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属于清算行贷方差额的,会计分录为: 借:小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户 贷:××存款——××行户
(2)属于清算行借方差额的,如清算账户可用头寸足以支付,会计分录为: 借:××存款——××行户
贷:小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行户
(3)如清算账户可用头寸不足支付,作排队处理。
完成账务处理后,小额支付系统自动生成清算通知发送至各参与者。各参与者根据清算通知变更业务状态,完成相应的账务处理。
(四)清算排队
清算账户头寸不足,按以下队列排队处理: 1.错账冲正;
2.特急大额支付(救灾、战备款); 3.日间透支利息和支付业务收费; 4.票据交换及同城清算系统轧差净额; 5.小额轧差净额; 6.特急大额支付;
7.普通大额支付和即时转账支付。
大额支付系统业务截止后,清算行仍有清算排队的,NPC打开清算窗口,由该清算行筹措资金,按上述排队顺序清算所有排队业务,直至关闭清算窗口。
三、调息处理
小额支付系统每日日终对账结束后,NPC汇总所有清算日期为当日但轧差日期不为当日的异地轧差净额和同城轧差净额信息,并按直接参与者分发至相应各ABS,ABS收妥信息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超额准备金利率和延迟清算天数,分别借记或贷记差额计收或计付利息。
五、冲正、止付、退回业务的处理
一、冲正业务的处理
(一)发起行发起冲正申请的处理
实时业务的发起行未收到回执信息的,按规定的格式发起实时业务冲正申请报文,发送至前臵机,前臵机收到申请报文后自动登记“冲正申请及应答登记簿”,并检查原业务的状态。已轧差或已冲正的,立即返回记录原业务状态的冲正失败应答报文,并相应修改冲正申请及原业务状态,自动销记“冲正申请及应答登记簿”;未轧差的,将冲正申请报文发送CCPC。
(二)CCPC和NPC的处理
CCPC收到冲正申请报文后,自动登记“冲正申请及应答登记簿”,并检查原业务的状态。已轧差或已冲正的处理按前臵机的处理手续处理;未轧差且发起行和接收行属于同一CCPC的,将原业务状态修改为“已冲正”,向发起行发送冲正成功的应答报文,向接收行发送冲正通知报文,并自动销记“冲正申请及应答登记簿”;未轧差且发起行和接收行不属于同一CCPC的,将冲正申请报文转发NPC。
NPC收到冲正申请报文后的处理手续比照发起行CCPC的处理手续进行处理。 (三)发起行收到冲正应答的处理
发起行收到冲正失败或成功的应答报文,相应修改冲正申请报文和被冲正业务的状态,自动销记“冲正申请及应答登记簿”;冲正成功的,对原实时贷记业务进行冲正,其会计分录为:
借:××存款或现金——××户(红字) 贷:待清算支付款项(红字) (四)接收行收到冲正通知的处理
接收行收到冲正通知报文后,对未进行账务处理的原业务,保存冲正信息;对已进行账务处理的原实时借记业务,进行冲正,会计分录为:
借:××存款——××户(红字) 贷:待清算支付款项(红字) 二、止付业务的处理
(一)收款行发出止付申请的处理
收款行对需要止付的单笔或整包业务,在行内系统或前臵机按规定的格式发起借记业务止付申请报文,前臵机自动登记“止付申请及应答登记簿”,并检查是否已收到被止付业务的回执。已收到回执的,返回拒绝止付的应答报文,并销记“止付申请及应答登记簿”;未收到回执的,将止付申请报文发送CCPC。
(二)CCPC、NPC接收和转发止付申请的处理
CCPC收到止付申请报文后,自动登记“止付申请及应答登记簿”,并检查是否已收到被止付业务的回执。已收到回执的,向收款行返回拒绝止付的应答报文,并销记“止付申请及应答登记簿”。未收到回执的且收款行与付款行属于同一CCPC的,将止付申请报文转发付款行;收款行与付款行不属于同一CCPC的,将止付申请报文转发NPC。
NPC、付款行CCPC收到止付申请报文后的处理手续比照收款行CCPC的处理手续进行处理。
(三)付款行的处理
