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发展 保障改善民生 率先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让广大城乡居民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是统筹城乡发展、把我市建成一流省会城市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现代化大都市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太原市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省人社厅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标一流,乘势而上,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2010年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全覆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目前正稳步推进,将在年内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全覆盖。现就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住发展机遇,率先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 去年以来,太原市把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列入2010年为老百姓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比国家提出的2020年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全覆盖的目标提前了10年。“新农保”制度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和广泛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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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制度的全面建立使农民群众有了养老保障,极大地改善了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现状,广大农民在“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实现了 “养老不犯愁”的愿望。一是先行试点,夯实基础。2009年,太原市清徐县、古交市、尖草坪区被确定为国家“新农保”试点县,开展了“新农保”试点工作。一年内,试点县(市、区)农民的参保人数就达到25.95万人,占到应参保人数的80.19%,4.65万名6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全部每月领到不低于55元的基础养老金,试点工作的开展为全市全面推行“新农保”制度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典范。二是完善制度,全面覆盖。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全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行了《关于全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使我市在全省十一个市中率先实现“新农保”制度的全覆盖。三是加大投入,提高待遇。全市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各级财政投入达到1.1亿元。实行“新农保”制度后,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迎泽区、杏花岭区、古交市等地在落实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保障水平,迎泽区将基础养老金由市确定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5元;杏花岭区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古交市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极大地改善了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去年全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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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保”参保人数达到55.2万人,完成省下达任务28.4万人的194%;征缴保费1.49亿元,完成省下达任务0.4亿元的373%。2010年11月,省厅在我市召开新农保现场会,在全省交流推广了我市的经验。四是扩大试点,完善制度。为了积极争取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今年以来,我市抓住国家扩大“新农保”试点的机遇,多次给省人社厅汇报我市工作进展情况,在省人社厅和张健厅长的大力支持下,省政府已经将我市小店区、迎泽区、杏花林区、万柏林区、阳曲县、娄烦县等6个县(区)列入了国家新农保试点。这样,太原市10个县(市、区)全部成为国家新农保试点。全市12.1万名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可全部享受到中央财政支付的基础养老金,总计达8031.1万元,让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
二、填补制度空白,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方面,由于全省都没有建立此项保险制度,因此,今年初,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省先行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彻底解决这部分群体的养老保险问题。一是及早调查研究。通过入户走访等形式,开展了对全市非从业城镇居民摸底调查工作,做了大量的数据测算,讨论论证等准备工作,使全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有了第一手翔实的基础资料。二是列入重点工作。在今年的《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廉毅敏市长明确指出“对养老保险制度未覆盖的城镇居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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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在全省率先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为此,我局在充分调查研究,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太原市关于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之后又组织召开了多种形式的座谈会、征求意见会,反复研究讨论,并征求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意见,根据上级部门的精神和征求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廉市长作了重要批示,同意尽快推行这项惠民政策。三是实现全面覆盖。6月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根据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建设一流省会城市的总体要求,经过积极争取,全市10个县(市、区)全部列入国家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我市将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政策要求,按时启动这一新的保险制度。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填补了社会保障制度的空白点,使城镇居民享受到了从未有过的社会保障待遇。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无缝对接,将在全省11个市中率先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三、强化经办管理,确保养老保险全覆盖落实到位 胡晓义副部长一再强调说:三分政策七分经办。只有把经办管理做好、做扎实,保险工作才能取得成效。我们在坚持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对有关政策进行具体细化,进一步增强了制度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全市各县(市、区)经办机构结合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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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经办工作,探索出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了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一是组织领导到位。2010年,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和推进“新农保”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成立了以县(市、区)委书记、县长为组长,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组成的“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的统筹规划、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也分别成立了试点工作的专门领导机构,组建了能力强、效率高的工作班子,有力推动了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制度建设到位。我们把制度建设作为经办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制定我市的《实施意见》的过程中,在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上,充分发挥“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的作用,对缴费标准、政府补贴等方面做了细化和明确,增强了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吸引力,做到了既有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的普惠性,又有中青年缴费的激励性;政府的补贴,既补“出口”又补“入口”,各级财政职责分明;既注意政策逻辑的严谨合理,又注意政策表述的简明直观。同时还逐步建立健全了业务、财务、统计、稽核等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一套较为有效的经办运行制度和机制。三是队伍建设到位。为提高经办人员贯彻执行政策能力水平,我们多次深入县(市、区),采取以会代训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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