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通过“四五”普法教育,群众在参与基层依法治理的具体实践中,进一步明确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自觉纳税、实行计划生育、捐资助学、见义勇为等事例越来越普遍。群众法制观念的增强,对各级干部依法办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百姓学了法律知识,遇事找法靠法,基层工作好做了,但在管理和执法中,政府严格依法办事的压力也更大了。“四五”普法的实施让各级领导干部体验到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而更加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动这项工作的发展。同时,各部门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有力推进了全县的法治化进程,促进了我县的投资软环境建设。
(二)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一是领导依法决策,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动符合法。为了保证政府依法决策,县政府还聘请了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并要求律师、公证员参加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切实保证了政府行为的合法性。二是开展执法检查,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通过采取教育和自查自纠相结合的办法,切实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不正之风,提高了全县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推动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县各级各部门把普法依法治理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了法制在精神文明建设上的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通过依法治乡镇,推动了文明村镇的创建活动,通过依法治企、依法治校和行业依法治理,推动了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创建活动,全县涌现出了一大批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社会扶贫济困、惩恶扬善的良好风气得到弘扬,广大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恶习陋习和各种不良文化现象得到了进一步治理和清除,净化了社会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的多样化,极大地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调动了群众自觉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
(四)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四五”普法期间,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多次开展大规模的“严打”、“禁毒”、“整规”等专项法制宣传,强大的宣传攻势,对犯罪分子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在基层依法治理中,依法规范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体系,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将各种社会矛盾控制和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地防止了民间纠纷激化和矛盾纠纷升级。针对工程建设和企业改制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县充分运用了法律工具进行化解,收到了十分明显的效果,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促进了县城经济发展。
四、 存在的问题
1、极少数领导干部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认识不足,从而影响了这些单位和部门学法用法活动的开展。
2、在“四五”普法整体推进中仍存在薄弱环节,民营企业职工、下岗职工、流动人口,以及边远贫困乡镇群众的普法教育,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更加切实有效的途径。
3、普法经费不足,基础设施较差,单靠地方财政投入难以充分保障。
4、普法教育形式还不够丰富,普法教育载体还需进一步探索创新。
五、今后的打算
1、充分作好“四五”普法的迎检准备工作,全面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的成效和不足,为启动“五五”普法作深入调研。
2、在继续抓好各类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的同时,积极探索覆盖全民的普法教育新途径,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3、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在巩固治理成果的基础上,抓好深化和延伸,不断提高治理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