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2)

2025-09-29

1.2%、2%。 (五)市本级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0.7%。 五、关于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

呼和浩特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参保核定范围按照国办发[2000]37号、呼政发[2009]59号文件规定确定。医疗补助筹资标准为在职国家公务员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6%。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为了切实加强对2011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查领导小组。

组 长:张忠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韩景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金 强(市财政局副局长)

姜雪蕊(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武根所(市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韩 勇(市社会保险资金管理中心主任) 王海燕(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马瑞平(市劳动监察支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稽核检查等工作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汇总审查工作。

办公室主任:韩景荣(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业务由马忠在负责联系落实。

(二)组建市本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检查队伍。按照地税各分局管辖范围及参保单位分布情况分八个小组,即地税一分局、涉外分局、金桥分局一个小组,二分局、玉泉分局一个小组,三分局、赛罕分局、如意分局一个小组,回民、金川、新城分局一个小组,办理个人参保业务的社会保险服务大厅一个小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小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导小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指导小组。

各旗县区可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本旗县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检查小组。

市本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检查队伍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负责地税一分局、涉外分局、金桥分局范围内应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检查工作。

组 长:王秋菊(市社保中心业务一科科长) 组 员:苏金亮(市医保中心业务一科副科长)

申润刚(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一科)

刘 伟(市劳动监察支队监管四科) 邢志吉(地税一分局) 闫 慧(地税涉外分局) 张玉凤(金桥开发区地税局) 财政1人

第二组:负责地税二分局、玉泉分局范围内应参保单位

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检查工作。

组 长:赵 军(市医保中心业务二科科长) 组 员:王 莉(市社保中心直属企业科副科长)

白和平(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一科)

刘克军(市劳动监察支队监管二科) 韩晓军(地税二分局) 马 禄(地税二分局) 左忠涛(玉泉区地税局) 财政1人

第三组:负责地税三分局、赛罕分局、如意分局范围内应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检查工作。

组 长:刘海龙(市医保中心业务一科科长) 组 员:刘文厚(市社保中心业务三科副科长)

王卿民(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一科)

王晨江(市劳动监察支队监管二科) 刘晓疆(地税三分局) 陈 刚(赛罕区地税局) 李 月(如意开发区地税局) 财政1人

第四组:负责地税回民、金川、新城分局范围内应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检查工作。

组 长:杜玉兰(市社保中心业务二科科长) 组 员:闫 霁(市医保中心业务二科副科长)

赵 宇(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一科)

武雅君(市劳动监察支队案件受理科)

李蕙利(回民区地税局) 哈 斯(金川开发区地税局) 王 婧(新城区地税局) 程 鹏(新城区地税局) 高春燕(新城区地税局)

财政1人

第五组:办理个人参保业务的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工作组。负责市本级各社会保险服务大厅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及续保人员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检查工作以及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各旗县区相关工作。

组 长:张 博(市社保中心业务三科科长) 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组组员:

市社保中心6人 市就业服务中心2人 市医保中心6人 市地税部门洪伟等15人 财政1人

第六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工作组。负责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检查工作。

(一)养老保险工作组

组 长:张光正(市社保中心农村养老保险科科长)

副组长:郑小鸿(市社保中心农村养老保险科副科长) 组 员:市社保中心农村养老保险科相关工作人员 (二)医疗保险工作组

组 长:刘海龙(市医保中心业务一科科长) 副组长:苏金亮(市医保中心业务一科副科长) 组 员:市医保中心业务一科相关工作人员

——————————————————————— 地税1人:王培文(地税局)

财政1人

第七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核定及稽核检查工作。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劳动保障事务所具体负责辖区范围内参保人员缴费标准核定工作。

组 长:董聪(市医保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邬永军(市医保中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科科长)

孟剑英(市医保中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科副科

长)

组 员:市医保中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科相关工作人员

王占山(地税局)

财政1人

第八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核定及稽核检查工作。各旗县区劳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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