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发表的人文社科外文C级论文 20 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人文社科A级研究报告、国家级精品(优秀)教材 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的编著、人文社科B级研究报告、国家级规划教材 国家二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人文社科C级研究报告、四川省优秀教材 国家二级出版社出版的编著、人文社科D级研究报告、省级规划教材、校级优秀教材
注:学术论文与研究报告分类标准见附件。
(三)奖励金按论文的篇数和著作的部数授予,同一篇论文或著作有多个作者(必须是我校教职工)时,奖励金由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校内有多个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时,由责任作者分配)或主编分配。
(四)我校教职工不是以通讯作者的身份但是以我校职工身份署名(不标注present address)在《Nature》、《Science》和《Cell》等上发表论文,按其排名计算奖励金。排名第1位的,奖励金按第(二)款规定标准的1/2计发;排名第2位的,奖励金按第(二)款规定标准的1/4计发;排名第3位的,奖励金按第(二)款规定标准的1/6计发,依此类推。其中,当有多名(如2名)第1作者时,共同第1作者只获得1/4的奖金,有3名共同第1作者时,共同第1作者只获得1/6的奖金,依此类推。
(五)属奖励对象的教职工均应在科研处每年度通知统计论文或著作的期限
1 3 21 2 22 1 23 0.4 内,到科研处登记,并提交论文、著作的原件,未登记的论文、著作不予奖励。
(六)同时符合多个奖励条件时以最高标准计发奖励金。
(七)研究生优秀论文有多名指导教师的,导师的奖励金由排名第1位的指导教师负责分配。
(八)学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指导教师才能按第(二)款规定标准计发奖励金。
(九)学术著作、研究报告、教材等同时满足学校奖励、资助条件的,只能享受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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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杰出人才和团队奖
学校对在教学和科研中取得杰出贡献的人才和团队给予奖励。 (一)奖励范围和标准 序号 1 国家科技创新群体 奖励范围 奖励金额(万元) 30 2 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国家级教学团队 1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项目主持人、国家“千人3 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级教学名师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科院“百人计4 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四川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 省级创新团队、省级教学团队 5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 省(部)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省(部)突出贡献专家、校级教学名师 3 5 10 6
1 (二)年度内同一人获得多项称号时,按最高级别奖励。 (三)团队奖励集体拥有,由团队负责人进行再分配。 第九条 学科竞赛奖
(一)凡我校教职工在各种理工科、体育学科、音乐和影视学科、美术学科等竞赛中做出突出贡献,或我校教职工指导大学生在体育学科、音乐和影视学科、美术学科、挑战杯、电子设计、数学建模、艺术展演等竞赛中获奖,学校将给予奖励。
(二)奖励范围和标准 序 号 奖励金额(万元) 奖励范围与等级 教职工参赛/队 指导教师/队 7
1 全国性竞赛 一等奖或第一、第二名 二等奖或第三、第四名 三等奖或第五、第六名 一等奖或第一、第二名 2 省级竞赛 二等奖或第三、第四名 三等奖或第五、第六名 一等奖或第一、第二名 3 市级竞赛 二等奖或第三、第四名 三等奖或第五、第六名
0.6 0.3 0.18 0.18 0.09 0.06 0.09 0.06 0.03 0.2 0.1 0.06 0.06 0.03 0.02 0.03 0.02 0.01 (三)为了保证教学质量,鼓励教师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对在课堂教学竞赛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我校教职工,学校将给予奖励。
(四)奖励范围和标准 序号 奖励范围 奖励等级 一等奖 1 省市厅级课堂教学竞赛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2 校级课堂教学优秀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3 校级一堂课竞赛(专题) 二等奖 三等奖
(五)竞赛级别确认。全国性竞赛是指国家政府或各部、委、局,以及全国性的学会、协会、高校教指委、大型企业等公开举办的常设性全国范围的竞赛。省级竞赛:指省级政府或及其各厅、局、委,以及省级学会、协会、专业指导委员会、团体、大型企业等举办的全省范围的竞赛,或国家各地区区域范围的竞赛。
奖励金额 (万元) 0.6 0.3 0.1 0.3 0.15 0.08 0.2 0.1 0.05 8
市级竞赛一般指市教委主办的各类竞赛,其他由学术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的竞赛要经过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方可纳入奖励范围。
第十条 工作荣誉奖
(一)凡我校教职工或工作单位,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上级或学校表彰,学校将给予奖励。
(二)校级荣誉奖设置如下: 序号 1 2 3 4 奖项名称 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 师德标兵和职业道德模范 牵头 部门 组织部 组织部 组织部 评奖范围 全校基层党组织 全校党员 全校党务工作者 全校教职工 评奖数量 15个 30人 15人 10人 评奖 评奖 周期 性质 2年 2年 2年 4年 2年 不定期 1年 1年 2年 2年 2年 1年 1年 1年 4年 4年 集体 个人 个人 个人 个人 个人 集体 个人 集体 集体 个人 集体 个人 个人 集体 个人 工会 教务处5 优秀教师(含优秀辅导员) 人事处学工部 6 7 见义勇为奖 优秀实习队 保卫处 教务处 全校教师 15人 全校教职工 全校教师 全校教师 各教学单位 全校二级单位 科研管理人员 全校二级单位 全校教职工 全校教职工 全校二级单位 全校教师及实验室人员 按条件评选 10个 40人 5个 5个 10人 6个 15人 15人 5个 15人 8 本科毕业设计优秀指导教师 教务处 9 10 11 优秀教学管理单位 科技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教务处 科研处 科研处 12 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 学工部 13 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 学工部 14 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15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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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就处 设备处 设备处 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 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
(三)奖励范围和标准 序号 奖励范围 集体荣誉 个人荣誉 集体荣誉 个人荣誉 集体荣誉 个人荣誉 集体荣誉 个人荣誉 奖励金额 (万元) 10 3 3 1 0.8 0.2 0.3 0.05 1 国家级 2 省部级 3 厅局级 4
校级荣誉奖 (四)奖励金按获得的荣誉项数授予。个人荣誉奖励金直接授予个人;集体荣誉授予学校某个工作部门的,奖励金由部门领导分配;集体荣誉授予西南石油大学的,原则上奖励金授予组织材料报奖的工作部门并由其分配;若工作成绩涉及多个部门的,奖励金分配由学校领导决定。
(五)年度内同一工作成绩获得多项荣誉奖时,按最高级别奖励。
(六)荣誉奖中如有等次差别(如分一、二、三等奖)的,从第二等(名)起按第(三)款规定的标准逐级减少30%。
(七)成都市颁发的荣誉奖按学校给省部级奖项的奖励额度标准的50%执行。
(八)奖级原则上按荣誉奖证书或行文表彰的政府印鉴级别确定。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获国际奖的奖励标准由学校具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特殊工作或专项工作奖励(或资助)由学校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每年进行一次,学校于每年3月开始受理申报上一年度获得的奖项,原则上漏报奖项不予补发。凭奖励证书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在复印件反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科技成果奖、专利奖、科技论文奖、学术著作等奖由科研处进行统计和初审,学科专业建设奖、重点实验室建设奖、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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