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情况
(一)组织实施情况。我镇高度重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成立了以镇党委常务副书记、副镇长韩江虹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镇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所、农业(减负)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完善了《太和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召开了试点工作动员会,政策培训会, 指导协调、宣传引导、管理监督这项工作。
(二)奖补政策落实情况。我镇严格按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责任划分,将“村内小型水利、村内道路、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村民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开展一事一议筹资和投工投劳,按人平15元、劳力10个,以资代劳每个工日8元。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规划、项目申报、项目初审、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七大程序,来确定国家奖补对象和范围;2009年我镇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奖补项目22个,(其中,文化场所6个,村级水泥路6个,塘堰改造4个,抗旱站3个,农田水利1个,维修水库1个,沙石路1个。)项目建设资金590.8896万元,(其中,中央、省、市财政承担了106.49万元,区级财政承担了53.2483万元,村民自筹73.41万元,投劳折款240.6万元,村级自筹80万元,社会捐赠21.3万元,部门帮扶15.79万元)。补助资金全部落实到位,没有截留、挪用,违反规定安排使用等问题。
(三)配套措施建设情况。我镇在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配套措施上,一是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规范议事程序,明确议事范围,确定限额标准,细化管理措施,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二是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主要是:财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资金临管制度;三是建立公益设施管护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
(四)项目验收情况。我镇2009年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都由市、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财政、减负办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每一个项目都有村干部、村民代表、受益群众参与;验收结束后,每个项目都做到了由3――5名村民代表签字同意的验收报告,所有试点项目做到了验收程序合格。
在2009年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中,我镇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的工作态度,正确理解政策,熟练把握政策、坚决执行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监督,规范程序,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我镇农村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