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对策
2.1 强化政府和社会责任①面对医药卫生法律法规与临床教学法律法规的脱节,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医学生在临床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做出详细的司法解释,使临床实习教学有法可依。②强化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正视生命现象的复杂性与医疗行为的风险性。新闻媒体在报道医患纠纷时要客观、公正、全面、真实,并加大力度对医疗行业的高风险性的宣传和引导,使公众增强对医疗行为高风险的认识,从而使医患双方关系得以沟通和融洽,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
2.2 完善医院医疗管理体制教学实习医院应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常规,强化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医务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以救死扶伤为天职,时刻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 使广大医务人员增强法制观念, 依法规范自己的医疗服务行为[2]。强化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拒收红包、回扣。健全医疗信息公示制度,提高医疗服务透明度,规范医疗服务收费,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2.3 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在广大民众中宣传卫生知识,进行普法教育,提高国民素质,也是减少医患纠纷的一个要素。如广大民众要知道,虽然医患纠纷中采用举证责任倒置,但患方并非不承担其它举证责任。患方必须能够证明自己受到医疗行为侵害的事实确实存在,必须证明自己接受了该医疗机构的某种检查或治疗。
2.4 提高实习学生综合素质①加强实习生对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特别是与医疗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实习生懂得学法、守法的重要性,增强其法律意识,提高工作责任心,明确自己的责任与身份,懂得如何尊重、保护病人,也懂得如何应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在临床教学过程中必须更加强调医学生医德医风的培养,要教会他们怎样做人,让他们在实习过程中能吃苦耐劳、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在工作上做到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做一个品格高尚、医德良好、作风严谨的医生。②新的医学模式的转变,对实习生的文人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习生应掌握更多人文方面的知识,具备更高的人文素养,才能在治疗和关心病人中处理好医患关系。医学院校在课程设置上,一要注重增加人文社会科学课程,改变目前人文课程短缺的状况;二要促进医学与人文科学的有机结合,如在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中补充心理学、社会知识[3]。这样学生在临床实践中,自觉学习心理学与社会学的相关知识,在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过程中,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既考虑到生物学方面的因素,也考虑心理学和社会学方面的因素,使学生的医疗水平有较大提高。③注重实习生医患沟通的训练,强化爱伤意识,加强医学生医患纠纷防范教育。强化实习生的语言沟通技巧培训,做到在治疗操作前,一定要向患者讲明利害关系,征得患者的理解和配合[4];向患者解释时,要使患者有信心,家属心中有底;要加强自身修养,换位思考,多为患者着想,充分理解患者和家属的心情。这样才能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增进医患间的信任,有助于化解矛盾并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从而保证医患双方的利益,全面提高医疗质量。
【参考文献】
1]梁勇.我国医药卫生法律法规现状与临床教学面临的问题[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3, 1:48.
[2]傅增合.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之我见[J].中国医院管理,2008,28 (10):60.
[3]曾旸.浅议新时期医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J].医学教育探索,2008,7(11):1211.
[4]戴正庆,许 伟,倪衡建.加强实习医生沟通技能培养探讨[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6,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