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10月31日,各类债务余额为20.96亿元。其中:A类债务9.99亿元, B类债务5.26亿元,委托新阳公司开行专贷0.85亿元,开行政府信用额度贷款4.81亿元。预计截止年底, 各类债务余额为21.18亿元。其中A类债务9.21亿元, B类债务2亿元,委托新阳公司开行专贷0.85亿元,开行政府信用额度贷款5.81亿元。
4、进一步加强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收缴工作。拟定《厦门市海沧区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全年计划收缴国有资产经营收益4029.54万元。截止10月31日,应收缴1284万元,实际收缴1282.75万元。
(二)依法理财,高效用财,实现财政支出合理有序安排。
在支出管理上,坚持体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各项工作”的方针,把“权为民所用、情为名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落实到“财为民所理”上来,做到依法理财,高效用财,最大限度地实现财政资金的配置和使用效益。
1、进一步加强工程预决算审核和招投标工作。截止10月31日,共完成270个项目的预决算审核工作。其中:正常预决算项目审核任务189个,送审金额34757.75万元,核减4748.98万元,核减率达到13.66%;投标控制价审核项目81个,送审金额65950.18万元。截至10月31日,通过区招标采购中心进场交易的建设项目达到76个,预算控制价7.41亿元,中标价5.98亿元,节约1.43亿元,节约率达到19.33%(其中:财政性投资项目55个,预算控制价3.89亿元,中标价3.03亿元,节约0.86亿元,节约率22.21%),有效节约财政资金,有力支持了海沧区开发建设的持续推进。
2、切实保障建设资金供给,通过预拨、借款等多种形式加快建设资金审核拨付速度,及时拨付建设项目的急需资金,保证开发建设的资金需求;积极主动做好和建设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海沧区小额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从制度的层面简化审核拨款手续,为小型建设项目提供及时有效的资金保障,加速了小额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进程;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及土地收入增长的实际情况,下发《关于结算2004年及*企业垫资项目的通知》,加快区属公司历史项目的结算以及企业代垫资金的结算进度,切实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降低资金成本。预计全年可完成B类项目结算金额()万元。
3、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做好经常性支出的管理工作。在加强正常经费核拨管理的同时,积极主动指导、帮助各单位完成请拨手续,做好财政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经费核拨“双控”机制,由行财科在核拨经费环节严格把关,实行源头控制;由财会核算中心在使用经费环节发挥会计监督职能,实行过程控制。
4、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规范组织、协调、监管政府采购工作,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采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相关精神,在制度上、机构上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协助区纪检部门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充分发挥招标采购中心在海沧大开发、大建设形势下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截止10月31日,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72批次,预算控制价 3199.70万元,实际采购资金2813.37万元,节约资金386.33万元,节约率为12.07%。采取“3+X”询价采购等特殊采购方式完成投资区宣传画册等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采购金额290万元,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5、调整镇属教育、卫生部门预算级次。为切实提升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的整体水平,整合并统筹安排全区教育和公共卫生事业资源,经积极建议和争取,将镇属教育、卫生部门经费预算管理体制,上划纳入区级部门预算。
6、增加对“三农”投入,统筹城乡发展。一是按照法定增长的要求,*年共安排农林水事业费632万元,确保农林水支出不低于经常性收入增长的幅度;二是继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年用于农村水利基础建设、公路建设、农村教育、卫生设施建设及农村有线电视线路建设资金共1467万元,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了农村生活和生态环境;三是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农村税费改革后的转移支付,确保了基层政权组织的正常运转,提高了村干部的工资待遇,稳定了农村村干部队伍,农村义务教育、计生经费得到了有效保证,对稳定和减轻农民负担,理顺农村经济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深化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以抗大病医疗保险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鼓励村民参加基本住院保险的同时,出资为辖区村民100%投入抗大病医疗保险。*年共安排农村合作医疗经费305万元,使全区村民的抗大病医疗得到保障,缓解了村民因大病带来的经济压力。五是设立再就业补助资金152万元,安排本地劳动力就业社保补贴400万元,为帮助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提供了有效的资金保障。六是安排村居计生管理员补贴专项资金39万元,用于我区村级计生队伍管理的改革,使我区基层计生工作队伍网络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七是安排农村及其他社会救济款182万元,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及农村其他社会救济、救助,切实帮助村民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