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工作风格,在参赛期间,选手应当注意保持工作环境及设备摆放符合生产操作原则。
10.在比赛中如遇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经裁判确认后,可向裁判长申请补足排除故障的时间。
11.参赛队欲提前结束比赛,应由队长向现场裁判员举手示意,由裁判员记录比赛终止时间,比赛终止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
12.因保密要求,参赛队提交的任何文件中不得出现单位名称、参赛者姓名。
13.各竞赛队按照大赛要求和赛题要求提交竞赛成果,禁止在竞赛成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记号。
14.竞赛操作结束后,参赛队要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裁判员在比赛结果的规定位置做标记,并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
(四)工作人员须知。
1.赛场工作人员由大赛组委会统一聘用并进行工作分工。
2.赛场工作人员需服从组委会的管理,严格执行组委会制订的各项比赛规则,执行组委会的工作安排,为赛场提供有序的服务。
3.赛场工作人员要积极维护好赛场秩序,以利于参赛选手正常发挥水平。
4.赛场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5.赛场工作人员在比赛中不回答选手提出的任何有关比赛技术问题,如遇争议问题,需上报执委会。
6?工作人员要着组委会统一提供的服装并佩戴胸卡。
十八、资源转化
本赛项所有资源的赛后利用与转化方式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