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二】:哎,对方辩友显然是在说我们韩少是千年王八臭男人的料。对方辩友我再请问您第二个问题啊,韩寒,对方一辩在一辩稿中提及了新概念作文十周年时他和郭敬明的相遇,其实韩寒在那次相遇时还说过一句话。他说,一个男人,要成为伟大的作家,他必须经过无数的历练和无数的女人,那么你怎么能保证,郭敬明是在韩寒历练无数女人之后愿意和他在一起的那一个呢?
【正二】:对方辩友您再一次忽略了我们韩寒编的另外一句话,他说我从来不是个随大流的人。对方辩友,男女在一起,已经大流太久了,这位韩寒边上的他,应该适合口味了。
【反二】:对方辩友,虽然按您说的,现在这个BL啊,是大流,但是时代还是需要正常恋爱的。广告里也说呀,好丽友,好朋友,他们说,好丽友,好基友啊!
【正二】:对方辩友还是不相信韩寒和郭敬明之间存在着真爱,那么我再还原一下他们十周年的那一夜的那个场景好了。请看我方的三辩和四辩,你看,他们两人都暂定了握手而坐,而我方的三辩斜着身体,你好向我方的四辩揭晓。而我方的四辩邪恶地一眼,他身体坐正,因为他知道,场下有无数个手机正在拍摄他,而其中也有我方的三辩注视的眼神。请问场下的观众,这两个人到底有没有基情!有没有真爱!
(有!)
【反二】:对方辩友始终告诉我们呀,这样,你YY出来的这些,这就是有真爱,这就是有真情,那我在这里,我需要跟您义正言辞地说,不要让您对我的爱慕,强奸了我对爱情的理解!
【正二】:对方辩友,虽然俗话说得好,强扭的瓜不甜,但是对方辩友似乎也忘掉了现在有种新的力量叫做调教,调教的真谛你懂吗!调教啊!
【反二】:对方辩友啊,调教不是你想调,想调就能调。要是你天生中没有受调教的潜质,我觉得你怎么调他也是调不出来的!
【正二】:说到受调教这个方面,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关注,郭敬明,他的长相,我相信比在座的各位美女还要略胜一筹。论身高,那刚刚一辩已经算过来了,正好是黄金分割点啊。如此搭配的一对,如此适合的一对鸳鸯,对方辩友你为什么要强打鸳鸯把他们拆散呢!
【反二】:诶,对方辩友,是我在强打鸳鸯吗?我记得我方一辩已经明确地告诉过你,
韩寒已经结婚了,好像是一个叫金丽华的女人,而不是一个叫郭敬明的男人。
【正二】:只要韩寒和郭敬明在一起,那金丽华这个女人归我了!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主席】:请双方辩友入座,时间到,谢谢!现在有请正方三辩提问反方三辩,谢谢!
【正三】:有请反方三辩。
【反三】:好,对方三辩你好,我表示压力很大。
【正三】:放轻松放轻松,我们说我们看两个人适不适合在一起啊,还有很多条件。像我方一辩说在客观条件上,我们说郭敬明一米五五的身高恰好可以以四十五度角度仰望着韩寒一米七三这样身高的一个侧脸。请问这样客观上这么合适的两个人为什么不让他们在一起呢?
【反三】:哎哟,这方面我就奇怪了,我和你方二辩也可以有一个仰望四十五度的侧脸的角度,为什么我们就应该在一起呢?我的意思是说,难道我和对方二辩就应该在一起吗?不,我觉得这不可以。
【正三】:你别这么急着伤了我方二辩的心呀,也许他想跟您在一起呢!对方辩友告诉我们他们两个没有爱,可是对方辩友,你不是郭敬明,你也不是韩寒,你怎么知道他们两个没有爱呢?
【反三】:可是对方辩友你也不是郭敬明,你也不是韩寒,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你怎么确定他们是有爱的呢?
【正三】:我们来看这样一个事情哦,韩寒在接受访问的时候呢,曾经被问了这样一个问题,郭敬明曾经说,我已经习惯被韩寒骂了,然后韩寒说,哎,我们是自家人,床头打架床尾和,甚至告诉他我是夫他是妻呢?
【反三】:可是这个玩笑我和对方二辩也曾经开过啊,我觉得这没有什么问题啊!
【正三】:也许对方辩友您没有意识到你内心深处其实是想和我方二辩在一起的,也许郭敬明跟韩寒在一起的那一刻你也幡然醒悟,会跟我方二辩在一起的。
【反三】:对方辩友,这是不一样的,至少我和对方二辩还是一个一男一女的搭配啊,我觉得我是一个非常直的一个人,而对方二辩也是非常直的一个人,试问两个直的人怎么能和两个弯的人这样相同呢?
【正三】:哎,对方辩友其实还是不了解我方二辩,我方二辩其实也是弯的。然后我们再来看,我们说两个人在一起,还有一个条件,说两个人有共同的语言呀,有共同的喜好可以在一起,有更好的一个条件,那我们说郭敬明和韩寒两个人,他们两个人同时喜欢文学,同时是作家,同时入选了名人榜,他们同时连他们养的狗都一样,这么这么多共同的爱好,共同的特点,为什么不让他们在一起呢?
【反三】:对方辩友你说得好呀,他们同时都是喜欢文学的,可是对方辩友又不知道,喜欢文学的人又分很多种。我们都知道韩寒他非常喜欢赛车,如果有一天韩寒他晚上要出去赛车了,他对郭敬明说,“亲爱的,我今天晚上要去赛车了。”可是,郭敬明却以自己那独特的、忧郁的眼神告诉他,“我习惯难受,习惯思念,习惯等你,可是,却一直没有习惯看不到你……”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试想你现在是韩寒,你是否会愿意继续留在家里陪他,还是愿意坚守自己喜好去赛车呢?
