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为突出矿井,煤层易自燃,煤尘有爆炸危险性,水患等级为Ⅱ级,采用炮采开采工艺。近3年内未曾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根据《贵州省煤矿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矿井安全风险分级标准: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风险等级(2级、橙色):
(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或矿井按煤与瓦斯突出管理,且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达到或保持一级。
(2)高瓦斯矿井,且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达到或保持二级及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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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采容易自燃煤层,且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达到或保持一级的。
(4)开采自燃煤层,且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达到或保持二级及以上的。
(5)矿井水患危险性等级为Ⅱ级(中等危险),且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未达到或保持一级的。
(6)不属于重大风险等级矿井,按《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第九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被降级的。
(7)矿井近3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数达到3(含)~5(不含)人或一次死亡人数达到2人的。
隆昌煤矿按上述条件,矿井安全风险等级划分为较大风险(2级)、橙色。
金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隆昌煤矿 2018年 8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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