付款行收到止付申请报文,自动登记“止付申请及应答登记簿”,并检查是否已发出该借记业务的回执。已发出借记业务回执的,付款行发送拒绝止付应答报文,并自动销记“止付申请及应答登记簿”;未发出借记业务回执的,确认无误后立即予以止付,将原借记业务状态修改为“已止付”,并向CCPC发出止付成功应答报文,自动销记“止付申请及应答登记簿”。付款行对整包止付成功的,不再返回借记业务回执;对单笔止付成功的,仍需按照正常处理流程返回借记业务回执。
付款行须在收到止付申请报文的当日至迟下一法定工作日上午发出应答报文。 (四)CCPC、NPC接收和转发止付应答的处理
付款行CCPC、NPC、收款行CCPC对付款行返回的拒绝止付或同意止付的应答报文依次转发至收款行,并自动销记“止付申请及应答登记簿”,相应修改止付申请报文和被止付业务的状态。
(五)收款行收到止付应答的处理
收款行收到拒绝止付或同意止付的应答报文后,分别修改止付申请报文为“止付失败”或“止付成功”。止付成功的将被止付业务状态修改为“已止付”。同时,自动销记“止付申请及应答登记簿”。
(六)止付业务信息的统计监测
CCPC在每日小额支付系统核对工作结束后,将当日同城范围内的止付业务信息上传NPC进行归并存储。
NPC、CCPC对办理止付业务的情况随时进行统计和监测。 三、退回业务的处理
(一)付款行申请退回的处理 1.付款行发起退回申请的处理
付款行对付款有误的单笔或整包业务需要退回的,在行内系统或前臵机按规定的格式发起小额业务退回申请报文,发送至前臵机,自动登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后,发送CCPC。
2.CCPC、NPC接收和转发退回申请的处理
CCPC收到退回申请报文,自动登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对付款行和收款行属于同一CCPC的,将退回申请报文转发收款行;不属于同一CCPC的,将退回申请报文发送NPC。
NPC、收款行CCPC收到退回申请报文后的处理比照付款行CCPC的处理手续进行处理。 3.收款行的处理
收款行收到退回申请报文,自动登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并检查原支付信息是否已记入收款人账户,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未记入收款人账户的,返回同意退回的应答报文,销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并根据原支付信息使用贷记退汇业务报文反向发送支付业务,予以退回。
(2)已记入收款人账户的,返回拒绝退回的应答报文,销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对拒绝退回的业务,通知付款行由付款人与收款人协商解决。
收款行须在收到退回申请报文的当日至迟下一法定工作日上午发出应答报文。 4.CCPC、NPC接收和转发退回应答的处理
收款行CCPC、NPC、付款行CCPC对收款行返回的拒绝或同意退回的应答报文依次转发至付款行,并销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相应修改退回申请报文状态为“已应答”。
5.付款行收到退回应答的处理
付款行收到退回应答报文,修改原退回申请报文状态为“已应答”,自动销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
6.退回业务信息的统计监测
CCPC在每日小额支付系统核对工作结束后,将当日同城范围内的退回业务信息上传NPC进行归并存储。
NPC、CCPC对办理退回业务的情况随时进行统计和监测。 (二)收款行主动退回的处理
收款行发现收到账号户名不符等错误的已轧差贷记支付业务或借记支付业务回执,可向付款行查询后,发起主动退回业务。收款行根据原支付业务发送退汇业务报文。处理手续比照普通贷记业务处理手续进行处理。
陆 查询查复的处理
查询查复是正确办理小额支付系统业务的重要工作,是确保支付系统安全、高效运行的有利保障。处理查询查复要求规范、严谨、及时、准确。
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的查询查复必须做到“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切实处理”。
