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合同文件 第四部分 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
公司和持有人照片等内容;出入证应加盖印章和做塑封,防止伪造;总承包商应为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人员,包括工人,准备每人两张出入证,其中的一张做空白备用。
2.3.11积极配合业主进行质检站及其它相关政府部门的报审。
2.3.12对各分包商所完成的分包工程进行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对其质量负责;同时督促各
分包商所完成分包工程竣工图纸的绘制。
2.3.13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和竣工资料的编制、整理和存档;
2.3.14暂定工程:暂定工程将根据业主的指示进行部分或全部工程或取消该工程。
2.3.15若有需要,业主可要求总承包商的最高管理层每周到工地进行工地视察,并解决相关事
宜。
2.3.16工作时间和劳动工资
业主有限制或禁止总承包商进行任何可能导致扰民的加班工作的权力;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业主将不受理任何与此类限制或禁止相关的费用或工期延长的索赔。
在工程开工前,总承包商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报告总承包商计划的工作时间和班次安排,此类安排应首先保证在各方面已依照了劳动法的要求和并有可靠的和具体的措施,保证不会给业主带来因扰民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为便于业主的工作安排,如果总承包商计划改变正常的工作时间,总承包商应提前24小时通知业主,如果总承包商的此类改变涉及法定假日或休息日,总承包商应提前48小时通知业主。
总承包商应在他的合同价款中考虑必要的加班费用,以保证工程能在不迟于合同条款要求的竣工日前竣工;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约定,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总承包商不得以加班为由,提出任何相关的费用的索赔。
总承包商对工作时间的安排、工作条件的设臵、雇佣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劳动工资待遇等,必须遵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总承包商雇佣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任何费用支付都由总承包商负责。
总承包商被认为已在他的合同价款中充分考虑了因业主要求的工期所必须的加班而造成的无法避免的施工扰民的补偿费用和总承包商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业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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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和责任协助总承包商处理和协调好本工程的周边关系,但总承包商应保证业主不会遭受任何与施工扰民或民扰有关的费用和工期的索赔。
2.3.17防止传染病传播
1) 总承包商须遵循当地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采取适当的措施以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总承包商须保证在施工的全过程中于工地、宿舍和工棚内设臵医疗人员、急救设施、病房、治疗室及救护车设施等,并为预防传染病及一切必要的福利和卫生要求做出必要的安排。
2) 当出现任何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时,总承包商须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当局为处理和克服上述传染病而制定的任何规章、规定和要求。一切所需的费用由总承包商承担,并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2.3.18限制尘埃和噪音及环保
1) 总承包商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低尘埃和噪音干扰。风动钻机须装配消声器,压缩机须
性能良好及尽可能低音运转,并须安臵在尽可能远离邻近房屋的地方。 2)
总承包商须负担因工程施工而引起的一切环保责任。不管总承包商是否已通过依照ISO14000标准的环保体系的认证,总承包商应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依照ISO14000标准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环保制度和措施。
2.3.19详细的工作范围须参阅招标文件内的合同条件、图纸及工程规范。
总承包商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上述遗漏的工作。
同时,对于上述工程范围中的任何一项工作,业主在合同签订后,仍有权取消、增减任何分项工程,总承包商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2.4 其它零星工程
2.4.1 总承包商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
的属于上述各项工作范围以外的其他零星土建工程。这样的零星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 地下车库交通指示标志、挡车板和地面车位分割线和编号等; 2) 精装修房间或区域以外的各种室内外栏杆、栏板、扶手、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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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汽车、自行车坡道的出入口; 4) 其他零星项目和构件。
3. 工作范围的其它说明
工程范围的其它说明(例如:与基础处理工作的工作面交界、与其它承包商的工作面交界问题),根据具体项目而定。
4. 对业主、专业分包商及指定供应商的配合
4.1 专业分包商
专业分包商是指独立分包商和指定分包商。
4.1.1 业主在招标文件中列明的专业分包工程的暂估价是指专业分包商实施专业分包工程的
完整价,该完整价是指包含了该专业分包工程中所有供应、安装、完工、调试、修复缺陷等全部工作的费用。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作为总承包商应承担的总包管理、协调、配合和服务责任所对应的费用不包含在上述暂估价中,而是包含在总承包商合同价款中的总承包服务费中。
4.1.2 对于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程序确定的专业分包商,总承包商应无条件地接受并按业主和
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原则协议的内容与相关专业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
