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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减水剂、压浆用水泥、锚垫板、预应力锚具均存放于材料库房内;减水剂和袋装水泥存放于库房内的存放台上。
4.4.4 锚垫板和预应力锚具应按照不同规格型号分别存放于库房内的货架上,并作相应标识。按型号、类别登记入册,以便查询。
4.5预制构件管理
4.5.1构件预制完成后,要及时对构件喷涂统一标识和编号,标识内容包括预制时间、梁体编号、部位名称等。
4.5.2 构件预制完成后,除了加强养护外,要保证稳固、安全存放,严禁拆模后将梁板(尤其是T梁)无支撑存放,必须设置稳固的支架,防止梁板侧倾;在存梁场存放也严格设置防倾托架。
4.5.3构件存放区要确保干燥无积水,交通顺畅,吊装设备充足、完好,日常保养到位。
4.5.4构件存放台座必须设置在稳固、干燥的地基上,如遇软基,要进行必要的加固处理,承重横(枕)梁必须设在经过承载力检算合格的基础上,周边排水设施完好,通道顺畅。枕梁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要连成整体,不要有横坡。
4.5.5 空心板、小箱梁最多存放层数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文件无规定时,要求空心板不得多于3层,小箱梁、T梁不得叠层堆放。
5施工便道 5.1 布置原则
5.1.1 结合地形、地物和现有生活、生产设施,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尽量避免对当地居民生活造成困扰。
5.1.2 遵循施工平面布置,必须满足工程施工机械、材料进场的要求。
5.1.3 施工现场的道路应保证畅通,并与现场的存放场、仓库、施工设备等位置相协调,满足施工车辆的行车速度、密度、载重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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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5.1.4 合理保护便道上的树木,尽量少破坏原生态,将开挖范围内的树木、草根移栽到便道路边或边坡上,并适时在边坡植草、种树。
5.2 建设标准
5.2.1 根据地形条件,确定平纵线形及路基横断面宽度。 1.便道的最大纵坡不宜大于10%,对于山岭重丘区施工的便道在保证施工车辆行驶安全的情况下,可适当调整纵坡;挖方和低填方路段,应设置不小于0.3%的横坡。施工便道边坡坡比不应小于1:0.5。
2.如采用单车道,车道宽度3.5m;路基宽度不得小于4.5m,每200m范围内,设置一个长20m、宽2.5m的错车道;设置1.5~2%的横坡。
5.2.2 施工便道路面最低标准采用泥结碎石或级配碎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便道路面可采用隧道洞渣或矿渣铺筑;特大桥、隧道洞口、搅拌站和预制场与地方路连接段便道路面应当采用20cm厚C25混凝土硬化。
5.2.3 施工便道应设置必要的排水沟,确保便道路面排水畅通;在汇水面积较大的低凹处设置涵洞,以满足排水泄洪要求。便道经过水沟地段,要埋置钢筋混凝土圆管或设置过水路面,做到排水畅通。
5.2.4 施工便道必须连通,途遇危桥,必须加固处理。 5.2.5 各场(站、区)、重点工程施工等大型作业区,进出场的便道40m范围应进行硬化,标准为:C20混凝土、厚度不小于15cm,并设置碎石或灰土垫层,基础碾压密实。
5.2.6 对于大型工程或枢纽工程的主体建筑物,宜在合适的位置和高程设立观礼台,在观礼台附近规划停车场,并与施工便道连通。进出观礼台的便道、停车场和观礼台区域应进行硬化和绿化,标准为:C20混凝土、厚度不小于20cm。观礼台应设置标准规格的五牌一图,周边应设置不锈钢护栏,护栏高度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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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标志标识
5.3.1对施工便道从起点起依序统一编号,设便道标识牌于路口处,标识牌按照0.8m×0.6m尺寸制作,蓝框白底蓝字,标明便道序号、方向(通往××)等内容。
5.3.2 路线明显变化处、便道平面交叉处,应设置指路和警告标志。
5.3.3 便道途经村镇、街道、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应设置禁令标志。
5.3.4 易塌方、滚石等危险路段,应设置道路防护及警告标志。 5.3.5 途经小桥,应设置限载、限宽标志;途经通道,应设置限宽、限高警告标志。在跨越河道便桥,要根据计算的承载力和宽度设置限高、限重、限速标志牌,便桥两侧设置防坠落护栏,其高度符合相关要求。
5.4 便道养护
5.4.1派专人分段养护,及时填补路面坑槽,保证便道平顺;及时恢复损坏的标志。