二、小额支付系统业务查询查复的处理对象仅指单笔业务。
三、查询行对本行接受或发出的小额支付业务有疑问,以及受理客户的查询事项,需要对业务要素进行查询的,应按规定的查询查复格式,经CCPC、NPC向查复行发送查询信息,并打印查询书。
四、前臵机、CCPC、NPC收到查询行查询申请,登记查询查复登记簿。并实时转发。 五、查复行收到查询信息,打印查询书,提交业务人员确认。
六、业务人员依照查询书的内容,认真查阅有关账册、凭证和资料,查明情况和原因,报业务主管审核同意,在当日至迟下一法定工作日上午,按规定的格式向查询行发送查复信息,并打印查复书。
七、对更正小额支付业务要素的查询,必须严格以客户提交的原始凭证的记载内容为依据查复。严禁银行和个人擅自更改凭证内容,发出查复信息。
八、前臵机或CCPC、NPC收到查复行查复书,销记或匹配登记查询查复登记簿,并实时转发。
九、查询行收到查复信息后,打印查复书。对所查询问题已得到明确答复的,经本行会计主管人员审核后,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或通知客户。
十、查复书要附在原查询书后面保存。如必须以查复书做凭证附件的,可再次打印或在原查询书上注明查复情况和本行处理结果以及该笔小额支付业务的日期、科目、编号等。
十一、NPC、CCPC可以对全国和同城的查询查复进行统计、监测与分析,并可打印。 每日小额支付系统核对工作结束后,CCPC将本日同城范围内的查询查复信息上传NPC。NPC收到后,将此信息与其当日查询查复信息归并存储。
小额支付系统对查而不复超过规定次数和时限的查复行,将随时统计和监测。
十二、小额支付系统业务的查询查复书要及时打印,查询查复登记簿的电子信息至少联机保留30个系统工作日,超过联机保存期限的,必须磁介质保存,归档保管,以备存查。
柒 日切和年终的处理
一、日切处理
小额支付系统的日切时点,NPC通知各CCPC进行日切处理并将当日最后一场异地轧差净额提交清算。CCPC收到日切通知后,立即进行日切处理并将当日最后一场同城轧差净额提交NPC清算。日切后,小额支付系统进入次日业务处理,继续受理支付业务。
(一)轧差净额报文的核对
小额支付系统当日同城及异地轧差净额全部清算完毕后,NPC将当日各CCPC提交的同城轧差净额的场次、总笔数、总金额按规定格式形成小额轧差净额对账报文发送各CCPC。
各CCPC收到小额轧差净额对账报文后,与本地所保存的同城轧差净额的场次、总笔数、总金额进行核对。核对不符的,以NPC数据为准进行调整。
(二)支付业务信息的核对 1.NPC与CCPC信息的核对
NPC与CCPC完成轧差净额报文核对后,NPC按照规定格式自动生成当日业务状态为“已清算”异地小额业务的汇总对账信息,发送至各CCPC。NPC经过业务主管双签后可以手工补发核对信息。
CCPC收到汇总对账信息后,与本地所保存的业务状态为“已清算”的异地小额业务进行核对。核对不符,向NPC申请下载明细信息,并以NPC下载的明细信息为准进行调整。
2.CCPC与直接参与者信息的核对 NPC与CCPC完成异地小额业务核对后,CCPC按照规定格式自动生成当日业务状态为“已清算”的同城及异地小额业务汇总对账信息,发送至所属各直接参与者。
各直接参与者收到汇总对账信息后与本地所保存的业务状态为“已清算”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不符的,各直接参与者向CCPC申请下载明细信息,并以CCPC下载的明细信息为准进行调整。同时为便于业务数据的比对,各直接参与者可向CCPC申请下载指定期间的小额历史业务明细信息。
(三)NPC账务信息下载
大额日终,清算窗口关闭后,NPC以人民银行××行(库)为单位,将其管理的清算账户、大额支付往来、小额支付往来、支付清算资金往来和汇总平衡科目账户当日累计发生额和余额以及各行(库)大额支付往来、小额支付往来累计发生额和余额分别进行试算平衡。试算平衡后,将当日小额支付业务的账务信息一并下载至相应的ABS和TBS。
ABS和TBS收到账务信息后按大额支付系统业务相关规定办理,并根据需要可多次申请下载账务明细信息。
二、年终处理 (一)账务结转
1.小额支付往来科目的结转
