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规范签订细化的服务合同。2009年初,我镇在区综改办及区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与各服务中心签订了规范细化的服务合同,对各中心的公益性服务项目、劳务报酬、养老保险、物化投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奖惩措施作了量化规定;同时各中心法人与中心的服务人员签订了规范细化的劳务合同,为了全年农村公益性服务有序的进行打下了夯实的基础。
五是定期开展服务工作考核。为加强对服务人员开展公益性服务管理,保证服务效果,我镇建立了三项考核制度。一是日常考核制度,即实行服务登记,对各中心服务人员的服务内容、时间、地点、服务对象签字,实行登记,以此作为日常考核依据;二是随机抽查考核制度,深入农户家中核实服务内容,组织被服务对象代表、村组干部代表、机关干部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进行公开的测评,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效评定等级;三是定期考核,全年分四次考核,每个季度对各服务中心进行一次考核。从考核结果看来,聘任的农村公益性服务人员都能认真履行职责,考核合格,考核结果也以政府文件的形式进行公示。并结合市、区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结果按照合同规定兑现各服务中心“以钱养事”资金。
六是规范农村公益性服务人员。我镇2009年度所有农村公益性服务人员都是2007年9月通过全区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
七是合理设置公益性服务岗位。我镇服务中心岗位设置完全是按鄂办发〔2007〕17号《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配备和控制标准参考意见》执行的,没有出现配备超过控制标准。我镇应配备人员16人,实配备16人,其中,农技服务中心3人,农机服务中心2人,水产服务中心2人,水利服务中心1人,文体、广电中心1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7人(其中,季节性岗位人员6人)。
八是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职责到位。2009年,我镇所有公益性服务人员都参加了区级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业务培训,区业务主管部门都明确了我镇各服务中心2009年度的服务项目内容。
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2009年我镇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原则要求,根据我镇实际情况,配合上级部门对旧的财政管理制继续进行改革,加强管理,财政管理体制面貌焕然一新。
(一)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落实。我镇坚持转移支付资金足额拨付,不抵扣、不代扣,做到专款专用。2009年,全镇村级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总额为61.6万元,我镇已全额拨付到各村。
(二)积极推进“乡财县管”的 财政管理方式。我镇于2002年撤消了镇代理金库。2009年我镇积极推行了预算共编、工资统发、国库集中支付、票据统管、帐户统设等为主要内容的“乡财县管”的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三)按时发放村干部工资。在全镇范围实行村级帐务、资金双代管,把全镇21个村和1个居委会的资金和帐务统一并入财经所,资金和帐务统一由财经所代管。严格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做好村级财务年度预算,各村均相应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村级财务管理公开透明,有效解决了村级财务混乱和管理松懈的难题。
为了加强村级计划生育管理,提高村级计生专干的工作积极性,2009年按照区政府的规定,村级专干工资实行区级统发。其他村干部工资按照月预拨、半年或年终统一结算的方式发放,村干部月工资标准为400-600元。同时,我镇对村级主职干部视其工作年限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对在村工作15年(主职10年)以上原村退职退休干部每月发放30-80元的退休补贴,稳定了农村基层干部队伍。
(四)五保户供养经费按标准拨付到位。2009年,我镇共有五保户185人,其中集中供养118人,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元,共计21.24万元由区财政按月直接拨到镇福利院资金专户;分散供养67人,标准为每人每年1390元,其中:每月85元正常补助全年1020元,年终春节慰问150元,年终生活补助100元,年终物价补贴120元,共计9.313万元,由区财政拨付到镇邮政储蓄直达个人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