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犯罪手段趋于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
通过调查了解,青少年犯罪中“三化”现象极为明显。一是成人化、智能化。高科技在给社会带来巨大财富的同时,也日益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据安徽省的一项调查表明:在青少年犯罪中,运用技术手段作案的占被调查案例的37.6%,如伪造证件进诈骗,伪造犯罪现场,清除犯罪痕迹,用万能钥匙开门入室做“梁上君子”,采用现代化的通讯手段加强联络,增加作案的“安全性”等。青少年求知探索欲旺盛,模仿性极强,尤其对破坏事物的接受力强,感染快,再加上现代信息的传播便利,人们的交流增多,使犯罪方式,作案手段在青少年中的传播速度快,犯罪的方式和手段趋于成人化、智能化。二是暴力化。暴力型青少年犯罪是指青少年凭借自身的自然力或借助一定的、具有杀伤性能的器械以强暴手段或以其他危险方式,对人或物施暴并造成损害后果或造成危险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一般包括杀人、伤害、放火、爆炸、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等。例:1997-2002年南京玄武区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类型比较,1997年的暴力犯罪53件,2002年为109件,增幅达105.66%.③可见,暴力犯罪占据着很大的比例有一起暴力犯罪的案例是这样的:有位女孩认为女友抢走了自己的男友,15岁的小茵残忍地连刺14岁的小静17刀。又如我院的刚进校的新生因为其下铺的同学和他开了一句玩笑,就为这么芝麻大的小事而趁其熟睡的时候对其连刺数刀,就这样,一个年轻的生命就白白断送了,他们都是刚进校的大学生,彼此都还不熟悉,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可残忍的他却狠心对死者实施如此大的暴力行为。总之,暴力型青少年犯罪逐年增多,尤其是日前经济体制转变中,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分配的不公,腐败现象的出现,导致个人、群体各种需要得不到满足、解决,抢劫杀人、报复杀人、强奸杀人、抢夺杀人、公开持枪抢人等暴力型案件连续发生,并呈越演越烈的趋势。
〈五〉青少年犯罪趋于低龄化
从年龄反面看:近年来,犯罪的高发年龄在18岁左右,其中以14-16岁少年犯罪更为突出,并呈越来越低龄化的趋势。以前,青少年犯作案的高峰年龄,以16至18岁年龄段为多,而近几年,则以13至15岁年龄段为多,一些青少年犯从10岁、11岁就开始小偷小摸,到12至14岁就已经能“小人作大案”了。如果算上违法情节轻微,或年纪太小不以犯罪论处的,则犯罪的始发年龄更小,有的11岁、12岁就开始有劣迹,有的13岁、14岁就进行犯罪活动。④目前,我国的黑社会犯罪团伙外围成员已经出现了中学生。另外,在校生犯罪有增多的势头,有的学生逃学、辍学、离家出走、流浪到社会后以盗窃、抢劫为生。
〈六〉农村籍、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青少年犯罪几率增大
农村社会从封闭型开始向开放型转变是时代的进步,历史的必然,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使过去长期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民在思想和行为上都有了较大的自由度。由于劳动生产力提高和人口增长,也由于农业经济和乡镇企业发展不够,农村剩余劳动力队伍不断膨胀,通过外界信息不断的输入,使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村青少年不再安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生存方式,目光转向外面精彩的世界,当这股力量开始流动时,便形成了“民工潮”,大量的农民涌入城市,给城市治安带来了威胁。这些所谓的“民工”大多是文盲、半文盲,文化素质低,当他们来到繁华又精彩城市时,往往把持不住自己,迷失了方向,最后走上犯罪道路。在2001年农民盗窃犯罪中,年龄小于20岁的占3人,占总人数的15.78%;抢劫罪的平均为25.7岁,年龄小于20岁的占35%;小于26岁的占7.1%.在2002年农民抢劫犯中,抢劫平均年龄下降到20.5岁,被告人全部为26岁以下青年。⑤
二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有学校的原因,也有家庭的因素;有外部原因,也有内在原因。下面主要从社会、家庭、学校三方面探究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