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手册(4)

2025-08-08

4.3.2.8 运送养护作业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4.3.2.9 进行高处养护作业时,地面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防护措施,并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高处养护作业人员与地面的联系应有专人负责,并配有无线通讯设备。

4.3.2.10 使用高空作业车进行高处养护作业时,养护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高空作业车的安全操作规程。高空作业车的稳定性、作业性能、绝缘性能等应符合GB/T 9465 的有关规定 4.3.3 养护作业用电安全管理

4.3.3.1 养护作业用中的临时用电安全应符合GB/T 13869 的有关规定。

4.3.3.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外电线路与电气设备防护、接地与防雷、配电室与自备电源、配电线路、配电箱及开关箱、电动养护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以及照明等应符合JGJ 46 的有关规定。 4.3.3.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电源应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三级配电系统,TN-S 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和开关箱的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每只配电箱、开关箱内均应设有电源隔离开关和熔 断器,其漏电保护应灵敏可靠。

4.3.3.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 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 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 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 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器防火措施;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4.3.3.5 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电工作业人员完成,并应有人监护。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

16

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4.3.3.6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 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3.3.7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在醒目的位置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对电气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并关门上锁。

4.3.3.8 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进行养护作业、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养护工程周边与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养护作业现场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起重机或起吊物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JGJ 46 的有关规定。

4.3.3.9 电器设备和现场照明设施拆除时,应对原来的电源端进行妥善处理,不得留有任何可能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长期放置不用或新使用的用电设备应经安全检查或试验后才能投入使用。

4.3.3.10 隧道、高温、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高度低于 2.5m 等场所的照明,其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潮湿及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特别潮湿场所的照明,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4.3.3.11 对于夜间在养护作业区设置的红色警示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

4.3.3.12 露天使用的电器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防雨、防雪、防雾、防雷、防尘、防落物及碰擦等措施。 4.3.4 养护作业现场防雷安全管理

17

4.3.4.1 养护人员在雷雨天气进行现场养护作业时应注意防雷,并远离塔式起重机、拌和楼、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和高大桥面以及钢脚手架、金属结构物等高架设施。

4.3.4.2 对高大结构物进行高处养护作业,应预先编制专项避雷安全应急预案。

4.3.5 养护作业现场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4.3.5.1 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区距离养护作业区不得小于25m,电器设备和电器线路周围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腐蚀介质。

4.3.5.2 不得在电器设备周围使用火源,变压器、发电机等场所严禁烟火。

4.3.5.3 养护作业现场应按规定放置消防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及其设置要求应符合GB 13495 和GB 15630 的有关规定。

4.4 养护作业安全设施

4.4.1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计、制造等要求应符合GB 5768 和JT/T 280 的有关规定,交通标志板的制作应符合JT/T 279 的有关规定 4.4.2 锥形交通路标(见图4-1)的材料及外观、形状及质量、颜色、尺寸、反光部分逆反射性能等应符合JT/T 595 的规定。用于夜间施工作业时应具有反光功能,其顶部可配置施工警示灯号。

4.4.3 警戒带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可与其它养护作业安全设施一起组合使用,用于夜间作业时应具有反光功能。

4.4.4 路栏的颜色、尺寸和形状应符合GB 5768 的规定,用于夜间作业时应具有反光功能。

4.4.5 施工隔离墩使用时应放置水袋或灌水,可用连杆相连接(见图4-2),用于夜间作业时应具有反光功能。

18

4.4.6 公路防撞桶的形状、尺寸、外观要求和性能应符合JT/T 596 的规定,使用时内部应放置水袋或灌水,防撞桶可成组使用,以起到警示和减缓冲击的作用,其顶部可安装施工警示灯号(见图4-3) 4.4.7 可变信息标志(见图4-4)应符合JT/T 431 的规定,可设置于匝道入口、借道入口、上游过渡区内或工作区上游10~50m 处,使用时其显示屏应面向交通流方向。

4.4.8 移动式标志车应设置于借道出入口、上游过渡区或缓冲区内,使用时其尾部应面向交通流方向,其车身颜色应为醒目黄色,并应喷涂有规定图案(见图4-5)。

4.4.9 警示车(见图4-6)使用时其可变信息板显示屏应面对交通流方向,显示屏图案和显示形式可按实际需要改变。警示车应跟随于施工作业机械后方,与其保持一定距离。

4.4.10 施工警告灯号(见图4-7)应符合GA/T 414 的有关规定,可与其它养护作业安全设施一起组合使用。 5 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5.1 养护作业控制区确定与布设原则 5.1.1 作业控制区确定

养护作业控制区应由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及终止区组成。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及终止区的长度应符合JTH G30-2004 的规定,

警告区长度不得低于表4-1 的规定,布置形式如图5-1、5-2 所示。 5.1.2 作业控制区布设

5.1.2.1 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兼顾施工作业的内容与要求、时间与周期、交通量、经济效益等因素,控制区内交通标志的设置应合理、前后协调,起到引导车流平稳变化的作用。

19

表 4-1 养护作业控制区最小长度对比表 单位:米 高速公路车道数 警告区长度 双向4 车道 1600 双向6 车道 1800

5.1.2.2 控制区上游因道路线形造成视距不良时,应在控制区上游的适当位置增设施工标志。

5.1.2.3 相同方向同一车道的不同断面同时进行养护作业,当作业控制区间距在1000m以上时,应分别布置二个作业控制区;当作业控制区间距在1000m 以内时,应将二个作业控制区相连,按一个作业控制区布置。

5.1.2.4 相同方向不同车道不同断面的作业控制区,其纵向间距大于2000m 时方可同时进行养护作业。

5.1.2.5 在同一弯道不得同时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养护作业区,丘陵路段作业区的布置应考虑纵坡的影响,增加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1.3 交通标志布设 5.1.3.1 交通标志布设原则

⑴ 交通标志应放置在高速公路的右侧,也可根据交通的复杂情况安放在高速公路的左右两侧;安装在移动支撑上的标志可放置在道路内侧;标志也可安装在路障上,其与路障组成的联合体标志应具有防撞功能。

⑵ 在警告区内应设置施工标志、限速标志和可变信息标志或线形诱导标志等;在上游过渡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终点之间应放置锥形交通路标,一般情况下其布设间距为15m;在缓冲区与作业区交界处应布设路栏;控制区内其它安全设施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⑶ 当作业区靠近应急车道一侧时,交通标志宜设置在应急车道上;

20


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手册(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technical_guide_for_the_elaboration_of_monographs_7th_editio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下载本文档需要支付 7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xuecool-com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