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经济普查工作总结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处于重要发展时期由国务院安排部署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我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我区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
普查的对象是我区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军队、武警系统除外)。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对于全面摸清“家底”,科学制定我区经济发展规划,加快完善我区三次产业结构,提高政府经济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经济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涉及到每一个单位、企业,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各级普查机构要主动向新闻宣传部门提供有关情况,并会同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要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目的、内容和工作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以及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同时,要充分发挥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等各级组织的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提高全社会参与、支持经济普查的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严格要求,强化措施
在经济普查工作中,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各环节的工作。要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对普查试点、清查摸底、普查登记、数据处理、抽查验收等各个阶段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要利用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建立普查区电子地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巩固和拓展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成果,积极推广和使用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努力实现普查数据采集、报送和处理等手段的自动化和电子化;要高度重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和培训,妥善解决选调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把政治素质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普查业务、具有会计或统计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人员选调到普查办公室,并认真抓好培训工作,组建一支高素质的普查队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主要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中选调,也可以从社会上临时招聘。
四、依法普查,确保质量
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按照经济普查工作的规定和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和数据。各级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职权,要恪守统计职业道德,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经济普查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现象的发生。对在普查工作中出现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领导,协调联动
全区各级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强化职责,密切配合,做好人员、经费、办公设备等相应保障工作。统计局要做好普查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宣传部要做好普查的宣传协调工作;发改局要做好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工作;工商局、国税局和地税局要做好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提供工作;编办要做好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提供工作;民政局要做好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等方面的提供工作;质监分局要做好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提供工作;监察局要做好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认真做好本系统、本部门的普查工作。为加强对全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区政府成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迅速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篇2:经济普查工作总结
在青田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我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真抓实干,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工作得到顺利推进,取得了显著效果,我镇的经济普查工作也得到了县经济普查办公室的肯定。
(一)、狠抓落实,奠定了推进经济普查工作的基础。
一是抓机构落实,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建了经济普查办公室,选调了一批经验丰富、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担任办公室的成员。形成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办事机构,为经济普查的顺利推进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是抓人员配备。精心选调了46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为组织实施各项普查工作奠定了人力基础
(二)、合理安排,培训了高素质的普查队伍。
一是科学制定培训计划。为适应经济普查涉及行业多、信息量大、指标体系复杂、对普查队伍素质要求高的特点,因地制宜制定了培训计划。
二是精心组织业务培训。扎扎实实地组织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业务培训,保证了不同层次普查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是培训与工作有机结合。经济普查工作环节多,业务性强,实施每项工作都需要进行相应的业务培训。将培训与工作有机结合,不仅提高了培训效率,扩大了培训面,也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
四是加强业务交流。强化普查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组织业务讨论,把培训内容与我镇的具体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有效保证了工作质量,实现了普查培训的数量和质量要求。
(三)、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普查氛围。通过散发普查宣传材料、挂横幅、贴墙报、出板报、发放《致被调查单位的公开信》等形式宣传经济普查工作,增强宣传功效,形成宣传声势。广泛的宣传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发挥了不可估量作用。
(四)、周密部署,保证了清查摸底高质量。清查摸底是经济普查调查登记的工作基础,关系到经济普查的成败。在清查摸底工作中,腊口镇经济普查办加强了工作指导,设置分专业业务答疑人员,明确了职责分工,促进了摸底工作的开展。认真审核普查表,对摸底资料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安排查遗补漏,开展清查摸底“回头望”工作,实现了“单位不漏、数据真实”的普查目标。
(五)、克难攻坚,普查登记工作进展顺利。在登记中,要求各级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必须佩带或主动出示证件,认真填写登记表,字迹工整、清晰,避免指标的漏填。对登记资料进行认真审核,逐一签名盖章以明确责任。填表过程中,及时了解和掌握登记进度及存在问题,采取应对措施,规范操作,避免随意性和人为错误。对内部组织结构比较复杂的多产业法人单位,保证填写内容有根有据,防止出现逻辑性和技术性差错。逐一摸清、核实登记对象的基本情况,确保登记对象不重不漏。为确保普查登记工作顺利进行,排除人为干扰,保证普查质量,各普查员积极将法制宣传和普查登记相结合,耐心细致地做好普查对象的宣传解释工作,较好地消除调查对象的思想顾虑,确保了普查登记资料真实可靠。
(六)、精心组织,确保经济普查数据高质量。认真审核普查表,确保普查表按要求、高质量上报,并通过了县经济普查办公室的验收。
篇3:经济普查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第415号令,在县委、县政府、县经济普查办公室的部署和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镇经济普查办公室由来自农办、工办、统计站、工商所等各条战线的精英分子组成,以“团结、敬业、务实”为工作机制,尽最大努力实现“普查数据准确、真实”的总体工作目标。
**镇普查办为顺利开展普查工作,首先,让公告、标语、宣传车先行。每天出动一辆宣传车进行全天候的、全方位的宣传,将普查精神传达到大街小巷;张贴公告70多份,发放《致经济普查被调查对象一封信》1200多张,为普查工作拉开序幕打响了第一炮,做好了充分的宣传动员工作。其次,普查办始终认为“人是工作中最活跃的因素”,积极参加县、市主办的各期培训,先后两次请县普查办领导来我镇对普查员进行业务大培训。同时,对普查员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再进行具体解答;对个别顽固不配合的个体户,普查办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法对其开展思想教育,说服。
考虑到个体户数量多,情况复杂多变的特点,普查办在镇政府领导的支持下,对不同的普查区进行重点排查,查漏补缺,切实做到不漏、不虚、不重复。再次,由于镇经费拨付到位,从办公室成员补助到普查员误工补贴,从办公室软硬件购置到年终慰问,都体现了人文关怀,坚定了普查员对普查工作的信心。最后,普查办人员为了确保普查数据及时上达,不惜牺牲休息时间,加班加点,严把数据质量,切实有效地开展登记质量的审核和复查工作,认真做好普查资料的保存,管理和开发应用。**镇普查办始终坚持用数据说话,从实际出发,倾听群众意见;始终坚信经济普查工作是项利国利民的工作,密切配合,认真负责完成本地经济普查任务。
篇4:经济普查工作总结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处于重要发展时期由国务院安排部署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我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我区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
普查的对象是我区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军队、武警系统除外)。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xx年度。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对于全面摸清“家底”,科学制定我区经济发展规划,加快完善我区三次产业结构,提高政府经济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经济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涉及到每一个单位、企业,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各级普查机构要主动向新闻宣传部门提供有关情况,并会同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要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目的、内容和工作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以及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同时,要充分发挥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等各级组织的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提高全社会参与、支持经济普查的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严格要求,强化措施
在经济普查工作中,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各环节的工作。要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对普查试点、清查摸底、普查登记、数据处理、抽查验收等各个阶段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要利用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建立普查区电子地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巩固和拓展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成果,积极推广和使用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努力实现普查数据采集、报送和处理等手段的自动化和电子化;要高度重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和培训,妥善解决选调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把政治素质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普查业务、具有会计或统计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人员选调到普查办公室,并认真抓好培训工作,组建一支高素质的普查队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主要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中选调,也可以从社会上临时招聘。
四、依法普查,确保质量
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按照经济普查工作的规定和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和数据。各级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职权,要恪守统计职业道德,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经济普查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现象的发生。对在普查工作中出现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