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3.做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理想信念、形势任务、职业道德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职工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把思想教育和严格管理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和载体。
14.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制定并实施企业文化建设战略,总结提炼为广大职工所认同的企业精神、管理理念、经营宗旨、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增强企业凝聚力、激发职工创造力。积极打造企业品牌,提升企业信誉,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建设学习型企业,全面提高职工素质。加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内容丰富、文明健康、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5.协调好各方力量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企业党组织要承担稳定的直接责任,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做好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工作,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形成党委牵头、党政共同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厂务公开工作,解决好职工生产、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与地方党委、政府加强沟通联系,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六、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
16.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坚持在新建企业的同时建立党组织,在调整企业组织机构的同时健全党的组织机构,在配备经营管理人员的同时配强党务工作人员,在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的同时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组织企业内部经济责任考核的同时完成党建工作的考核。企业要根据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的基层组织。企业内部的党组织设置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企业集团,一般应设置党的基层委员会;企业集团成立党组的,必须经市委批准。国有企业兼并、联合、收购市内外企事业单位的,凡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单位,国有企业(集团)党组织必须帮助其尽快建立党组织。国有企业被集体、私营或外资企业收购、兼并后,党组织应予保留,可根据收购、兼并后的实际情况,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同步组建、改建或更名党的基层组织。新组建股份制企业,要及时组建党组织。其中,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及参股企业,党组织由国有出资单位党组织负责组建;多个国有投资主体建立的企业,党组织由持大股的企业党组织负责组建。同时,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则,以产权关系为纽带,兼顾属地、属业管理,明确股份制企业党组织的管理关系。中外合资企业,党组织由中方投资单位党组织负责组建;暂时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党的工作。企业党委会要按照党章的规定,按期换届选举。
17.抓好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党支部建设工程,坚持好“三会一课”、党支部目标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实现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党支部阵地建设,继续推行“党员之家”建设和“标准化党支部”建设,为党支部开展活动创造条件。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提高党员教育的针对性。企业党员领导人员要重视党员教育工作,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为党员讲一次党课,董事长(总经理、厂长)每年至少为党员和职工作一次形势报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和党员责任区、党员目标管理等活动,搭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做好离退休职工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注意吸收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生产经营一线优秀职工特别是优秀青年职工入党。探索基层党务公开的形式、方法和内容,逐步推行党支部“两推一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