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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以变更图章标明变更修改依据。
(十)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并在图标上方或旁边以文字注明变更修改依据。
(十一)对发生设计变更的工程项目,要求编制设计变更汇总表,该汇总表组卷时应放在所有设计变更通知单之前。
(十二)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横向按手风琴式折叠,竖向按顺时针方向向内折,图标栏露在外面(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
三 工程文件归档的时间、套数要求 (一) 归档的时间:
1.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验收后进行。
2.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3.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应根据滁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以下简称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对文件真实、完整、准确、系统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二)归档的套数:
1. 工程档案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市城建档案馆。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3.凡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立卷归档。
四 工程文件立卷的原则与规格 (一)立卷的原则与方法:
1.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一个工程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立卷。
3.工程文件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技术文件、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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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文件及声像、电子档案五部分。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按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等立卷,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立卷,施工技术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立卷、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立卷,声像、电子档案按单位工程立卷(声像、电子档案的归档参见有关规定)。
(二)卷内文件的排列:卷内文件必须按本手册第二章的类别和顺序排列,图纸按专业图纸目录的顺序排列。
(三)案卷的规格:文字材料厚度不超过3厘米,图纸厚度不超过4厘米。印刷成册的工程文件保持原状。
五 案卷的编目
(一)卷内文件页号的编制:
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自成一卷,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号。 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页号。 (二)卷内目录的编制:
1.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样式符合附录A。 2.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3.文件按照卷内目录的顺序排列 , 如果在施工中不产生的文件 , 在卷内目录上不用打印出来。
4.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一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5.文件编号:填写文件的文号、施工用表编号或图号。 6.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7.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或起止日期。
8.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三)卷内备考表的编制:
1.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尾页之后,样式符合附录B。
2.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案卷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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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案卷封面的编制: 1.案卷封面样式符合附录C。
2.档号、档案馆(室)号和缩微号待移交市城建档案馆时统一填写。
3.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内容,由①工程名称、②分部工程、专业名称或里程、③卷内文件内容三部分构成,其中③卷内文件内容必须符合《滁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移交一览表》(附录A)中所列案卷内容(标题)的要求。
4.当同一类文件数量较多,可以组成多卷时,这些案卷的题名相同,题名后面加上括号,括号内以简短文字概括本卷内容。
5.编制单位:填写卷内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有多个形成单位时,选择其中一个主要的,其余用“等”代替。
6.编制日期: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7.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封面必须采用计算机打印。
8.委托境外设计、施工的建设工程,其卷内目录和案卷封面必须采用中文和外文两种文字。
六 案卷装订与装盒
(一)案卷装订:文字材料必须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四等分三孔左侧装订法,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图纸不用装订。
(二)案卷的装盒:工程档案移交时必须按案卷顺序装盒,案卷较薄时,可多卷装入一盒(至多不超过4卷)。
(三)卷盒的填写:卷盒封面无须填写,只须在卷盒脊背的“档号”栏填写本盒内案卷的卷号,“案卷题名”栏填写工程名称。
七 档案的移交
(一)凡列入市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必须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原件)。
(二)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三)工程文件立卷装盒后,由建设单位汇齐全部工程档案,送市城建档案馆检查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移交。不符合规定的,整改合格后,再办理移交。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时,应办理移交手续,提交《城建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二份(附电子文件),一份交市城建档案馆,一份存移交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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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结合滁州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对上述一些条款给予以下说明:
四 工程文件立卷的原则与规格
第(三)条 档案资料必须按目录装订成卷,每一卷在200页左右。
五 案卷的编目
第(一)条第1点 建设单位报送的资料按照前期、施工、监理、竣工、图纸统一编卷,并标明卷号,例如:卷001——卷100。
第(一)条第2点 每卷都要有卷内目录,例如:XX工程文件(卷1)目录,页码一律用打码机打页码。如果文字资料有复印件的在备注中标明,并在备考表中说明。
第(一)条第3点 合同、证件等,不要装订,放在每一卷后面,但目录要打出来。例如:
序号
第(一)条第4点 卷内备考表说明本卷情况,本卷附件多少,复印件及缺失件情况说明等。
六 案卷的装订与装盒
第(三)条 档案盒上的文字一律用铅笔书写,正面题名注明本盒所装的资料情况,侧面依次书写资料类型、卷号及工程名称,例如:甲方资料、卷1、XX工程。
七 档案的移交
第(三)条 档案馆出具城建档案移交书,报送城建档案馆必须提交电子目录,电子目录和纸质卷内目录要对应。
XX XX 施工合同 责 任 者 文件材料题名 编制日期 XX年XX月XX日 起止页号 附页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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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卷 内 目 录
序 号
责 任 者 文件材料题名 编 制 日 期 起 止 页 号 备注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