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深化改革,强化集体资产管理。随着石景山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我区农转居人员的生产、生活方式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一方面表现为原农村地区生产力水平的迅速提高和农转居人员生活水平的较大的改善;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农转居人员赖以生存的生产、生活地域空间日益缩小。这种巨变,必然对地区集体经济组织产生猛烈撞击,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关系与城市化进程不相适应的矛盾逐渐显现。因此,集体经济组织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进行必要的制度创新。这不但是推动集体经济焕发活力、实现持续和谐发展的需要,更是强化集体资产管理、保护好农转居人员合法权益、维护我区社会稳定的需要。
我区还有5家农工商公司未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产权制度改革需要大量的资金。从这五家公司目前情况看,改制难度相当大,八宝山农工商公司粗算需要兑付改制资金2—3亿元,八大处农工商公司现在还存有历史欠债上亿元,其他三个公司衙门口、五里坨、黑石头也都存在着资金匮乏的现实难题,改制难度巨大。
加强集体资产的管理是集体经济组织增强经济实力的有效途径。目前,集体经济组织普遍存在缺乏活力、集体资产利用效率不高、集体资产管理薄弱等问题。这些不足的存在不但直接影响集体经济发展,对我区和谐城区建设也会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农委要通过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管理,使集体资产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特别要通过深化改革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从而激发集体经济的生机和活力,增强集体经济实力。
目前农委系统正处于向城市化迈进的重要阶段,为保证这一转变的顺利进行,农委作为政府一级部门,应该在指导全系统尤其是各农工商公司各项工作中担负起更多的管理、监督职能,力促各农工商公司向现代化、正规化、标准化企业迈进,顺利融入市场竞争领域,尽可能避免出现农工商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个人独断专行、重大决策失误等造成集体经济出现重大损失、影响集体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局面。
具体讲应抓好三项大事,一是加大培训,全面提升领导干部队伍素质和领导水平,以适应现代化企业管理的需要;二是在机制、体制上大胆进行探索,走社会化、科学化管理之路,促进企业快速发展;三是继续抓好对土地、投资和资金的三项硬性管理,适当恢复农委经管站的经管职能,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强集体经济活力。
三是有计划地削弱已纳入城市管理范畴的职能。我区的农业生产已经基本退出历史舞台,相应的农业管理指导工作也基本停滞。区农委的管理工作已从指导组织农业生产、农业科技服务转移到保持稳定,做好农转居后续工作,指导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实现集体经济再发展和推进全区协调统筹发展上来,为确保农委适应这一变化之需要,确保农委基本职能的实现,我们要按照逐渐淡化农委城市管理职能,削弱社会化管理职能的目标,对农委现有部分职能进行大胆、必要的调整。
具体讲,可以从三方面入手进行适当调整,一是将林业行政管理工作移交区园林局管理。我区虽在集体土地上有林地,但已没有林业生产任务,实质上是对林地的砍伐和林木病虫害防治进行管理,而区园林局对国有林地管理也是此两项职能。建议在我区一次性农转居的条件下,虽然土地未变性,但可以签订管理合同的形式一并交付区园林局进行管理,以避免人力、物力的浪费,减轻农委管理负担;二是由于我区已全面停止禽畜等畜牧业生产,与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区一并按照城市标准进行管理,城四区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放在卫生局,而我区仍由农委负责该项工作,从政府职能部门设置和管理上看有些混乱。可考虑与城四区一样,将此项工作放在区卫生局。三是农委职责中还涉及到负责对我区农村集体房地产进行系统管理工作。实际上,农委本身并不具备对我区集体土地实施行政管理的职能,建议区政府适时或在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后将该项工作划转到国土分局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