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学发展观蕴涵和体现着人道主义精神
提倡关心人、爱护人,重视人的价值,维护人的尊严,遵循人的本性而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类社会最基本的人道关系和人道理想社会主义的人道思想和人道原则。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从根本上消除“一些人统治,另一些人受苦难”的不人道现象,改善人民生产和生活条件。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美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帮蒋介石打仗,杀了多少人,是什么人道主义?人道主义各有各的含义。社会主义是最人道的,共产主义是最人道的,保护绝大多数人”。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庄严地写进了宪法。这在中国人道主义发展史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体现了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理念。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就把发展的目的定位于造福全体人民,把发展的主体定位于广大人民群众,从根本上回答了“为谁发展”和“靠谁发展”的首要问题。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这里的“人”是指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指包括残疾人在内的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这里的“本”是指发展的根本目的和主要依靠力量。这种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科学发展观,将尊重客观规律性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统一起来,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崇高理想与满足现阶段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结合起来,将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观点与我们党民主执政的理念结合起来,集中体现了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追求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保障人民的自由、平等和基本人权、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人为本”的价值观进入党中央文件,并被视作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和核心。不加限定的“人道主义精神”提法相继出现在中央文件和中央主要领导同志的公开讲话中,这些都是人道主义精神在中国不断发扬的表现。因此,今天在党的文件中采用“以人为本”的提法,从开始引起理论界的思考,到今天被社会所认可是用科学发展观对马克思理论的核心价值的重新认识。对它的理解与评价应该是与对人道主义的理解和评价一致的。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原理运用在党的全部活动中,系统地阐述了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毛泽东同志告诫我们,“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他在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中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党的第二代领导人邓小平同志也非常重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他多次指出,“党只有紧紧地依靠群众,密切地联系群众,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情绪,代表群众的利益,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各项任务。”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重要标准,就是着眼于人民群众的利益,把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同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高度统一起来,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最高标准的具体落实;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创造性地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调“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