4.1.3 如果业主或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决定将任何专业分包工程交由任何专业分包商负责完成
时,业主将保证在有关招标文件中正确和充分地体现本合同下总承包商对专业分包和指定供应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各方合理和公正的利益。
4.1.4 业主有权对上述专业分包工程进行调整、再分和合并,总承包商必须遵照业主的类似指
示,且不能也无权向业主提出额外费用和工期延长等的索赔要求。
4.1.5 受合同条件其他条款的制约,业主也可以根据情况需要将专业分包工作委托总承包商直
接完成,业主在做这种决定以前,总承包商应按照业主或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专业分包工作进行报价。总承包商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此类工作而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专项机械设备费(如果有)以及企业(总部)管理费、利润和税金,但不应再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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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任何额外的开办费用。总承包商直接实施这些专业分包工作时,相应的工作就不再按照暂估价处理,被业主接受并批准的总承包商的报价即为该部分工作的实际价格。
4.1.6 专业分包商应遵守总承包商发出之所有工程指示和决定,且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向
专业分包商发出指令的权利。专业分包商同样必须遵守该等之指令。
4.2 指定供应商
4.2.1 业主在招标文件列明的指定供应项目的暂估价,是指指定供应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本身运
至施工现场内工地地面,但不包括这些材料设备的卸货、安装、安装所必须的辅助材料、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4.2.2 对于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程序确定的指定供应商,总承包商应无条件地接受并按业主和
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原则协议的内容与相关指定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
4.2.3 如果业主或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决定将任何指定供应项目交由任何指定供应商负责完成
时,业主将保证在有关招标文件中正确和充分地体现本合同下总承包商对专业分包和指定供应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各方合理和公正的利益。
4.2.4 业主有权对上述指定供应项目进行调整、再分和合并,总承包商必须遵照业主的类似指
示,且不能也无权向业主提出额外费用和工期延长等的索赔要求。
4.2.5 如果指定供应的材料设备是由总承包商自行负责安装的,则其安装所需的包括人工费在
内的全部费用都被认为已包括在总承包商的合同价款中。如果指定供应的材料设备是由专业分包商或其他独立的总承包商安装时,总承包商应协助业主对有关专业分包工程或指定供应项目进行招标时,保证本款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能够得到落实。
4.2.6 业主也可以根据情况需要将指定供应工作委托总承包商直接完成,业主在做这种决定以
前,总承包商应按照业主或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指定供应项目进行报价。总承包商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此类工作而发生的采购成本、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以及企业(总部)管理费、利润和税金,但不应再包括任何额外的开办费用。只有当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对总承包商的报价(包括必要的所采购物资的技术参数)满意并且批准以后,乙方才可以直接采购这些指定供应项目。当总承包商直接采购这些指定供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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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相应的工作就不再按照暂估价处理,被业主接受并批准的乙方的报价即为该部分工作的实际价格。
4.2.7 由业主采购或指定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可能会在本项目竣工前任何时候运送到现场,总承
包商必须负责卸货、储藏、运输、保管、保护,且为此材料和设备提供储藏点。同时,在总承包商的卸货、储藏、保管、保护的过程中,出现材料、设备的减少、缺损、损害、丢失等,总承包商为此补足缺少的相应材料、设备及其部件。由此而导致的任何费用及工期延误均总承包商承担。
4.2.8 总承包商配合业主营销工作本工程期间,业主或会展开有关的楼宇营销;若是,则总承
包商须对业主的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按指示供应、安装及维护有关的通道、临时围廊及安全棚架等,和更改、迁移有关之现场临时设施。为执行的上述工作而导致的任何费用在措施项目费中考虑,总承包商不能因此而提出工期延长要求。
4.3 对其他承包商的服务、配合和支持
4.3.1 总承包商对整个工程的进度进行总体计划安排时,应结合合同文件约定的对其他承包商
(如果有)工作的要求,将此类工作的施工周期和施工终始时间合理和恰当地考虑进施工总体进度计划,以确保工程能在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完工。
4.3.2 总承包商须与其他承包商联系落实他们各自的工作计划、进度安排和对施工条件的要
求;总承包商应就这类工作面的管理措施提出建议并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批准。
4.3.3 总承包商应在他的投标中对下列因素考虑必要和合理的费用和时间:
1) 因其他承包商的工作给总承包商工作带来的施工组织管理工作的降效; 2) 对包括其他承包商工作在内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日常协调和管理;
3) 为其他承包商及时提供足够的和无障碍的工作面、临时水、电、满足其他承包商使用要求的脚手架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支持配合和临时水、电计量设施; 4) 在其他承包商工作期间,总承包商应采取的成品保护措施和费用;
5) 提供卫生设施以及其它现成的临时设施共同使用;提供和维护供男女工人使用的卫生设施;
6) 其它可能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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