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帮助联系点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及各联系点的实际情况,理清党建工作思路,制定工作规划,并经常督促检查联系点各项党建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
2、调查分析联系点党建工作涉及两个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切实帮助联系点解决实际问题;
3、指导联系点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推动联系点党建工作的改革创新,促进联系点党建工作更好地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4、总结、推广联系点加强党建工作以及抓党建、促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第七十三条 党建工作联系点的检查督促:
1、公司党委要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党建工作联系点,坚持每半年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定期组织联系点工作的汇报交流;
2、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带头深入入基层,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3、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对联系点的工作要随之进行及时调整,以确保此项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第十三章 党员联系群众
第七十四条 党委委员和党员要建立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党委委员要建立群众联系点,党员要有自己的联系人,定期或不定期的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群众对党委或党员个人的监督。
第七十五条 党员自定或由党委、党支部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联系 1-3 名群众。
第七十六条 党员每月至少找联系对象谈话一次,并做好记录。
第七十七条 党员要经常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情况,及时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他们的思想脉膊,做好思想工作,使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第七十八条 要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发现苗头要及时做工作,使矛盾妥善得到解决,防止矛盾激化。
第七十九条 党委(党支部)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 密切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和教育。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基层群众保持联系,做群众的贴心人。
17 第八十条 党员要将自己联系群众的情况认真记录在党员联系群众手册上,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情况。党委对党员联系群众的执行情况要进行检查,年底要进行总结。
第十四章 思想政治工作
第八十一条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经济工作,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公司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八十二条 建立定期学习制度。每月一次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及文件,帮助党员群众了解时事、政治,增强政治敏锐力和思想素质。
第八十三条 建立季度分析员工思想状况制度。每季分析一次员工的思想状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热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八十四条 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党支部要经常根据党员、群众的思想动向,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馈,每月反馈信息至少要一条以上。
第八十五条 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
1、要使领导成员之间、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补充、互相谅解,进一步增进友谊,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形成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集体;
2、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与党员、群众谈心一次以上,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
18 问题,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每年帮助党员、群众办一件以上实事、好事;
3、领导干部之间要经常谈心交心,谈心时要本着坦诚相见、实事求是、和谐共事、增进团结的原则和目的。
第八十六条 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中心组学习情况,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每年向党员、群众和上级党组织通报和报告一次中心组学习情况。
第八十七条 要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际工作。
第十五章 附则
第八十八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八十九条 本制度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照上级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