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融资机制
1、建立专门以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除了应大力各大商业银行向民营企业放贷的力度外,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贷通知的精神,尽快建立健全为民营企业服务的职能部门,并确定一定的信贷额度,扩大利率浮动范围,努力组建一批专门扶持民营企业的金融机构。我国目前应在国有银行内部的中小企业信贷部的基础上成立专业银行,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等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
2、建立民营企业的信用担保机制。建立民营企业的信用担保机制是缓解贷款难的突破口。要鼓励发展各种形式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政要筹资建立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采取有限担保方式运作,允许和鼓励民间资本建立商业性和互动性信用担保机构,缓建中小企业特别是民间投资者融资信用问题。 建立信用担保机制必须以政府的积极介入为前提,以市场的有效运作来推动。信用担保机制的建立首先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其次建立民营企业多元担保制度。担保资金来源应该多元化,主要以财政资金、国有资产不动产、社会性资金等为来源。再次应制定担保监督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另外,应当研究建立知识产权担保融资机制,使民营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支持。也可以对民营中小企业资产采用“先行抵、质押”办法,在企业需要资金时,银行可以立即根据抵、质押情况予以相应的贷款支持,这样既有利于随时满足企业融资的需要,也避免了临时抱佛脚、耽误商机的风险。
3、建立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专门基金。民营企业在快速发展期,如果产品科技含量高、适销对路、市场前景广阔,为了扩大生产经营急需融资,但又不能通过贷款等途径融资,则可以通过成立以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专业基金,再以专业基金贷款方式对民营企业进行融资支持。基金的筹措以民营企业的互助金、信用担保金、财政基金为主要来源。以专业基金贷款方式融资不失为一种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的方式。
4、建立民营企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银行贷款进入民营企业的一个突出障碍便是民营企业的高风险。建立民营企业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是银行信贷进入民营企业的关键。首先应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加快民营企业改制步伐,明晰产权,构建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其次,银行应建立科学的放贷机制,银行放贷在向民营企业倾斜的同时,银行应强化与服务对象的互动机制,主动了解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其中尤其以财务信息、资金流向为重点,同时督促民营企业进行科学的财务管理,切实防范财务风险。要建立信用识别制度。银行对中小民营企业的"惜贷",很大程度是分不清企业的信用度,建立信用制度,强化整个社会的信用基础应当成为政府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以诚信建立市场求得发展。
5、发展民营银行。一般来说,只有大企业和技术含量高的中小企业才有可能通过资本市场筹资,普通的中小企业融资主要还依赖银行贷款进行融资。但由于金融资源的高度集中和中小企业的点多面广之间存在着的客观矛盾,因此使得我国的中小企业在融资贷款方面一直处于严重的不公正地位。而以民间资本为主的民营银行成立后,则可以凭借其良好的人文环境和对当地经济状况的熟悉,很好地填补大银行留下来的“死角”,给中小企业融资贷款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大银行主要为大企业服务,中小银行主要为中小企业服务;国有商业银行主要为国有企业服务,地方信用社、民营银行、私人钱庄等主要为个体、私营经济服务。这是全世界的经验,我们也应该是这样,现在大家都知道西班牙有一个办得很好的蒙德拉贡合作社联合体,它下面有140多个合作社。拥有资产近百亿美元,营业额20多亿美元。但它在1955年刚办的时候,就感到融资是个大问题,单靠国家商业银行不行。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依靠各个合作社和社员集资,于1959年创办了一个蒙德拉贝劳动人民储蓄银行,目前这个合作性质的银行已经有资金70多亿美元。这样才解决了各个合作社发展中的融资问题。在我国如民生、裕兴等民营商业银行的参与,形成与国有银行的竞争,会迫使国有银行降低门槛。温州就私营企业向私人钱庄借款,不仅数额小可以贷,而且可以上午贷,晚上还,今天贷,明天还,非常灵活。民营经营的融资问题,单靠国有商业银行是不行的,只有依靠发展地方小银行、民间信贷机构,加上其它辅助办法,就会迎刃而解。我国民间不是没有钱,只要放开,给以支持指导,地方小银行、民间信贷机构一定能够蓬勃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