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合同文件规定的计量方法和合同图纸,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准确核算,计算出每个清单栏目的控制数量,并分解到每个分项工程,得出分项工程完工结算清单。
凡是清单外或需要现场确认的数量,须由业主代表、监理和承包单位三方联测,建立专门控制台帐。
必须执行监理工程师分级审核制度。 四、投资控制工作内容
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合同价款及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2、监理人员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符合合同约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计量,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报审表并予以签发;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付款申请并将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台帐;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在《监理月报》中向业主报告;
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公正、合理地处理工程索赔提供证据;
6、工程竣工验收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文件,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与业主、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证书。
7、未经监理人员签认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
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签认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五、投资控制措施 (一)基本措施 1、组织措施:
(1)在项目管理班子中落实造价控制的人员、任务分工和职责分工; (2)编制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实施细则; (3)拟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图。 2、经济措施:
(1)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造价控制目标; (2)进行工程计量;
(3)复核工程付款报表,签发付款证书;
(4)在施工过程中进行造价跟踪控制,定期地进行造价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5)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支出作好分析与预测,经常或定期向业主提交项目造价控制及其存在问题的报告;
(6)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3、技术措施:
(1)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2)继续寻找通过改进设计挖潜节约造价的可能性;
(3)审核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计划,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4、合同措施:
(1)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
况的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参与处理索赔事宜;
(2)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它对造价控制的影响。 (二)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措施
1、施工阶段造价工作的事前控制:在工程正式开工前既通过审查并报请业主单位对每个单位工程及相关的辅助工程的工程造价确定控制目标,并通过与业主磋商确定控制造价的具体办法和手段,对如何降低工程成本,采取何种施工工艺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事前既作出明确的要求以便在实际实施阶段有章可循。
2、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事中控制:对每个阶段性的进度或工作量的报审报验都应当按照合同条款和月计划的实施采取必要的现场实测实量等手段,去其虚假存其真实,实事求是,并协调好监理机构内部现场监理人员与工程造价控制人员的工作业务联系,采用科学的手段、严谨的态度处理好造价控制的每一个细节。
3、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事后控制: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结算文件,结合合同条款和事前确定的结算办法,同业主单位密切合作共同商定由于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材料代换、不可抗力等对造价控制产生的重大影响,并将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及时报于业主。
六、工程洽商变更报价的建议 1、数量核算
监理在接到业主下发的中标工程量清单后28日内,应根据合同文件对原工程量清单的数量进行认真核算。首先,核算图纸数量表中的数量,确定实际图纸数量;其次,根据实际图纸数量和清单说明核算清单数量,确定清单数量控制值。
2、单价划分
监理应敦促承包单位在签署《合同协议书》后14日内或合同规定的其它期限内,向监理提交一份工程细目清单,说明清单栏目所包含的工程细目内容和单价构成,并对以“项”为单位进行计量的清单项目提出划分计量阶段的建议。监理在接到上述工程细目清单后7天内应予以审批,并报业主备案。
3、清单调整与确认
单价划分经批准后7日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监理应敦促承包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一步澄清原清单是否有遗漏项目。若无,监理应根据上述确认、数量核算和单价划分对工程量清单加以调整,并报业主审批。经批准调整后工程量清单,将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成为计量支付工作的基础依据之一。
4、清单分解
监理应督促承包单位对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按分项工程划分进行分解,形成若干个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监理应对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进行严格审批,并报业主备案。经批准的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将作为分项工程完工计量和支付的基础依据。
5、清单变化
(1).清单增补或补充协议
业主确定的投标时工程量清单中的暂时缺项或漏项,业主将在施工过程中以增补清单的形式予以增补。清单增补应视为工程量清单的一部分,纳入原清单管理。
(2).工程变更
由于工程变更引起的清单变化,必须以监理签发的工程变更通知和工程变更令为准。
七、中间计量 1、计量依据
业主和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主要是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合同图纸。
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工程变更通知和工程变更令。 造价索赔评估报告。
质量验收和质量评定结果及其质量保证资料。 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书面发布的有关文件。 其它规定依据。 2、计量方法
直接使用合同文件规定的数量。 根据清单说明,直接使用图纸数量。 根据清单说明,直接从现场测定数量。 使用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确定的数量。 其它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 3、计量原则
(1).按合同计量原则
计量应采用合同文件规定的范围、方法、内容和计量单位。 (2).按实计量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