责考试过程中设备、网络维护和技术支持;负责网络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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