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四五普法与依法治县工作总结(4)

2025-04-29

1、依法行政有了新提高。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行政,为加快依法治县进程,我县将依法行政作为重点,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带头和表率作用。一是全县34个行政执法部门都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责任追究、执法监督、内部会审、奖惩等十余项制度,广泛接受群众和上级的监督检查,保障行政行为公开、公平和公正。二是严把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关,县法制办每年都要开展《行政执法证》年检,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三是结合《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先后两次的彻底清理,并将予以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统一集中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四是县纪检监察部门通过设立机关作风投诉电话6610110和开展“下评上、民评官、企业评机关”的行风评议活动,加大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纠错力度。五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严格实施,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县工商局2002年通过依法办理孔滩镇假种子案,为700余户农民挽回经济损失9.6万余元,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2、依法治乡镇有了新成效。一是县委、县政府于2002年发出了《关于全面推行乡镇政务村务组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宜县委办[2002]42号),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二是针对农村税收征管、土地流转、计划生育、种子市场、民间纠纷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在治理效果上很下功夫,切实解决了大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类问题;三是各乡镇人大加大了对基层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每年评议两个以上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站、办、所,有力促进了依法治乡镇工作的不断推进。

3、依法治村有了新突破。我县于2003年率先在全市总结推出了农村普法“五个一”工程,即建立一村一个普法辅导中心、一村一个学法活动室、一村一个法律服务接待站、一社一名法制宣传员、一户一名法律明白人。在此基础上,还在普和、八一、大明三个市级“三村建设”示范村创造性地开展了“法治示范家庭”创评活动,首批188户“法治示范家庭”通过验收,并由县委、县府命名并授牌。此外,在司法部、民政部于2003年启动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我县高场镇大明村因工作扎实、成效显著,于去年7月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首批“民主法治示范村”。

4、依法治校有了新进展。坚持依法治校与依法治教、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不断推进学校法制化教育管理水平。一是依法建立健全了包括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制度,完善学校依法管理。二是健全学校保护机制。通过完善教师聘用合同,成立学校调解委员会,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通过完善学籍管理、学生处分、申诉等制度,依法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三是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思想教育有机结合,开展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全力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努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5、依法治企有了新收获。一是以普法教育为基础,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完善企业现代管理制度,认真开展企务公开,落实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依法维护企业权益,努力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二是完善职工劳动合同,建立健全由企业工会、妇联、职工代表组成的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解决企业人事、劳动争议;三是全县各重点企业都建立完善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把好合法关。

(五)注重创新。

当前是“四五”普法的总结和“五五”普法的准备阶段,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扩大和巩固“四五”普法成果,为“五五”普法的启动和实施打下基础是当前我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重要任务,为此,我县以迎检宣传为核心,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编印了《涉农法律法规知识汇编》1000册,发放到每个乡镇、村、社和县法建成员单位,增强全县的“送法下乡进村入户”活动实效;二是在县城制作设置大型法制宣传牌和灯箱广告,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三是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制作“四五”普法成果展板并相对集中展示,广泛宣传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四是举办全县“四五”普法书画展,丰富全县法制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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