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查对象
清查对象为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五类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对象
2.清查方法
各地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清查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分片负责,深入镇村田头和农户家中,进行摸底调查,逐台审核,确定普查对象数量。各地依据农机管理部门掌握的农机管理台帐,由各县(市、区)农机部门分别组织选聘的普查员深入各镇(园、区)农业推广服务中心(农机站),依据准备阶段所获取的基本信息对辖区内的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和服务公司等入户走访清查,核对清查对象的基础信息,重新核对登记,符合普查对象要求的再确认为普查对象。
3.清查结果
全省从1月20日左右开始入户清查,2月上旬基本结束,通过清查,全省确定的普查对象共2202886个,其中拖拉机1499385台,变拖98595台,联合收割机75937台,插秧机24811台,机动植保机504158台。
(六)狠抓措施落实、开展全面普查
1.印发普查表
全省根据清查结果开始印制了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登记表格,由各县(市、区)负责分片发放到各个普查员手中,由普查员进村入户普查登记,待普查员登记核查后再进行表格的回收。据统计,全省本次普查共发放普查登记表112万多份,收回111万份,回收率近99%,其中因普查登记填写不清楚重新填写的约2万份,登记草表1万多份,全省未出现未能完成登记的情况。
2.入户登记普查
针对全省农业机械面广量大、分散在千家万户、普查统计难度大的特点,为确保全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统计数据的全面、客观、准确,全省各地采取了加强入户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一是各级农机部门要求各村普查员除按照管理台帐和牌证管理对象进行统计外,还要对新清查出来的对象,上门入户,调查核实,逐台登记,确保不重不漏;二是市、县农机部门要求各乡镇普查指导员发挥熟悉农机管理业务知识的特长,深入村组农户,现场指导村普查员开展工作,提高普查质量和效率;三是各级农机主管部门从办公室、管理处、农机监理所等机关处室和下属单位抽调专人,成立普查工作督查小组,分片包干,挂钩联系各乡镇普查工作,指导普查统计工作,检查统计质量,督促普查进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四是集中力量,突破难点。基层农户情况复杂,有些农户白天家中经常无人,是本次普查的重点和难点,普查员只能利用晚上或电话预约上门普查。五是加强指导,确保质量。在普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并予以统一解答,使普查员都能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审核人员定期对普查表格进行比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从而保证普查数据的准确性。
3.数据录入
(1)数据录入时间:省农机局自主开发的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数据库信息系统于2008年4月底启用,全省的普查数据录入时间为2008年5月1日至7月5日;
(2)数据录入人员选聘与培训
数据录入员选聘分别由各地农机普查办公室负责,选择电脑操作熟练的专业数据录入技术人员共600多人,经过普查表格填报、录入系统操作等培训合格后上岗。
(3)数据录入制度与管理
在数据录入过程中,要求数据录入员做到以下4点:
①录入员向普查表管理人员领取经过人工审核已填报好的普查表格,做好交接与保管工作。
②数据处理确认。确认录入的数据是最新、最准确的。
③录入员在录入过程中要保证录入资料安全,每录入完成一个单位应在该单位普查资料封面做好初、复录标记并填写日期和录入人姓名等信息。
④录入结束后,录入员应尽快归还普查表格。普查表管理员在回收资料时,除检查资料完整性外,还必须逐一检查各表格录入完成情况。检查全部资料是否已注明“录入日期”、“录入人员姓名”等信息;查对表格领取数量与数据处理软件统计的录入数量是否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