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深入做好检查验收工作。这个阶段是对整个活动的成果检验,安排在12月。前三个阶段结束后,市委政法委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要充分听取党委(党组)和组织、纪检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的意见。主要看主要工作目标是否完成,查摆出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严重违法违纪人员是否得到处理,必要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人民群众是否基本满意。要按照这样的标准去检查验收,对达不到标准的要回头补课,限期整改。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进行表彰。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忠诚、廉洁、执法、为民”教育活动动取得实效
开展“忠诚、康洁、执法、为民”教育活动,是我院今年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我们一定要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活动的各项任务。
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把教育活动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建立领导责任制。院党组对我院教育活动工作负总责,我作为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院机关成立由我任组长、张三旺、王志建同志任副组长的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教育活动的指导工作,由李海鹰同志兼任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确保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把开展教育活动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保证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发扬党内民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党的生命,也是搞好这次教育活动的重要前提条件。全体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正确对待和真诚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要通过这次教育活动,使广大干警真正接受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领导要带头,率先垂范。这次教育活动能不能取得实效,关键在于领导干部能否发挥表率作用。在此,我代表院党组郑重承诺:全体党组成员都将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做到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给干警作出表率。党组成员既要参加中心组的学习活动,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并抓好分管部门和指导好系统联系点的教育活动。各部门领导干部也要积极发挥带头作用,争做教育活动的模范。
要加强督查,分类指导。院党组将加强对各部门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以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合理建议,监督帮助解决。要重点指导督查各部门的具体办法是否可行、措施是否有力、效果是否明显、群众是否满意等内容。保证整改活动顺利进行,坚决防止一般化、表面化和走过场。每个阶段开展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措施,各部门都要写出报告,院里向市委政法委和市院写出报告。这次会议结束后各部门要遵照方案,认真实施。活动开展情况要以简报形式迅速上报。
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注重对开展教育活动的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图书、网络等媒体,宣传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指导原则;宣传“一心为民、公正执法”的先进模范干警;宣传教育活动的成功做法、经验和取得的成效,促进教育活动健康深入发展。通过宣传,要让社会各界看到我们正视问题、解决问题的决心,用活动的成果取信于民,树立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要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全体干警一定要按照上级的要求部署,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扎实认真地开展好开展这次教育活动。与此同时,一定要处理好教育活动和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关系。当前,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检察改革等方面的任务十分繁重,各部门一定要结合本职工作,认真抓好落实。我们既要防止脱离检察工作孤立地搞教育活动,与业务工作形成“两张皮”;也不能因为强调工作繁忙而不认真开展教育活动,搞形式主义。要把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这次活动要达到的六个目标上来,体现到进一步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上来,体现到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做出新贡献的作用上来,真正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实现“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