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健全考核机制。实行最严格的问责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包户干部入户走访工作制度、驻村帮扶工作管理细则等,加大问责追究力度,防止数字脱贫、急功近利现象的产生,对扶贫工作不力、虚报脱贫数据的从严从重进行问责。开展扶贫领域“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累计问责干部xx余人。
虽然我们在脱贫攻坚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盼,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很大差距。首先是两个不足,即贫困户内生动力不足,基层干部能力不足。少数贫困户自身发展动力不足,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不高,过度依赖政府扶持;村“两委”干部队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能力偏弱的问题还普遍存在,难以适应新时代扶贫开发工作需求。其次是两个不充分,即持续增收的有效支撑不充分,稳定脱贫的基础保障不充分。受限于传统农业大县的基本县情,特色产业尤其是延伸到村的各类扶贫工厂、扶贫车间较少,扶贫项目相对单一;在基础保障方面,特别是在义务教育和基层医疗卫生方面,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