5.4.2 配备洒水车降尘,无扬尘、无投诉。
5.4.3 及时清理排水沟和涵洞的淤泥、杂物,保证排水通畅。
6 隧洞洞口临建 6.1洞口布置
6.1.1 隧洞洞口临建场地布置必须编制专项规划方案,一般情况还需要上报监理和业主,批复后实施。隧洞临建场地布置一般要求如表6.1所示。
6.1.2隧洞洞口开挖不得随意破坏截水沟外边至征地界桩范围、截水沟内边至仰坡刷坡线范围内的植被,做到最大程度地保护洞口周围原生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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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1 隧洞洞口临建场地布置一般要求 序号 1 2 3 4 名称 总体布置 隧洞洞口临建场地处理 空压机房 及配电房 隧洞临建 隧道临建材料库房及试验室 钢、木存放及加工 现场会议室 洞口值班室 布置要求 隧洞临建场地上的房屋不得侵入行车道,方向尽量与线路方向平行或垂直。 混凝土等级不低于C20,硬化厚度不小于20cm,确保施工期间不翻浆、冒泥。 空压机的数量根据施工需要确定,摆放间距1.0m~1.2m,采用半开放式房屋,顶部设弧形彩钢雨棚。 洞口临建如需设置材料库房、试验室,尽量靠近钢材存放、加工房和混凝土运输路线旁,便于及时抽检材料和取样。 钢木存放与加工房共同设置一处,采用开放式房屋,其长、高、宽满足施工及钢、木存放需要,顶部设彩钢弧形雨棚。 隧洞洞口离项目部较远时在施工现场应设会议室;2会议室的面积不小于30m。 洞口值班室设在隧道洞口,采用彩钢板房或砖混结2构,面积不小于4m。 进洞须知、工程简介、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全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施工环保水土保持体系、隧道形象进度图、施工标志牌、企业简介、现场责任人及职责等内容可根据需要独立或连排设置,若连排设置,其长度和高度需结合现场条件,美观大方。洞顶及洞口间宣传视情况设置。 5 6 7 8 洞口宣传 6.2门禁系统
6.2.1 在进入施工现场的入口、隧道洞口处设置值班室,采用彩钢板房结构或砖混结构,面积不小于4m2,洞口处外侧设置电动升降栏杆和入场人员专用通道,人员专用通道宽1.2m,靠近值班室一侧。
6.2.2 规模较大的项目,洞口应当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6.2.3出入施工现场的来访人员和车辆必须在值班室登记,并领取来访证,来访人员进入隧洞必须有项目负责人陪同。
6.2.4洞边焊接2m高钢筋支架,挂“入洞必须戴安全帽”“当心触电”、“注意安全”“穿好防护靴”等警示标志。
6.2.5项目作业人员应当穿戴工装,佩带上岗证;进入隧洞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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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必须将上岗证放置在洞口值班室的相应作业班组中。
6.3 隧洞弃渣场
6.3.1 隧洞弃渣场位置不得随意更改,不得随意乱弃。任何弃渣场的设计变更需报原监理单位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弃渣场场址及扩大占地。
6.3.2 隧洞施工前应详细调查,和业主、监理及当地政府配合,选择出渣运输方便、距离短的场所作为弃渣场,场地容量应可容纳隧道弃渣量。
6.3.3 弃渣场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护,当设计要求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或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对弃渣场的防护进行设计并报监理批复,以确保边坡的稳定,防止水土流失、泥石流、滑坡等危害。
6.4 洞口外排水及污水处理
6.4.1 在隧洞洞口两侧建浆砌排水沟排出隧道内污水,尺寸满足排水需要(必须考虑雨季降水的影响),两侧水沟经涵管连通横穿路基汇于集水井排入污水处理池。
6.4.2污水处理不少于3级沉淀,采用浆砌或砖混结构,施工期间不倒塌、不渗漏,沉淀达标方可排放。
7隧洞施工风、水、电临建 7.1 施工供风
7.1.1压风站应在洞口旁边选址修建,并宜靠近变电站,应有防水、降温、保温和防雷击设施。
7.1.2压风站供风能力须满足隧道正常施工需要,供风管路布置应尽量避免压力损失,保证工作面使用风压不小于0.5MPa。
7.1.3 供风管道前端至开挖面距离不应大于20m。 7.2 施工供水
7.2.1 在合同履行和缺陷服务期间,应确保施工和生活用水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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