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商业企业对接洽谈会上的讲话(精选4篇)(全国商业企业家活(6)

2025-08-31

第三,强化质量意识,提高产品质量标准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严格执行质量标准,是实现产业化经营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提高产品质量的过程,实质上是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转换农业增长方式的过程,是产业化经营各个环节实现标准化生产和全程质量控制的过程。各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愈来愈重视,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强化检测检验措施。吉林德大公司引进国际先进的药物残留检测设备,对养鸡户用药和饲料添加剂进行严格检测,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天津的王朝葡萄酿酒公司实行质量全员管理和全过程管理,制定了企业标准,定期在国内外开展人员培训,保证原料环节实现良种良法和无病毒化,加工发酵环节实现工艺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成品质量合格率基本达到100%。云南西双版纳百果洲天然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按有机食品标准建设生产基地,规范生产和加工过程,其产品已经获得欧盟有机食品种植基地、加工和国际贸易三项认证,不但提高了产品的知名度,扩大了市场份额,而且其价格在国际市场上也比同类产品高出30%。

第四,因地制宜,建立多样化的利益联结机制

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是保障农业产业化顺利发展的根本所在。各地在这方面提供的经验是,因地制宜,允许多样化的利益联结方式存在;针对实际问题,帮助规范利益联结机制;因势利导,引导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向紧密型方向发展。许多省在有关政策文件中都明确提出,只要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起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不管什么形式,都一视同仁地给予支持。湖北龙发股份公司在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关系时,根据农户养殖规模的大小、与公司距离的远近等因素建立了合同制、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三种利益联结关系。北京市在推进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发展了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些组织在帮助农民同企业进行商业谈判、协调企业与农户的日常纠纷和帮助农民解决资金、物资的落实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各地围绕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规范订单形式、完善订单合同内容、引导建立风险基金以及提供法律服务等,都做了大量的工作。

第五,把政府的引导和服务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机结合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种市场行为,需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让农户和企业当主角。同时,产业化经营也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服务,需要政府为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如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各地在这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主要是:制定扶持政策,加大财政金融等支持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具体困难,改善投资环境;主动做好引导和服务工作。广东省委、省政府对农业产业化工作高度重视,省委全会专门作出关于推进产业化经营的决定。陕西、四川等24个省区市就发展和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制定了文件。2000年,全国省级财政扶持产业化经营的资金达到5亿多元,今年增加到7亿元。为了提供优质服务,一些地方改变过去按部门管理的办法,对产业化经营实行“一个产业、一个规划、一个班子、一个办公地点、一套政策措施”的管理方式,改善了对产业化经营组织的服务。安徽省组织省农行和18家省级龙头企业举行“银企座谈会”,省农行选择了五家龙头企业进行公开授信,而授不授信、授信额度多少,由农行自主决定,政府不加干预。

各地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创造的成功经验十分宝贵,希望大家在会议期间进行深入的总结和广泛的交流。在认真总结交流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认识和开阔思路,进一步明确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攻方向和工作重点。

三、抓住关键环节,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总体上看,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仍处在初期阶段,任重而道远。龙头企业的实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带动农户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利益联结机制还需要进一步稳定和完善,政府扶持和引导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进而不断增强抓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十五”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是实现“十五”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十五”时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总体目标是:大力培育有竞争优势和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使产业化组织的产品质量、效益和加工增值能力有一个大提高;产业化组织的区域布局更趋合理,按照比较优势形成的农业产业带初具规模;利益联结机制和经营体制趋于完善,农民得到的实惠明显增加;产业化经营在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我国农业整体竞争力中的作用得到更充分的体现。

根据这一总体目标,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思路是: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中心任务,以培育有竞争优势和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为重点,以提高农业生产的市场化和组织化程度为基础,以科技创新和重大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为动力,以建立与国际市场相适应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检验体系为保障,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水平。牢牢抓住这四个关键环节,就是我们在新形势下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攻方向和工作重点。

(一)加快发展有竞争优势和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

培育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十五”期间,在大力发展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同时,要加快培育一批有竞争优势和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在现有151家的基础上,发展到500家。培育龙头企业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住机遇,促进龙头企业有更大的发展。要抓住西部大开发、加入世贸组织和粮棉购销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有利时机,加快中西部地区龙头企业发展,促进东部地区龙头企业上水平,并积极推进粮棉生产、加工、销售的产业化进程。

