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60年来,广东农民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发展生产,广开就业门路,人均收入逐步增加,生活质量显著改善。从1949年到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从55.6元增至6399.8元,增长114.1倍,平均每年递增8.4%;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从67.9元增至4872.5元,增长70.8倍,年均递增7.5%;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从73.4%降至49.0%;同时,农民居住条件也大为改善,2008年农民人均住房面积达27.89平方米。
一、1949—1957:经济迅速恢复,农民生活有所改善
建国初期,由于刚结束连年战乱,农村百废待兴,农民生活困难。在党的领导下,农村全面开展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广大农民得到土地,生产热情高涨。他们积极兴修水利、购置生产资料、改进耕作技术。1949—1952年,广东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农民收入明显提高。1952年全省粮食总产量797.4万吨,比1949年增长16.3%;糖蔗总产量265.5万吨,增长3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5.3元,增长53.4%,年均递增15.4%;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8.8元,增长16.1%,年均递增5.1%。在此三年间,农民对各种食品的消费量明显增加,其中人均消费稻谷205公斤,增长12.6%,饥饿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衣着消费量也明显增加,人均购买棉布2.78米,增长8.6%;而用于住房及购买生活用品的支出增加最快,分别增长1.23倍和0.92倍。
随后的1953—1957年,新中国开始了国民经济“一五”建设时期。这期间党领导广大农民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并走上了农业合作化的道路,以农业为重点的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迅速展开。5年间,广东除1955年因严重干旱农业生产受影响外,其余4年均为丰收年。1957年,全省粮食总产量1007.2万吨,比1952年增长26.3%;糖蔗总产量429.7万吨,增长61.9%,其他农产品也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随着经济的发展,195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08.2元,比1952年增长26.8%,年均递增4.9%。这一时期中农民收入的变化有以下特点:一是合作社分配收入成为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比重超过50%;二是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比重下降,由1952年的91.2%下降到1957年的36.5%,这时的家庭经营收入主要是家庭副业收入;三是实物分配是合作社分配的重要形式,也是农民口粮的主要来源。
这一时期,随着农业增产增收,农民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人均消费水平提高,食物消费量增加,消费结构比较稳定。从消费水平上看,1957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6.6元,比1952年增长22.7%,年均递增4.2%,其中食品支出、衣着支出、居住和用品支出都有明显增长。从食物消费量看,农民人均消费粮食262.5公斤,比1952年增加27.5公斤;同时,肉类、家禽、鱼虾的消费也都有明显提高。从消费结构看,这5年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一是食品支出所占比重一直保持在67%左右,而且主食支出的比重高于副食支出的比重,表明这个时期农村居民的生活消费以解决温饱为主,农村的贫困程度仍较深。二是住房支出所占比重保持在5.0%左右,而且新建住房的农户很少,房屋质量也较差。屋内摆设非常简单,一般只有几件木制家具,许多生活用品也都是木制的,橡胶制品极少。三是农村的文化娱乐生活较为贫乏,农民用于文化生活服务支出的比重维持在2.5%左右,且主要是支付子女的学杂费。
二、1958—1978:经济起伏徘徊,农村贫困依然突出
从1958—1978年这21年间,中国经历了“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经济建设遭遇了严重挫折,导致农民收入起伏徘徊,生活改善的步子缓慢。1978年广东农民人均纯收入193.3元,是1957年的1.79倍,平均每年仅递增2.8%;农民人均消费支出184. 9元,平均每年递增3.1%,这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增长最慢的时期。由于经济发展缓慢,同时人口增长过快,市场上大多数生活必需品供应短缺,需按人口凭票供应,广大农村贫困问题依然突出。
“大跃进”时期,各地浮夸风盛行,人民公社社员的自留地被收回。与1957年比,1960年全省粮食总产量减少19.2%,糖蔗总产量减少21.4%,生猪出栏头数减少39.3%。由于粮食大幅减产,加上高征购,农村普遍出现缺粮、食堂断炊的现象,农民生活陷于困境,饥荒再度降临,不少农家以杂粮甚至糠菜充饥。由于缺吃少穿,农民的体质严重下降,各地非正常死亡人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