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电十五局项目临建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2.4.2 垃圾处理
1 在生活区和办公生产区各设置一个垃圾堆积池,将各种垃圾集中存放。
2 垃圾处理池一般采用砖砌结构,容积不得小于4m×3m×1.5m,定期对垃圾进行处置。
3 混凝土搅拌站建设 3.1 场地布置
3.1.1 搅拌站尽量靠近主体工程施工部位,缩短混凝土运输距离。
3.1.2 搅拌站周围必须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水源,且远离居民区。 3.1.3 搅拌站应规避崩塌、滑坡、水淹等不良地质灾害区域,。 3.1.4搅拌站面积根据搅拌站规模确定,且必须满足材料存放和备料的需要。
3.1.5合理规划布置搅拌站的拌合楼、水泥罐、粉煤灰罐、砂石料仓、水泥库房、试验室(含标养室)、办公室以及职工宿舍等的平面位置。拌和楼的办公区及生活区应同其他区尽可能隔离开。
3.1.6搅拌站必须设避雷针,数量满足覆盖整个搅拌站;同时设置不少于1处的安全标语,搅拌主机立柱应粘贴反光纸。
3.2 场地建设
3.2.1 搅拌站须修建围墙(网)封闭;场地必须使用C20及以上标号混凝土全部硬化,厚度不小于20cm;进、出搅拌站便道采用20cm厚C25混凝土硬化。
3.2.2 搅拌站场地内设排水系统及污水处理池,禁止场地积水。 3.2.3 水泥罐及粉煤灰罐基础以桩基基础或扩大基础为宜,并设专用接地网与楼体、粉料仓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计算机控制系统应设有独立的接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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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在每一个罐体竖向绘制规范的中国电建徽标和“中国水电十五局”字样,白底蓝字,字体醒目,便于识别。
3.2.5 设置信号管理系统,保证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搅拌系统与控制室的联系。
3.2.6 作业平台、给料仓、骨料仓、水泥仓等涉及人身安全的部位均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传动系统裸露的部位应有防护装置和安全检修保护装置。
3.2.7 搅拌站与办公区及生活区或周围其他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单个水泥罐的高度且不小于20m。
3.2.8料仓不少于3个且应满足粗细骨料种类的要求,必须设彩钢防雨棚,料仓间设混凝土挡墙并具有足够高度,防止串料;配料机应支腿加固。
3.2.9 搅拌站拌合设备要求采用质量法自动计量,水、减水剂计量必须采用全自动电子称量法计量,禁止采用流量或人工计量方式,保证工作的连续性、自动性,电脑控制且具备打印功能。
3.2.10 拌和机操作房前醒目位置应悬挂砼配合比标识牌,标识牌采用镀锌铁皮制作,尺寸0.6 m×0.8m,油漆喷涂确保不褪色,数字采用彩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标识牌内应包括以下内容:砼设计与施工配合比(含外加剂),粗细骨料的的实测含水量及各种材料的每盘使用量等。
3.2.11 搅拌站应配置不少于3个水泥罐,且水泥罐应设置冷却设备,确保水泥搅拌温度,做到检验合格后再用。水泥储存罐应配备必要的除尘设置。
3.3 材料存放
3.3.1 砂石料场必须设彩钢防雨棚,高度满足机械设备操作空间;料场采用厚50cm的混凝土隔墙分隔,高度不低于2.5m,必须确保各个料仓间不串料,并设置相应的质量状态标识,标识包括材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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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产地、规格、数量、进料时间、检验状态、试验报告号、检验批次等。
3.3.2 袋装水泥、减水剂等集中存放在库房内,库房采用彩钢板搭设,高度、面积必须满足堆放数量的要求,下部铺设木板,高度为离地面30cm。
3.4环境保护
3.4.1 根据场地条件合理设置废水沉淀池和洗车池,布设排水系统,设置明显标示;设置合理的三级以上的过滤池对污水排放。
3.4.2 地面应定期洒水,对粉尘源进行覆盖遮挡。
3.4.3 每次混凝土拌和作业完成后,及时清洗机具,清理现场,做到场地整洁。
3.4.4 临近居民区施工产生的噪音不应大于现行的《建筑施工场界噪音界限》(GB12523)的规定,否则应进行监控。
3.4.5 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设备冲洗设施、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网或河流。
3.4.6 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饮用水附近的土地中。
