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排查。按照省和××市要求,今年上半年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信访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源头预防化解的能力和水平。要不断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和网络,做到排查化解经常化,切实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排清查透,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策、化解有效,真正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群众越级上访明显减少、群众不满意的热点难点问题明显减少、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
(三)要进一步解决问题、化解积案。信访问题解决是根本。对符合政策、合情合理且有能力解决的,必须解决;对符合政策,但一时解决不了或可能引起连锁反应的,要慎重对待,认真研究解决的办法;对不符合政策的,不能乱解决,不能留后患;对合情不合理的,要耐心说服教育,不得把问题和矛盾推向上级或社会。要强化稳控措施,对信访重点案件要逐案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加大解决力度;对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老上访户和重点人员,要逐个落实稳控责任,严防到市赴省进京越级上访。今年是“信访积案化解年”。各乡镇、各部门要对信访积案进行排查、梳理,逐案落实包案领导,逐案研究、因案施策,着力解决一批案情复杂、久拖不决的疑难积案,所有积案要百分之百有说法、有结论,力争在化解信访积案上实现重大突破。同时,高度重视解决初信初访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格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加大交办督办力度,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防止初信初访转化为重信重访。
(四)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完善领导干部“四访”制度。要充分利用去年以来我们在接待群众来访方面积累的工作经验,通过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带案下访、包案息访、跟踪回访,通过“谈一次心、见一次面、解一次心结、送一次温暖”等方式,摸清信访人的心态,化解信访人的怨气,解决信访人的问题。二是完善领导包案制度。对中央、省市交办和进京去省上访的集体访和非正常上访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继续落实“三级领导包案”。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要带头包重案、包难案、包大案。按照“五亲自”的要求,一包到底,包出成效。三是完善跟踪处置制度。一旦发生进京去省到××市集体访要立即派人跟踪处理。分管领导、案发单位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凡发生进京访的,有关领导必须在12小时之内到京,必须在48小时之内带回上访人。凡发生去省访的,有关领导必须在6小时之内到省,必须在12小时之内带回上访人。四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把信访工作纳入组织部门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与单位评先选优挂钩。凡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推诿扯皮,造成群众集体去省进京上访,影响较大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并继续实行“一票否决”。
(五)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市、乡、村、组四级信访信息员网络,把触角延深到群众之中,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早处理。要实行信访代理制度,各信访信息员要担当起信访代理员的职责,并配合做好疏导教育工作。信访部门要根据形势需要,认真组织乡村信访干部和信息员培训,不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信访部门和广大信访干部要深入学习潘作良同志的精神和作风,努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信访队伍,努力争创“工作一流、群众满意”的信访部门。
(六)要进一步规范上访秩序。认真执行中央联席会议和省联席会议关于加强对非正常上访行为依法处理工作和完善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机制的实施意见,大力整顿规范信访秩序,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上访和极端事件。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群体的稳控力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对无理缠访闹访、组织煽动聚集上访、非正常上访等违法行为,要加大依法追究力度;对有意捏造事实、欺骗群众、制造事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促进信访秩序继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