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一是实施服务产业项目提速工程。进一步提升服务产业项目质量和速度,突出“快处理”,体现优良的服务意识,实现省审项目“零积压”;突出“勤汇报”,体现良好的对上协调能力,实现国审项目“零滞留”;突出“严把关”,体现过硬的服务本领,实现项目审批“零违规”;突出“好形象”,体现服务质量和效果,实现项目审批“零投诉”。创新服务方式,采取关口前移、主动对接、定期回访、集中会办等方式,为项目建设提供最及时、最有力的环保支持。二是实施环评审批监管工程。严格执行国家各项产业政策,实行总量控制前臵,把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与项目单位提前实行对接,避免“两高一资”项目和低水平项目重复建设。强化环境准入审批,对新建和改造项目审批要标准不降低、要求不放宽,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企业结构调整。加强松花江流域项目监管,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不批”。全面加强环评队伍建设,清理整顿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实施定期通报、警告、退出制度,不断提高环评质量。三是实施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建设规范工程。综合考虑各园区资源及能源条件、环境承载力、上下游产业链和工艺工程关系,集中建设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臵、风险应急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加快发展符合“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理念的静脉工程,对污染物和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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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消纳吸收和利用。建立规划环评对项目环评的硬性约束机制,凡未按规定进行规划环评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文件一律不予受理,推动园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
第四,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突出生态建设和农村环保,深入推进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
我省自然资源富集,生态环境良好,优良的生态环境是我省的最大的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基础。全省环境保护系统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坚决落实好国家和省委在生态建设保护方面的政策要求,切实保护好“绿水青山”。一是继续实施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程。切实发挥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牵头作用,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程顺利实施。今年计划完成造林300万亩以上,治理水土流失240万亩,治理“三化”草原20万亩,人工种草100万亩,禁牧面积2880万亩。加快大庆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和垦区生态市(区)建设,培育2-3个国家生态县(市)试点。探索生态环境监察,扩大农村生态环境监察试点。二是深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积极谋划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连片整治区域选择在松花江干流及阿什河、拉林河、呼兰河、嫩江流域的重点县区,选择在畜禽养殖的重点乡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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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村。深入开展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本地的联合行动。注重发挥农业、畜牧、住建和卫生等部门的作用,形成农村环境齐抓共管的局面。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将考核范围延伸到所有市、县。三是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自然保护区要从以“建”为主向“建管并举”转变。完善自然保护区调整、申报和评审工作机制,修订完善《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调整及更名管理办法》,自然保护区建立五年内不得进行范围调整。严格限制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开展违法违规探矿和采矿活动调查,严肃查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行为。加强自然保护区标准化建设,对全省自然保护区进行核查和确认。
第五,加强环境监管,突出风险防范和公众诉求,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环境执法监管是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全省环保系统要全面加强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密防范环境风险,为人民幸福增添保障。一是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围绕滨水城市建设,开展城市内河治理。以哈尔滨市“三沟一河”、齐齐哈尔市劳动湖、牡丹江市“三溪一河”、大庆市安肇新河等城市内河为重点,建设引水、截污、清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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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系连通工程,全面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等城市定期开展水质全分析。实施水源地环境整治、恢复和建设工程,提高水质达标率。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推动实施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扰民烟气、恶臭气体的管理与治理。指导哈尔滨、佳木斯、黑河等城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推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环保检验率达70%以上,环保标志核发率达75%以上。二是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围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重金属、化学品和危险废物随处倾倒违法行为。开展穆棱河流域和兴凯湖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完善行政处罚、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扎实开展后督察工作,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稳定联通率必须达到国家要求。三是加强固体废物和辐射环境监管。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后督察行动,严厉整治和处罚违法企业。开展有色金属行业专项调查,重点抓好重金属类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管理。全面提高辐射应急能力,启动应急调度平台及应急响应能力建设。逐步推进重点放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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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在规模较大的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建立门禁监测系统。开展安保用X射线装臵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四是科学做好环境应急响应。各级政府对本地环境风险企业要加强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责任。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目标责任制。开展全省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调查,检查全省86家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的应急预案,开展环境风险类别评估,实行环境应急分级、动态和全过程管理。加强与消防、海事部门之间的沟通,提高部门间协同处理环境应急事件能力。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对各地信息报告情况定期通报。
第六,全面加强支撑体系建设,突出基础建设和能力提高,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全省环保系统要主动适应环境保护形势变化和阶段性任务的要求,强化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建立起高效的业务支撑体系,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综合管理水平。一是加强规划和项目的投入体系建设。加快分解落实《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围绕界江界河界湖治理、污染减排、农村环保等重点任务,多渠道争取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加快完善项目库建设,依托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智力资源,搞好国家政策和地方需求衔接,提升项目生成质量。加强与金融机构、国有和民营企业合作,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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