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根据黔安委【2010】58号文《黔西南州安全生产监督局关于发布2010年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通报》,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为4.551m3/min,相对涌出量为13.68m3/t。鉴定为突出矿井。
煤尘: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出具的《检测报告》,经检测矿井开采的煤层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
矿井水: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类型为中等;水患类型属Ⅱ级(中等)。矿井主要水患为废弃矿井和老窑采空水积水、本矿采空区积水、地表水。矿井正常涌水量约139m3/h,最大涌水量约500m3/h。
矿井火灾: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提交的《检测报告》,经检测矿井的5、25、27、29号煤层为Ⅰ类自燃煤层;4、7、14号煤层为Ⅱ类容易自燃煤层,10号煤层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层。
火药爆炸:炸药库储存炸药设计为2t,设计雷管10000发;矿井使用煤矿许用乳化炸药进行爆破,配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起爆。
爆破事故:矿井采用“三八”工作制,采煤工作面使用的量炸药和雷管,掘进工作面采用放炮掘进。
提升运输事故:矿井井下各运输石门和采区内区段运输平巷采用人工推车运输;矿井采区轨道上山采用绞车提升材料和小部份矸石。
机械伤害:矿井使用的机械设备有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提升绞车、刮板运输机及机电维修机械设备等都有发生对人产生伤害的可能。
电气事故:矿井两回路电源电压等级为10 kV,低压为0.4 kV;入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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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回路电源电压等级为10 kV,各用电点低压为0.69 kV。电气事故可能引发电击、电伤、雷击、电气火灾、电器爆炸等伤人和损坏设备;电器失爆还可能引发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3、分析研判标准及方法
煤矿风险分析研判评估初始分值100分,安全风险评估得分体现煤矿安全风险等级,分值越低、风险等级越高。其中: 3.1.重大风险煤矿:煤矿风险评估得分<60分; 3.2.较大风险煤矿:60≤煤矿风险评估得分<75分; 3.3.一般风险煤矿:75≤煤矿风险评估得分<90分; 3.4.低风险煤矿:煤矿风险评估得分≥90分。 3.5分析研判方法
在对煤矿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评估时,参照定量风险评估方法,对下列指标进行分析研判:
-----安全生产标准化:划分为一、二、三级标准化等级和不达标四级;
-----灾害程度:包括瓦斯等级、水文地质类型、煤层自燃倾向性、冲击地压危险性等;
----安全状况:近3年来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包括重特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重大涉嫌事故等。
-----人员素质: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学历、工作经历、安全培训考核满足《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要求的情况。
-----安全诚信: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对象、拒不执行监管执法指令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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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化程度:是否存在炮采工作面的情况。
-----井下作业人数:矿井正常工作时是否存在单班入井人数是否超过1000人(含,下同)的情况、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不含)以下的矿井单班入井人数是否存在超过100人的情况。 对煤矿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时,对该矿的各项指标逐项进行评估打分,在满分100分基础上扣减计算煤矿总得分,对照煤矿风险分级标准确定煤矿的安全风险等级。 3.6 顶板(冒顶片帮)
(1)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前悬顶距离过大,有可能突然大面积垮落,瓦斯涌出;
(2)采煤工作面撤架通道,巷道跨度较大易冒顶;
3.7 瓦斯
(1)掘进工作面遇构造裂隙可能积聚瓦斯; (2)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可能积聚瓦斯;
(3)瓦斯浓度测定地点不符合规定,监测数据出现误差,造成井下个别地点可能积聚瓦斯;
(4)局部通风机管理差,造成掘进工作面可能积聚瓦斯; (5)井下通风设施管理不善,通风系统不合理,造成采掘工作面可能瓦斯积聚;
(6)存在通风不良的巷道由于无计划停电、停风等情况造成瓦斯积聚。
3.8 煤尘
(1)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放炮掘进过程中,可能因煤尘积聚而发生煤尘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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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配备测尘仪器,未装备粉尘传感器,测尘人员未经培训,不能有效监测产尘地点煤尘浓度,容易发生煤尘浓度超标,可能引发爆炸事故。
3.9 矿井水
(1)掘进工作面遇隐伏断层等构造可能有断层水涌出; (2)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上部采空区可能有积水涌出。
3.10 矿井火灾
(1))采煤工作面电气设备失爆引起电火花。
(2)采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不按规定放炮作业,可能引起爆破火花。
3.11 提升运输事故
(1)运输大巷信号系统可能故障;
(2)提升系统保护系统可能失灵。
3.12电气事故
电气系统故障危害是由于电能在输送、分配、转换过程中失去控制而产生的。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在设计、安装上存在缺陷,没有设置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措施失效,使设备或线路存在断线、短路、异常接地、漏电、误合闸、误掉闸、电气设备或电气元件损环、电子设备受电磁干扰而发生误动作等故障隐患。系统中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的故障也会导致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电气系统故障危害主要体现有:引起火灾和爆炸;设备异常带电;设备异常停电。
4 风险分析研判分级 4.1 风险评估方法
常用的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方法有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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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评价法、安全检查表法(SCL)、风险矩阵法、因果分析图法、事故树分析法、故障模式与影响分析法等,本次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对分析评估出的安全风险进行逐项分析评估。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是一种简单易行的评价从业人员在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作业时危险性的半定量评价方法。本法认为影响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因素是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和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C,其分值见表4-1-1、表4-1-2、表4-1-3。用D=L×E×C来评价作业条件的危险性见表4-1-4。
表4-1-1 事故发生可能性分值L
事故发生可能性 分数值 完全会被 预料到 10 相当 可能 6 可能但 不经常 3 完全意外 很少可能 1 可以设想 很少可能 0.5 极不 可能 0.2 实际上不可能 0.1 表4-1-2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分值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