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府财务状况的信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作政府预算项目尤其是资本性预算项目时,通常需要评价政府的财务状况,包括政府债务结构和可用于拨款的基金数。纳税人和投资者在估计政府税收增加的可能性和政府的偿债能力时,也关心政府财务状况的信息,以评价政府的财务状况。
(3)政府工作效率和效益的信息。政府是一个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治组织,它主要职责是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繁荣社会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提高社会水平等。政府服务努力、服务成本和取得的成绩,也为信息使用者所共同关心,以评价政府的服务努力、成本和成就。
第二,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
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需要以下六类信息:
(1)提供反映事业单位资产,负债及净资产的规模,构成及其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用以评价财务状况。
(2)提供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及收支差额形成方面的信息,用以评价收支情况及业务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3)提供事业单位现金流入、流出及其增减变动净额方面的信息,以利于预计现金流量前景和持续运作能力。
(4)提供净资产及其变动情况,对出资和捐资使用情况的专门信息,以助于他们(出资人和捐资人)作出是否继续出资或捐资的决策和评价净资产的保全情况,持续服务的能力以及经营责任履行的情况。
(5)提供事业单位预算与计划、业务活动的种类、规模及发展情况方面的信息,以利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评价业务活动业绩和进行社会、经济的决策分析。
(6)提供可能影响事业单位未来前景的重大事项以及预定的对策措施。
(三)预算会计目标体系的确立
根据以上分析,借鉴国外作法,笔者认为我国预算会计目标应由基本目标,特殊目标、一般目标和具体目标四个层次组成。
1、基本目标。基本目标是预算会计的最高目标,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适应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要,二是反映政府的有关单位的受托责任。之所以将受托责任作为预算会计的基本目标之一,是因为我国各级财政部门主要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委托进行预、决算,而行政、事业单位则受有关财政部门及其上级单位的委托完成行政任务或从事某项公益事业。委托受托关系的存在必然导致委托者需要受托者反映其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会计中受托责任观占主导地位,事业单位会计中受托责任观为主,决策有用观为辅。
2、特殊目标。特殊目标指向哪些预算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信息,以适应不同使用者的需要。具体分为政府会计信息使用者和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
3、一般目标。一般目标是指预算会计信息的具体内容,应包括财务状况、收支结果和受托责任。
4、具体目标。具体目标是指预算会计报表的种类,即我国政府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应编制哪些会计报表以实现预算会计的基本目标,向有关信息使用者提供相关的会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