【正三】:我可以带着他一起去赛车嘛,这么简单的问题对方辩友都没有想到,既然我愿意跟他在一起,我当然愿意跟他无时无刻不在一起,哪怕赛车,哪怕写作,哪怕任何时候呀
【主席】:攻辩时间到,有请两位辩手入座。
【反三】:谢谢。
感觉了。
【反四】:对方辩友这个问题好像口味有一点重,我就稍微换一下。既然他们这么不谈真爱有问题您解决不了,那我们来看一下为什么叫应该在一起。您方刚才曾经说过啊,这个应该在一起是因为他们两个是公众人物,身上具有多重的光环,合在一起之后是不是能够爆发出更大的社会效应,但是从这个角度来讲,您方如何来论证呢!究竟应该在一起是应该取决于两个人之间有真爱还是公众让应该他们在一起就应该在一起呢?
【正四】:对方辩友显然没有挺清楚我方一辩。我方一辩的第一点就说他们双方主观有这个意愿,其次我们公众期盼他们在一起,再其次他们双方本身的硬件设施上也是符合的。而对方一直在指责我们一点,说我们所有的东西都是YY的,我们举一句话,他们说YY的,举一句话,就是YY的。难道对方辩友说,他们两个应该在一起是要等到他们联合开了记者招待会,郭敬明去做了保肛手术之后,我们才能说他们两个应该在一起吗?
【反二】:对方辩友说已经他论证过他们两个本事意愿在一起,当然首先我没有看到。其次公众意愿在一起,那就真的应该在一起吗?我们知道,当年约翰列侬和小野洋子结合以后,他被一个极端的歌迷杀掉了。歌迷在杀掉他以后坐在警察栏,然后对着列侬的尸体吐了一口痰说“你变了”。难道你希望真的郭敬明和韩寒在一起以后,某天在金山区亭林镇或者在静安寺的一栋豪宅,有一个人,他拿出一把刀,激情地捅了韩寒或者郭敬明八刀以后,对他的尸体吐一口痰,说“你变了”吗?
【正二】:对方辩友您不能以偏概全呀!那可能只是一个粉丝走了一个极端的情况,那好歹他不是一个军队过来,把列侬给杀掉的呀!对方辩友还是不够相信我们所列的事实,那我给对方辩友揭露一段真实的证据好了。据郭敬明公司的一个内部人员爆料啊,在十周年的那一夜上,郭敬明曾经说过“我从来不看韩寒的东西!”,但是,据他们公司内部人员爆料说,在搬家的时候,居然在郭敬明的书柜中发现一整套的《三重门》的再版小说啊。对方辩友,如此赤裸裸的谎言,对方辩友他们没有意识到,我们的四娘其实是个傲娇嘛!他不会在当面承认他喜欢韩寒的呀!对方辩友。
【反四】:对方辩友那我只能再跟您说一问,你同样是在新概念十周年的一个记者会上,那么当时,郭敬明是这么评价韩寒的作品的,说,辨识度很高。那么可能,当时韩寒说“我并没有怎么看过郭敬明的小说。”那么这个时候,话中有哪些深意呢?我方体会到的可不是他们两个之间觉得应该在一起。
【正一】:而我方体会到的就是他们两个互相爱慕,从互相不认识,“我不认识你!”到慢慢在一起。对方辩友,回到金丽华的问题,韩寒为什么要结婚?据调查,百分之九十五的同性恋最终都是迫于世俗的压力,跟异性结了婚。韩寒跟金丽华结婚不是最好的表面劳动吗,他其实心里一直爱的是郭敬明啊!
【反三】:对方辩友按照您方的逻辑,我认为韩寒这样一个特立独行的人应该是不会受世俗的眼光所击败的。其次我想说的是,对方辩友一直在这里说,不停地强调任何的事实以及YY说我方在YY,可是我想说的是,目前为止我们观察到的事实是,韩寒已经结婚了,而郭敬明真正应该喜欢的人应该是朱梓骁吧!
【正二】:对方辩友,结婚,就不能够搞基了吗,对方辩友?对方辩友,真正阻碍韩寒和郭敬明在一起的并不是他们世俗的枷锁,韩寒当然也可以和郭敬明在一起,但是真正阻碍的是金丽华的问题,但是,而且此外我们有另外一个实例,有一个人呐,叫做,Hugh Jackman,他呢,去年在基友排行榜中被评为男性最喜欢的第28位型男。他呢同时也是一个结婚的人,但是他在公布之前呢也刚刚出柜,证明了自己其实是喜欢一个男人的。叫Hugh Jackman大家可能不认识,但是他另外一个名字,叫做金刚狼,如此那么强悍的一个小野猫都出柜了,韩寒和郭敬明又算得了什么呢!
【反三】:对方辩友,我觉得你这样说我很替金丽华感到惋惜啊!一个女人这样子选择了一生和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而这个男人又是她自己十年以来的初恋,所以我觉得这样说是不是很不负责任。韩寒,如果真的没有想清楚的话,怎么会和她结婚呢?
【正一】:对方辩友,你只看到了金丽华的苦,你有看到我们郭敬明受的苦,金丽华好歹已经跟韩寒有了一个女儿,而我们郭敬明有什么?什么都没有!苦等十年啊,等来只是一个朱梓骁!这是一个替代品,你们有没有发现,朱梓骁的右边侧面45°角仰望的时候看上去很像韩寒吗!对方辩友,郭敬明曾经说过,“他一定会找到你,你要等”,郭敬明已经等了十年了,不怕再等二十年!
【反二】:对方辩友啊,您说居然韩寒已经让金丽华生了孩子啊,这就够了吗?那我是不是对我亏欠过的女人说,我给你们一个孩子,这样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