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误工期超过该节点计划工期的15%时,并且不能采取令招标方信服的赶工补救措施;2、质量方面:出现重大的质量问题,经招标人、陕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提出,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因为质量问题通报两次者;3、安全问题: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经监理单位提出,在有限的期限内没有得到整改;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因为安全问题进行通报两次者;因以上原因,除终止施工合同外,还对中标人进行合同价款3%的处罚,另由于终止合同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14、本工程质保期为贰年,质保金的返还须经招标人物业管理部门的签字确认。
15、投标单位中标后,招标人要求增加的属于本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增加,费用按照投标单价计算。
西安万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