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负责主持编制机电和运输管理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有关单位开展演练工作。
8、负责参与机电运输安全事件的调查、追查、分析与处理,对发生的机电运输安全事件提出处理意见,主持制定机电运输安全事件的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9、负责入井机电设备的技术鉴定工作,签发《机电设备入井许可证》,杜绝不合格机电设备入井。
10、负责主持编制机电运输专业的“雨季三防”和“冬季四防”措施,并督促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11、负责经常深入基层、井下进行安全检查,每月下井检查不得少于 16次,每次时间不低于 2 小时。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12、负责参加公司安委会、安全办公会会议,提出机电运输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二)矿长助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协助矿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以及上级的指示和决定,保证国家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3、负责对矿长作出的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进行跟踪督办,及时向矿长反馈跟踪督办情况。
4、负责督促综合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处理地方政府和上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通报和有关文件。
5、负责及时提醒提示矿长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的各项职责。 6、负责参加公司安委会、安全办公会等会议,对加强公司安全
管理提出意见建议。
7、负责完成矿长交办的有关安全工作事项。
三、部门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监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指令、指示、决定,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安全副总工程师的指导。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2、负责在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抓好公司的安全监督工作,对有关安全会议安排的工作负责追踪检查。
3、负责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4、负责不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搞好检查汇总记录,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并反馈各单位落实整改。
5、负责参与规程的会审,并组织安全检查员认真学习“三大规程”及施工措施,严格按《规程》和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组织人员参加采掘工作面及安全设施的移交、验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安全技术培训。
7、负责每月组织验收全矿采、掘、机、运、通、地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8、负责主持事故分析,并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对抢险救灾有功人员提出表彰奖励意见。
9、负责深入基层、井下进行安全监察,每月下井监察不得少于 12 次,每次时间不低于 2 小时,监察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每月至少检查 1 个队或部室执行“三大规程”、履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同时作好检查考核记录。
10、负责参加公司安委会、安全办公会、安全监督会等会议,提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与监督的意见建议。 (二)安监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学习“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2、负责井下现场安全巡视监察工作,每月深入井下井下安全巡视监督不得少于 12 次,每次入井时间不得少于 2 小时,并作好巡视监督记录。巡视监督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
3、负责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技术性专业会议,提出安全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负责总结、整理和统计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资料,及时给有关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5、负责参与各类安全事件的追查和分析,参与有关资料、图纸的审查工作。
6、及时向本部人员传达贯彻规程和措施,并执行签字制度,严格要求安全检查员在施工现场按规程、措施监督检查,同时,对本部安全检查员业务培训应做到经常化。
7、负责做好规程、措施、文件、图纸的管理工作。对矿所属范围内的各单位措施、规程贯彻和签字情况进行检查并完善。针对现场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8、负责参加公司安委会、安全办公会、安全监督会等会议,提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与监督的意见建议。 (三)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矿井采、掘技术管理、地质与测量管理、防治水管理等规章制度的编制工作,并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3、负责组织并实施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提升安全思想意识教育,并收集和保存相关的培训教育记录。
4、负责组织并审查采掘工程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组织并审查探放水工作方案、工程设计和探放水区域划定,并提出意见建议。
6、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查矿井中长期生产规划,并提出意见建议。 7、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为总工程师的工作决策提供准确的技术依据,杜绝水患威胁矿井安全。 8、负责参与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采掘队的隐患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 9、负责联系掌握井田边界小煤窑情况,防止小窑越界开采危及矿井安全。
10、负责深入基层、井下进行安全检查,每月下井检查不得少于 12 次,每次不低于 2 小时。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11、负责参加公司安委会、安全办公会等会议,提出公司加强安全管理的意见建议。
(四)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拟定矿井采、掘技术管理、地质与测量管理、防治水管
理等规章制度,并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3、负责协助主任实施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提升安全思想意识教育,并收集和保存相关的培训教育记录。
4、负责组织并审查采掘工程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主持编制矿井探放水工作方案、工程设计和探放水区域划定方案。
6、负责主持编制矿井中长期生产规划。
7、负责协助主任收集、整理和分析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杜绝水患威胁矿井安全。
8、负责参与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采掘队的隐患整改。 9、负责协助主任掌握井田边界小煤窑情况,防止小窑越界开采危及矿井安全。
10、负责深入基层、井下进行安全检查,每月下井检查不得少于 15 次,每次不低于 2 小时。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11、负责参加公司安委会、安全办公会等会议,提出公司加强安全管理的意见建议。
(五)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各种法律、法规,对本部门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并自觉接受监督。 2、负责组织并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知识培训计划,根据培训考核的结果决定人员是否合格上岗,收集和保存相关的教育培训记录。 3、负责组织每天的生产调度会,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和决议督促检查。
4、负责抓好部门的业务保安工作并行驶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