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赛现场保卫
赛事期间,为保证赛场秩序和安全,将采取如下措施
(1)大赛现场安排专业的安保人员全程执勤,所有进入大赛现场的参
观人员,都要服从现场安保人员的引导和指挥,在指定的区域内参观。
(2)参赛车辆,安排指定地点停放。
(3)现场通道拉上警戒线,防止人员无序流动,影响赛事。
(4)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拉接电源是否规范,保证现场无安全隐患。
(5)保障疏散通道畅通,以便赛场出现意外时参赛人员迅速撤离。
(6)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灭火设施及器材要保证安全有效。
3.统一安排一个酒店住宿,保障住宿安全。
4.统一安排餐饮,保障饮食安全。
5.承办校医务室人员及周边医院医护人员现场值守,提供医疗保障服
务,如遇紧急情况将为参赛选手联系120,并协助救治。
十四、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
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
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队长向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
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
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队长签名。
3.赛场设立仲裁
工作组。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12小时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诉的答复并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4.参赛队不得采取过激行为攻击工作人员,否则不予受理申诉;在约
定时间内,如约定的联系人未到场或中途离开,视为放弃申诉。
(二)仲裁
1.赛场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比赛中出现的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和比赛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工作组根据收集并经核对的证据、证词,按照合法的程序组织召开听证会进行听证和仲裁。
3.申诉方如认为仲裁不合理,可向大赛组委会提出复诉。
4.参赛队不得因提起申诉或对申诉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 否则按弃权处理。比赛不因申诉事件而组织重赛。
十五、竞赛观摩
为了便于企业、高职院校代表及社会相关人员更好地了解高职教育, 赛场将有限制地对外开放。
1.在比赛场地选定特定区域设立高职展览房间,由专人负责接待参观人员,介绍高职院校的教育和人才培养模式,展示高职院校的风采。
2.在参赛代表队比赛区域外两米设立围栏,参观人员可以在围栏外参观选手的比赛情况,在参观同时由专人陪同,防止与参赛选手交谈。
3.企业、高职院校代表及社会相关人员进入比赛场地需经竞赛裁判员同意,不得有大声喧哗等影响参赛选手比赛的行为发生。
十六、竞赛视频
1.赛场监控:
为全程记录本赛项的比赛过程,依据现场工位摆放方式,在现场工位
间隔区域安装监控摄像头,确保对每个参赛队的比赛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 录像。在赛场外围参观区域安装监控显示器,实施播放比赛现场画面,介绍 比赛进程。
2. 赛场米访
赛项组委会将组建专门的赛项视频资源采录团队,全程规划和记录赛 项开闭式及选手比赛过程,并对优秀选手、优秀指导教师、裁判专家及企 业人士进行专门采访,以突出赛项的技能重点与优势特色。
十七、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每支参赛队由2名2014年在籍高职学生组成,包括队
长1名,性别不限。
3. 指导教师:每个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 2名。
4. 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再更换。任何情况
下,不允许更换新的指导教师。
5.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参赛队,经裁判组裁定后中止其竞赛
(1) 不服从裁判员/监考员、扰乱赛场秩序、干扰其他参赛队比赛情况,
裁判员应提出警告。警告次数累计达二次,或二次警告后无效,或情节特
别严重,造成竞赛中止的,裁判组组长报大赛执行主席裁定后,中止比赛,
并取消比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2) 竞赛过程中,由于选手技能不熟练或疏忽大意造成计算机、设备
等严重损坏,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束,保留竞赛资格,累计其有效竞赛
成绩。
(3)竞赛过程中,产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有产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经裁判员提示没有反应的,裁判员可暂停其竞赛,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 束,保留竞1.参赛队名称: 统一使用规定的地区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学校或其他 组织、团体的名称; 不接受跨省组队报名。
2.参赛队组成:
赛资格和有效竞赛成绩。
(二)指导教师须知。
1.严格遵守赛场的规章制度,服从裁判,文明竞赛。
2.正式报名的指导教师,确定后不允许更换。
3.指导教师不得进入赛场内进行指导。
(三)参赛选手须知。
1.竞赛选手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和工艺准则,保证人身及设
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选手凭证进入赛场,在赛场内操作期间应当始终佩带参赛凭证以备
检查。
3.参赛选手进入赛场,不允许自行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纸质资料(相
关技术资料的电子文档由组委会提供),不许携带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如
U盘),不许携带任何设备、工具。竞赛承办单位提供计算机以及竞赛需要
用到的所有相关设备及工具中局域网不允许上外网,电脑的USB接口贴封条,选手在竞赛期间不得复制文件。
4.各参赛队应在规定的时间段进入赛场熟悉环境,入场后,赛场工作
人员与参赛选手共同确认操作条件及设备状况,参赛队员必须确认材料、工具等。
5.竞赛时,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各参赛队自行决定分工、
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在指定赛位上完成竞赛项目,严禁作弊行为。
6.竞赛过程中,因严重操作失误或安全事故不能进行比赛的(例如因
操作原因发生短路导致赛场断电的、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现场裁判员有权中止该队比赛。
7.比赛期间,选手连续工作,食品、饮水等由赛场统一提供。选手休
息、饮食或如厕时间均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8.凡在竞赛期间内提前离开的选手,不得返回赛场。参赛选手进出不得携带任何与比赛有关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