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新任用的司法所长和新录用的司法所工作人员须经半个月的岗前培训(2分)
6、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年业务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0天(2分)。
7、司法所工作人员具备撰写常用公文、起草常用法律文书、制作调解协议书、宣读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能力(2分)。
8、3名以上中共党员的司法所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不具备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条件的司法所有明确的党员隶属关系,开展党的组织生活(2分)。
9、积极组织政治思想教育和理论、业务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全所工作人员团结协作、廉洁奉公、爱岗敬业,创造性的开展各项业务工作(3分)。
三、业务工作(45分) 1、人民调解工作(14分)
辖区内调解组织和工作网络建立健全,村、社区调委会达到“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六落实,达到“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六统一(4分) 调解人员、调解原则、范围、程序、纪律等事项公开(1分) ; 三年内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调解文书规范,实行一案一卷(3分)。三年内未发生民转刑案件(2分);人民
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 (1分);征订《人民调解》杂志(1分)。
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10分)
乡镇(街道)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及办事机构健全(1分);协助乡镇(街道)制定并组织实施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分);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分);组织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面达到市(州)县(市、区)提出的标准(2分);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2分);总结经验,推广典型(1分)。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8分)
依照有关规定管理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1分);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1分);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全面开展业务工作(2分);为乡镇(街道)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2分);以司法所为依托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2分)。 4、帮教安置工作(12分)
帮教安置工作网络健全,责任制落实,有专人负责(1分);落实建档立卡、衔接、登记、回访等制度,刑释解教人员建档率达95以上%(2分);实行微机化管理,启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软件(1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
活动,帮教率达到95%以上(2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置政策、措施,农村籍安置率达90%以上,城镇籍安置率达75%以上(2分);积极查找未衔接人员下落,落实帮教安置措施,无重大恶性案件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率在2%以下(2分)。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5分)
按照基层党委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参与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交办的维护稳定的有关工作(5分)。
四、制度建设(10分)
1、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政治理论学习每月不少于6小时(2分)。
2、建立健全业务学习制度,业务学习每周不少于6小时 (2分)。
3、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重要业务请示报告和集体讨论制度(2分)。
4、建立健全与业务相配套的检查考核、统计台帐和档案管理制度(2分)。
5、建立健全业务公示等制度,工作流程规范(2分)。 五、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费保障(15分)
1、司法所办公用房产权归县(区)司法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3分)。
2、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配有办公桌椅、文件柜、档案柜、调解桌椅、传真机、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施和摩托车等必要的通讯工具以及宣传设备(3分)。 3、有常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业务书籍(2分)。 4、司法所办公经费、人民调解经费、普法工作经费、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6分)。
5、司法所所貌整洁美观,办公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司法所工作人员挂牌上岗(1分)。
审批表1式3份 另写自评报告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