二是龙头企业要进一步明确经营方针。龙头企业要立足农业求发展,把农业开发的文章做足做好。要在不断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努力提高农产品加工的精度和深度,努力开拓国内外两个市场上多下功夫,防止盲目地“多角经营”、上项目、铺摊子。鼓励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行业的企业,在突出主业的前提下,通过兼并、联合、联营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国际竞争力。

三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发展龙头企业,企业家至关重要。龙头企业的经营者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善于学习,勇于实践,严于律己,开拓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引导企业经营者正确处理与企业职工和广大农民的关系,为企业家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努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懂经营、善管理、办事公平、作风正派的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四是苦练内功,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龙头企业要继续深化改革,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搞活经营机制,完善监督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名牌战略,用优质名牌产品开拓市场和占领市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五是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龙头企业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工商企业,它与农民有着密切的联系,肩负着带动农户和农业生产基地的重任。龙头企业的兴衰,与农民的利益息息相关,与农业的发展息息相关,也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支持农业,扶持农民。不管什么所有制和哪种类型的龙头企业,只要与农民有比较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能够带动农户和生产基地,使农民从中真正得到实惠,就应该一视同仁地给予扶持。当前要重点抓好两件事:一是继续抓好农业部等八个部门制定的关于扶持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政策的落实;二是按照WTO规则的要求,研究新情况,采取新办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扶持龙头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大力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探索组织创新,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是增强产业化经营组织竞争力的重要环节之一。“十五”期间,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农户的面,要争取平均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

一要继续发展多样化的利益联结机制,适时引导向紧密型发展。企业需要稳定的原料供给,农户需要稳定的产品销路,这是双方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客观基础。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不能采取“归大堆”、“大呼隆”的`办法,而要以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方式因发展阶段和产业的特点而不同,应允许企业和农户利益联结方式的多样化。无论哪种利益联结方式,都要坚持农民和企业自愿互利的原则,切不可强加干预。对于目前广泛采用的合同契约、订单农业、合同加服务、股份合作、资产入股等利益联结形式,都要注意总结经验,引导其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有条件的,提倡发展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方式。

二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通过各类龙头企业的带动,形成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和区域化布局,不仅是促进农产品优质化、专用化的有力支撑,而且是提高我国农业组织化程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基地建设要充分调动农户、龙头企业、社区性合作组织和各方面的积极性,高起点规划,多渠道筹资,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农户家庭经营的基础上,走“小规模,大群体”的路子。

三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的一个有效形式。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凝聚力和经济实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加强对农户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各项服务,在产业化经营中发挥桥梁和纽带以及龙头带动作用。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示范章程和规章条例,明确合作组织的法人地位,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

四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要继续探索和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建立的各种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行业协会要在市场准入、信息咨询、规范经营行为、价格协调、调解利益纠纷、行业损害调查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行业内农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的力度

科技创新是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支撑。“十五”期间,要在产业化经营各个环节进一步普及先进适用技术,使科技进步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贡献率有明显提高。

一是龙头企业要通过走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或自办研发机构,构建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龙头企业要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合作,加快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步伐,积极引进、研发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产品的竞争力。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组建自己的研究开发机构,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逐步发展成为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的现代农业企业或企业集团。

二是按照产业化的要求继续深化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体制改革。农业科研结构和大专院校,要面向生产实践的主战场,进一步明确科技攻关重点,优先研究开发一批关键技术,为产业化经营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技人员,要积极参与和投身到农业产业化经营第一线,通过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形式与龙头企业和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鼓励具有开拓市场能力的农业科研机构,逐步转制为农业科技企业,成为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农技人员创办和领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是切实抓好科技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素质。要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践,采取多种形式,培养有关的专业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才,尤其要加强对生产基地农民的培训。在继续加强农业技术特别是成套农业技术培训的同时,还要通过培训提高农户的市场意识、合作意识、信用意识、质量意识等,使广大农户真正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四是继续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要多渠道增加对重大农业技术攻关、技术改造和支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投入,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国家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引进新品种、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面向基地和农户的技术推广。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我国已进入总体解决温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农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而且也是扩大出口和完善进口管理的重要手段。要充分认识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意义,下大力气全面提高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发展产业化经营,是切实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切入点和有效途径。“十五”期间的主要工作目标是消灭无标生产,创造一大批优质农产品和名牌产品。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结合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践,加快农业标准和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当前重点是制定国家或行业的农产品质量分级和专业标准,农药、兽药、鱼药残留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卫生安全标准,农产品包装、储运、标识标准。龙头企业要率先执行国家制定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制定和完善企业标准,有条件的要积极实行国际标准,为推动我国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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