年度最后一个工作日,NPC完成日终试算平衡,并将日终账务信息下载后,将“小额支付往来科目”余额以人民银行××行(库)为单位,一并结转到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如小额支付往来科目为借方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支付清算资金往来——××行(库)户 贷:小额支付往来——××行(库)户
如小额支付往来科目为贷方余额,会计分录相反。
NPC将各行(库)支付清算资金往来账户的余额保留,纳入下一年度每一营业日的账务平衡。
ABS和TBS接收NPC日终下载的账务信息,进行自身试算平衡后,办理年度账务结转,将“小额支付往来科目”余额一并结转“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
2.汇总平衡科目的结转
年终总的试算平衡结束后,NPC以人民银行行(库)为单位,将汇总平衡科目借方或贷方余额结转为下年度的期初余额。
3.清算账户的结转
年终总的试算平衡结束后,NPC分别将每一个清算账户的借方或贷方余额结转为下年度的期初余额。
(二)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余额的核对
NPC账务结转后,将支付清算资金往来账户余额下载ABS和TBS。
ABS和TBS收到下载的支付清算资金往来账户余额,与自身结转存档的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的余额进行核对。核对不符的,以NPC下载的余额进行账务调整,纳入暂收(付)款项科目或国库待结算款项科目核算,查明原因后进行相应的处理。
捌 支付业务差错和异常情况的处理
一、密押错误的处理
(一)核验非实时业务地方密押错误的处理
1.CCPC核验小额支付业务地方押错误的,自动退回直接参与者。直接参与者收到退回的地方押错误业务,进行人工干预并经业务主管确认后,重新发送。
2.直接参与者核验地方押错误的处理
直接参与者核验小额支付业务地方押错误的,自动退回CCPC。CCPC收到退回的地方押错误业务后,进行人工干预并经业务主管确认后,重新发送。
(二)核验非实时业务全国押错误的处理 1.NPC核验全国押错误的处理
NPC收到小额支付业务或CCPC轧差净额清算报文,核验全国押错误的,自动退回CCPC。CCPC收到退回密押错误的业务后,进行人工干预并经业务主管确认后,重新发送。
2.CCPC核验全国押错误的处理
CCPC收到NPC转发的小额支付业务,核验全国押错误的,自动退回NPC。NPC收到退回密押错误的业务后,进行人工干预并经业务主管确认后,重新发送。
(三)核验实时业务密押错的处理
在实时业务发起阶段,付款清算行、CCPC、NPC、收款清算行各节点如出现地方押错误或全国押错,小额支付系统将实时业务退回至原发起行。
在实时业务回执返回阶段,付款清算行、CCPC、NPC、收款清算行各节点如出现地方押错或全国押错,该实时业务回执尚未纳入轧差的,小额支付系统将实时业务回执退回至原接收行,并通知原发起行;该实时业务回执已纳入轧差的,系统将该实时业务回执退回至前一节点,由前一节点重新编押发送。
二、行号错误的处理
行号错误是指行名、行号不符或发起行行号与发起清算行行号、接收行行号与接收清算行行号有误或相互间对应关系错误。
(一)发起行、发起清算行、发起清算行CCPC、NPC的处理
发起行、发起清算行、发起清算行CCPC、NPC对小额支付业务进行行号检查,发现行号错误的,拒绝受理,并通过各节点依次退回发起行,由发起行录入人员对该业务重新录入、复核、发送。
(二)接收清算行CCPC的处理
接收清算行CCPC对异地小额支付业务的接收清算行行号进行检查,检查有误的,查证行号信息后,发送接收清算行处理。
(三)接收清算行的处理
接收清算行对小额支付业务的接收行行号进行检查,检查有误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未纳入轧差的借记支付信息类来账,查明原因后,转发接收行。
2.已纳入轧差的小额支付业务,先作暂存处理,再按查询查复的处理手续向发起行查询。收到查复后,接收行行号正确的,转发接收行;接收行行号仍然有误的,通过退汇业务反向退回发起行。
三、接收人差错的处理