3.4.7 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料时,要注意材料罐顶的密封性能,当粉尘较大时,应暂时停止上料,待处理完后方可继续。
3.4.8 定期、专人进行拌和站的清理和打扫,保持拌和站内卫生。
4钢木加工厂、构件预制场临建 4.1 场地布置
4.1.1根据项目钢木加工的数量、规模及预制构件的尺寸、数量等要求选址。
4.1.2钢木加工厂、构件预制场选址应以方便、合理、安全、经济和满足工期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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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钢木加工厂、构件预制场一般设置办公生活区、材料堆放区、钢木加工区、混凝土拌制区、预制区、堆存区等。各施工区域布置应合理,占地面积应满足施工需要。
4.1.4在进入钢木加工厂、构件预制场路口处明显位置设指路牌1块;场内相应位置设场地平面图、预制工艺流程图(分预制、张拉、压浆等)、质量检验标识牌(分预制、钢筋、张拉等)、安全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龙门吊、张拉机具等)、文明施工牌等各1块。在机械设备的醒目位置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
4.1.5 吊装作业区、安全通道应设置禁止标志;龙门吊设置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司机岗位职责、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牌(0.8m×0.55m)随机挂设,“施工重地,注意安全”警示牌(0.6m×0.4m)置于龙门吊下。预制场的制梁区、存梁区、构件加工区等各生产区域应设置明示标示。钢筋绑扎区在明显位置应设置标识牌。
4.2 场地建设
4.2.1钢木加工厂、构件预制场设置在填方区时,为防止产生不均匀沉降变形而影响预制构件的质量,应对场地分层碾压密实,并对台座基础进行加固。
4.2.2 钢木加工区须设彩钢防雨棚,并使用20cm 厚C20混凝土硬化,构件存放区地面压实后铺设10cm石屑并设置2~3%坡度,以利排水。运输便道采用20cm厚C25混凝土硬化。
4.2.3 预制场应设50cm×50cm砖砌排水沟排放施工废水、养护水、收集雨水并汇入沉淀池,沉淀池设置规格为长4m、宽3m、高1m,污水处理达标后方能排放。
4.2.4 钢木加工区、集料存放区设彩钢防雨棚,高度满足施工需要。
4.2.5 钢木加工区、构件预制场所有的电器设备按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标准化安装,所有穿过施工便道的电线路采用从硬化地面下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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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管路穿过或架空穿越。电力架设须满足三相五线制要求,同时宜设置250kw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变压器设置的安全距离要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4.3预制台座
4.3.1台座基础采用框架式基础,不能用重力式,台座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现浇,预制梁底板须采用不锈钢板;台座长度按每片梁设计长度每端头长出10cm;台座横向做成水平,纵向按设计预设反拱。
4.3.2 台座纵横向间距应充分考虑施工作业空间,纵向间距一般以7m为宜。
4.3.3 存梁区台座混凝土标号采用C25,存梁区混凝土台座尺寸采用2×2×0.5m,根据预制梁大小可稍加调整,以满足使用要求。
4.3.4 预制区应设置自动喷淋养护设备,采用喷淋养护。场地内必须根据梁片养生时间及台座数量设置足够的梁体养生用的自动喷淋设施,喷淋水压加压泵应能保证提供足够的水压,确保梁片的每个部位均能养护到位,尤其是翼缘板底面及横隔板部位。在台座侧面预先设置ф8cm的养生供水管,设置与喷淋设施对接接头。空心板、小箱梁芯孔内应采用喷淋养护方式。
4.3.5 养护用水需进行过滤,避免出现喷嘴堵塞现象,并且管道埋入地下。现场必须设置沉淀池、循环池、加压泵,养生的水必须循环利用。
4.4 材料存放
4.4.1 不同规格砂石料场地需进行硬化,应分区存放,严格分档、用隔墙隔离堆放,严禁混堆,并设置彩钢防雨棚,高度满足施工需要。存放场应留有足够宽度的通道,便于装运。
4.4.2 钢筋及预应力钢铰线存放区须设彩钢防雨棚;下部采用20cm×20cm方木支垫,离地高30cm。钢筋加工区与钢筋存放台相邻,便于材料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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