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系统强化阶段行政与行政诉讼法(i)(3)

2025-09-19

C. 马某向工商局提出的申请材料有错误,但可以当场更正,工商局允许马某当场更正

D. 田某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时,提交的说明书不符合法定形式规定,但是专利局并未当场告知也未在5日内告知田某需要补正的内容.那幺田某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正确答案: D 参考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 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 申请;(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 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 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由此可知,选项ABC正确,D错误。 查看评论(0)

题目: 第 18 题 (ID: 32968 ) 某企业变更法定代理人,到县工商局去做变更登记。变更登记2年后,发现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疏忽未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导致作出了错误的变更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工商局应当如何处理? 选项: A. 吊销企业营业资格[ 考点精析4097 ]

B. 撤销变更登记,恢复到原来的登记状态

C. 注销企业登记,给予企业适当补偿[ 考点精析4098 ]

D. 撤销企业登记,对于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要予以赔偿

正确答案: B 参考解析: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对严重违反工商行政管理秩序的企业给予的一种行政处罚,本题中企业并没有违法行为,不能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本案工商局应当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所以A选项错误。

行政机关的错误变更登记是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所致,根据责任行政原则的要求,有行为必有责任、无责任即无授权,本案工商局应当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消除这一错误的行政行为只需撤销变更登记,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即可。所以B选项正确。 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不是行政处罚措施,只是消灭企业法人资格的一个正常程序,行政机关可以依申请进行。在本题中,发生错误的是变更登记,不能注销企业执照,所以C选项错误。

“企业登记”是不能撤销的,是因为一旦撤销,会导致该企业在法律上消失。在本题中,发生错误的是变更登记,只要将该错误的变更登记撤销,足以纠正错误。因变更登记错误,而撤销“企业登记”显然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违反合理行政原则。 查看评论(0)

题目: 第 19 题 (ID: 37584 ) 拟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涉及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10部门的相关职责,下列说法正确说的是:

选项: A. 该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应当由上述部门以联合制定

B. 由于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职责,只能由国务院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制定

C. 该办法既可以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也可以由十部门以规章的形式联合予以制定

D. 该办法只能由十部门以联合行政法规的形式予以制定

正确答案: C 参考解析:

根据《立法法》第72条的规定:“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由此可知,该办法既可以由是部门以联合规章的形式发布,也可以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故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 查看评论(0)

题目: 第 20 题 (ID: 37601 )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编制工作,实行中央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B.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在设置机构、核定编制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

C. 上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要求下级人民政府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行政机构

D. 下级任命的政府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受上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的领导

正确答案: B 参考解析: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 编制管理条例》第4条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编制工作,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可知,A项表述不正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6条第2款之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在设置机构、核定编制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机构实有人员不得突破规定的编制。禁止擅自设置机构和增

加编制。对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的,不得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可知,B项表述正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7条之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不得干预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不得要求下级人民政府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行政机构。”可知,C项错误。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5条之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履行管理职责,并对下级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由此可知,上、下级之间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是业务指导与监督关系,而非领导关系。因此,D表述错误。 查看评论(0)

多选题:共( 20 )道

题目: 第 1 题 (ID: 18895 ) 以下哪些不属于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处分的种类? 选项: A. 记过

B. 降职

C. 降级

D. 辞退

正确答案: BD 参考解析:

《公务员法》第56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因此选项AC均属于处分的种类,不当选。 《公务员法》第47条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只是公务员职务升降的方式之一,是公务员能力的体现,而不是对其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因而不属于处分的种类,当选。

辞退是因为公务员担任公职存在缺陷,国家单方面解除公务员与机关之间公职关系的制度,也不是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不同于开除。故本题答案为BD。 查看评论(0)

题目: 第 2 题 (ID: 26314 )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 行政机关作出复议决定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复议决定的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B.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但是,从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C. 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D. 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正确答案: ACD 参考解析: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所以选项A正确。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B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3条: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CD选项正确。 查看评论(0)

题目: 第 3 题 (ID: 27380 ) 刘某因使用报废车辆运输被公路管理机关执法人员李某拦截,李某口头作出罚款20元的处罚决定,并要求当场缴纳。刘某要求出具书面处罚决定和罚款收据,李某认为其要求属于强词夺理,拒绝听取其申辩。关于该处罚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 该处罚决定不成立,刘某可以拒绝 [ 考点精析4045 ]

B. 该处罚决定违法,刘某缴纳罚款后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C. 该处罚决定不成立,刘某缴纳罚款后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 考点精析4176 ]

D. 该处罚决定无效,刘某可以拒绝

正确答案: BD 参考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本题中,李某拒绝听取申辩,据此,可知该行为因缺乏形式要件而不成立,刘某当然可以拒绝。A选项正确,不应选。

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是以行为的成立为前提的,而该处罚决定由于程序违法根本不成立,当然

谈不上违法、无效了,BD选项错误,当选。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一)项的和《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C选项正确,不当选。 查看评论(0)

题目: 第 4 题 (ID: 27653 ) 甲购买汽车从事货物运输,但未办理税务登记,且一直未缴纳税款。某县国税局要求甲限期缴纳税款2000元并决定罚款1500元。后因甲逾期未缴纳税款和罚款,该国税局将甲的汽车扣押,甲不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 对缴纳税款和罚款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诉讼[ 考点精析4207 ]

B. 甲对上述三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应向某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申请[ 考点精析4144 ]

C. 对扣押行为不服,甲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考点精析4176 ]

D. 该国税局扣押甲汽车的措施,可以交由县交通局采取[ 考点精析4114 ]

正确答案: BC 参考解析: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规定,纳税争议案件属于复议前置案件,而税收处罚、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以及税收保全措施案件,属于复议选择案件。因此,A选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B选项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对该扣押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C选项正确。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1条的规定,本法第37条、第38条、第40条规定的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的权力,不得由法定的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行使。故在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的情况下,税务机关扣押纳税人的财产,只能由法定的税务机关行使,因此,该国税局不能委托交通管理部门扣押甲的车辆。故D选项错误。 查看评论(0)

题目: 第 5 题 (ID: 27655 ) 某区公安局为了加强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于2005年6月发布了一个决定,要求在该区内的居民住户每月向公安局交纳治安费50元,企业每月向公安局交纳治安费500元。区公安局根据这项决定向某私营企业收取治安费500元,该企业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 该企业可以对区公安局发布的这项决定单独提起行政复议

B. 该企业对区公安局征收治安费的行为既可直接申请复议,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C. 该企业申请复议时,除以市公安局为复议机关外,也可向区人民政府提请复议

D. 若市公安局先已依法受理该企业的复议申请,则在法定期限内该企业不得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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