接收行收到无法入账的小额支付支付业务,接收人为非本行开户的,按照退回处理规定,向发起行退回该笔业务;接收人在本行开户但账号户名有误的,按查询查复的处理手续向发起行查询,收到查复后,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经查复账号户名更改一致的,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经查复确认业务汇划有误的,先作行内资金暂收处理,再通过退汇业务将资金反向退回发起行。
四、小额支付系统日切通知丢失的处理
NPC向某个CCPC下发的小额支付系统日切通知丢失,NPC应对该CCPC再次下发指定系统工作日日切通知,CCPC收到日切通知后,按规定程序进行日切处理。
CCPC向某个直接参与者下发的小额支付系统日切通知丢失,CCPC应对该直接参与者再次下发指定系统工作日日切通知,直接参与者收到日切通知后,按规定程序进行日切处理。
五、小额轧差净额清算报文及清算回执丢失的处理
NPC监视发现CCPC发来的小额轧差净额清算报文丢失,应立即通知该CCPC。CCPC收到通知后,通过业务主管双签制重新发送小额轧差净额清算报文。NPC作重账检查后,进行资金清算。
CCPC监视发现NPC下发的小额轧差净额清算报文清算回执丢失,应向NPC申请补发清算回执。CCPC收到清算回执后,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六、小额支付业务状态补发的处理
当小额批量包处理确认通知报文或小额轧差净额通知报文在传输过程中出现丢失,导致直接参与者与CCPC的小额支付业务状态不一致时,直接参与者可以向CCPC申请补发单个业务包的处理状态,也可以由CCPC业务主管双签后,手工批量下发多个业务包的处理状态。
七、小额轧差净额清算报文无法清算的处理
对于CCPC提交的含有错误清算账号或清算行行号的小额轧差净额清算报文,NPC业务主管双签后,将处理失败的轧差净额转换成ABS的轧差净额,并完成该场轧差净额清算。同时,NPC向该ABS发送“异常清算通知报文”,ABS根据通知向相应的清算行追款或付款。如“异常清算通知报文”在传输过程中出现丢失,ABS可向CCPC申请手工下发。
八、实时业务自动退回的处理
小额支付系统接收并正常转发实时贷记或借记支付业务后,如未收到接收行的回执信息和发起行的冲正指令,在第三个系统工作日对原实时贷记或借记支付业务作退回处理,NPC、CCPC、直接参与者各节点相应修改原实时贷记或实时借记支付业务状态为“已超期”。
九、联机异常和灾难应急的处理
CCPC、NPC、商业银行前臵机之间出现联机异常和灾难事故,按照人民银行小额支付系统切换及应急总体方案处理。
玖 系统业务收费的处理
一、收费对象和范围 (一)收费对象
小额支付系统以直接参与者、特许参与者为收费对象。 (二)收费范围
小额支付系统对直接参与者及其所属间接参与者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发起和接收的支付类业务和信息类业务进行计费;对特许参与者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信息类业务进行计费。
支付类业务,是指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贷记支付业务和借记支付业务。 信息类业务,是指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信息服务业务。
系统对收费的对象、标准、时间段、报文种类等实行参数化管理,人民银行可以根据管理需要灵活设臵。
二、收费模式
小额支付业务汇划费用的计算和扣收,可以根据管理需要由NPC或CCPC完成。计算费用时,可以采取NPC计费方式或CCPC计费方式;扣收费用时,可以采取NPC扣收方式或CCPC扣收方式。收费模式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管理需要确定。
NPC或CCPC扣收费用时,可以根据缴费账户性质采用自动扣费处理方式或手工扣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