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设计依据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及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以上所列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均指现行的最新标准;各个系统还应符合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消防验收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设备选型要求
招标人接受以下品牌的设备: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海湾 2、 气体灭火系统:艾尔索 四、系统设备及材料要求
1、制造商的资格证明
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各个系统主要产品制造商的投标授权书;投标人负责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其设计均须为有关方面认可的产品,并须由具有5年或以上生产同类型产品经验的制造商提供。 2、若招标人认为其收到的投标文件违反本技术文件的基本要求,或修改技术文件的条款、工程范围或其他要求时,招标人保留其拒绝接受该类投标的权力。
3、投标人须确保本工程范围内各个系统安装及运行均达到有关规范的要求。
4、除本技术文件另有指定外,投标人须对其承包合同中的所有工作做出质量保证,而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
5、投标人如认为本技术文件或图纸中的要求或说明,对其所保证或所负的责任并不适用或不一致,必须在投标时详尽列出。
6、若在保修期满后,发现潜在的问题,经鉴定是由于投标人在选材或施工等方面的责任造成的,仍由中标人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不能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推诿; 7、设备的更换
1)如投标人认为确须采用非投标时招标人所建议的设备或材料,应提交书面论证材料,获得招标人的认可后方可使用,而该设备及材料也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