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绩效工资考核细则(试行)
(该细则为本校附属初中班主任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推动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德育工作,提高我校班主任队伍素质,发挥班主任在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班主任考核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考核的对象是全校所有的班主任,考核的办法采取量化评分,基分为110分,考核的内容包括行政值周检查(50分)、公物管理(10分)、综合治理(10分)、卫生(10分)、学额巩固(10分)、班主任出勤(10分)、班级人数(10分)、奖惩情况(为基分以外的加减分)等八项内容。对班主任的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班主任部分)的依据,班主任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等于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除全校班主任考核总积分乘班主任个人考核总积分。
一、行政值周检查(50分)(值周组提供)
学校行政值周检查组,按照《行政值检查细则》的内容,以周为单位计算出各班所得分数,学期结束累计汇总。计算方法为:根据分数转化成名次,再根据名次转化成分数,第一名为50分,最后一名为35分,根据不同学期的班级数确定级差,级差等于15除全校班级总数减1。
二、公物管理(10分)(总务处提供)
学校各种公物由班主任配合总务处管理,班级公物评比办法见《公物管理细则》。计算方法为:根据分数转化成名次,再根据名次转化成分数,第一名为10分,最后一名为6分,根据不同学期的班级数确定级差,级差等于4除全校班级数减1。
三、卫生(10分)(政教处、团委提供)
学校卫生由政教处、团委负责检查评比,政教处负责寝室卫生,团委负责环境、教室卫生,班级卫生评比见《教室环境卫生评比细则》、《寝室卫生评比细则》。计算方法为:根据分数转化成名次,再根据名次转化成分数,第一名为10分,最后一名为6分,根据不同学期的班级数确定级差,级差等于4除全校班级数减1。
四、综治工作(10分)(保卫科提供)
学校综合治理由保卫科负责检查评比,班级综合治理评比见《综合治理评比细则》。计算方法为:根据分数转化成名次,再根据名次转化成分数,第一名为10分,最后一名为6分,根据不同学期的班级数确定级差,级差等于4除全校班级数减1。
五、学额巩固(10分)(教务处提供)
各班学额巩固由教务处负责检查核实,会计室配合,每年秋季入学参加校方责任险人数减下期交费注册人数的差为该班学生流失数,每流失1人扣1分,此项不设最低分。
六、班主任出勤(10分)(值班组提供)
班主主任出勤依据值班组的检查记录,早自习、课间操、集会每缺1次扣1分,每迟到、早退1次扣0.5分,此项不设最低分。
七、班级学生数(10分)(教务处提供)
班级学生数由教务处负责核实,以每学期期末检测学生数为依据,班级学生数在50人以上的为10分,班级学生数在30—50人的为8分,班级学生数在30人以下的班级为6分。
八、奖惩情况(为基分以外的加减分)
1、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各种奖励的班级,分别加8、6、4、2分。
2、班级好人好事,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具体情况由考核小组研究奖1分。
3、学校举行的大型活动,班主任能积极响应,按时参加,出色地完成任务,由组织活动科室给予奖励加1分。
4、班级学生出现矛盾纠纷,班级内部解决的不扣分,交值班组或保卫科处理的扣3分,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的扣5分。
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该细则为本校附属初中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 为适应我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岗位责任制,努力完成本职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师绩效工资考核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考核的对象是全校所有在编在岗教师。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扣除行政值周补助其余部分,考核办法为量化评分,分为班主任、教师工作量和教师综合考评三部分,其中,班主任按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总额的20%分配,教师工作量按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0%分配,教师综合考评按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30%分配。根据考核对象实际表现,在自查自评基础上,由学校考核小组,逐项对照核实,打出实际得分,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基础上,确定教师考核结果。
一、行政值周。行政值班组长每人每月补助120元,行政值班组员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二、班主任(20%)。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依据《班主任考核细则》。
三、工作量(50%)。教师的工作量包括实际课时量和兼职工作折合成的课时量两部分,每课时为1分,该项不设基本分,以教师两项工作量的实际得分作为分配50%的激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该项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等于该项所有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除该项全体教师工作量总积分乘该项教师个人工作量积分。
一)教师课时工作量。实际课时量得分是指教师每学期实际上课的节数,每节课1分,超过平均工作量的部分每节课2分。
二)教师兼职工作量。教师兼职工作折合成的课时量是指教师兼任非教学一线岗位工作折合成的课时量,兼职多个岗位的教师按照工作量最大的岗位计算,不重复享受。
1、副校长满工作量为每周3课时。 2、各科室主任、副主任每周3课时。 3、教研组长、教辅人员每周1课时。 4、打字员每周6课时。
5、其它非常规性工作每次1课时。
四、教师综合考评(30%)。教师综合考评按照教师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教师综合考评基本分为100分。该项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等于该项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除该项教师综合考评总积分乘该项教师个人综合考评积分。
一)德(20) 1、扣分项目
(1)符合《市教师违规违纪处分办法(试行)》第三条之规定的教师扣5分。
(2)符合《市教师违规违纪处分办法(试行)》第四条之规定的教师扣10分。
(3)符合《市教师违规违纪处分办法(试行)》第五条之规定的教师扣15分。
(4)符合《市教师违规违纪处分办法(试行)》第六条之规定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教师不得分。
2、加分项目
(1)教职工发现并制止学生违纪,发现并上报重大违纪事件,每次奖励1分。
(2)主动上前制止处理突发恶性事件,奖励2分。
(3)表彰加分:校级加2分,市级加4分,省级加6分,国家级加8分。
二)能(40)
1、基本得分(40分)
(1)、备课(10分)。采用先周备课制度,一课一案每少一案扣1分。每学期学校检查三次,根据教案能否体现《课程标准》或大纲的精神、编写的格式、教案的篇数等,评出等级给分,分别为:优(11分含奖励1分)、良(9分)、合格(7分)、不合格(0分),每学期结束教案由学校统一存放到档案室。
(2)、课堂教学(10分)。采用学生评教,学生评教此项成绩由学生评教求出,评教每学期不少于2次,每班高、低各去掉10%之后求平均分,然后在同一个班级内的老师转化成名次,根据名次转化成分数,乘10%得出教师该项得分。
14人 1 2 3 4 5 6 7 100 98.5 96.9 95.4 93.9 92.3 90.8 13人 1 2 3 4 5 6 7 100 98.4 96.7 95 93.4 91.7 90 12人 1 2 3 4 5 6 7 100 98.2 96.4 95.6 92.7 90.9 89.1 11人 1 2 3 4 5 6 7 100 98 96 94 92 90 88 10人 1 2 3 4 5 6 7 100 97.8 95.5 93.3 91.1 88.9 86.6 9人 1 2 3 4 5 6 7 100 97.5 95 92.5 90 87.5 85 8人 1 2 3 4 5 6 7 100 97.2 94.3 91.4 88.6 85.7 82.9 7人 1 2 3 4 5 6 7 100 96.7 93.3 90 86.7 83.3 80 6人 1 2 3 4 5 6 100 96 92 88 84 80 5人 1 2 3 4 5 100 95 90 85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