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燃气发展规划与建设的有关情况
汇 报
隆回县人大常委会:
近年来,我县燃气事业得到快速发展,管道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齐头并进,为优化我县能源结构、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燃气发展规划滞后,燃气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制约我县燃气事业的发展建设,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城镇燃气管理工作,促进燃气行业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特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燃气中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严重滞后
根据《湖南省远期天然气长输管线发展目标》,其中邵怀支线全长260公里,中途设隆回分输站和中方分输站,是我县天然气发展的重大机遇,但我县尚未编制与之配套的燃气发展专业规划;同时,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镇燃气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燃气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并于2012年底前完成各市州、县市燃气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其中“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是行政许可重要的前置条件,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滞后将严重影响我县燃气事业的发展和有效管理。为顺利完成省厅工作要求,我县现在就必须安排专项经费,由燃气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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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我县燃气发展规划。
二、须加强部门协调,进一步落实我县燃气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管理。
为提升城市品位,提高环境质量,县政府积极引进并推广城市管道燃气项目,《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6条和隆政办函[2004]87号文件明确要求:“城市燃气规划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商品房、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及道路桥梁等市政建设,建设单位必须按照燃气专业规划,将管道燃气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燃气专业规划范围以外的十层以上住宅建设和高度在24米以上需要使用燃料的其他民用建设,须配套建设管道燃气设施。其他在建工程未配套管道燃气设施的应补建。”但这些规定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中并没有得到重视和落实,绝大部分房屋在初步设计时根本没有考虑管道燃气设施的敷设安装,导致我县住宅管道燃气安装不规范,管道裸露、架空现象严重,有的楼盘根本无法安装管道燃气,即影响楼房美观,也带来一定安全隐患。为提高我县燃气普及率和保障能力,根据《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要求,需要城镇燃气供应的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时,应征求燃气管理部门意见,工程竣工验收时,燃气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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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验收情况应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切实执行管道燃气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政策。
三、制约我县管道燃气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1、现有LNG场站已不能满足管道燃气发展要求,须在城东、城南征地筹建LNG储备站、CNG汽车加气站和长输管线接收站。现有的LNG场站座落在320国道旁,随着城市扩容,周边民用建筑越来越多,给场站安全运营带来隐患,燃气应急储备制度也要求政府加强燃气应急储备设施的建设,目前我县唯一的LNG场站难以在突发情况下给全县管道燃气用户提供应急气源保障,随着管道燃气二、三期工程的全面铺开,在其他区域另建LNG储备站迫在眉睫。根据友联燃气公司的发展规划,拟在城东、城南各征地10亩各建一座LNG储备站;为承接西气东输邵怀线隆回分输站建设要求,在城南征地10亩建一座长输管线接收站和一座CNG汽车加气站;征地30亩建设天然气管理服务中心,目前正在与省发改委联系,希望能初步确认选址。请政府及各级领导对燃气企业的征地工作给予支持帮助。
2、气价倒挂,企业连年亏损,亟待政府调价。
我县管道燃气执行的天然气供气价格一直是2008年物价部门核定的4.18元/方,随着近几年物价的快速上涨和上游气源供应价格的多次上调,居民用气价格与供气成本价格形成严重倒挂,自投入运营以来,虽然政府和主管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减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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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费用,但友联公司目前一直在亏本经营,市场占有量越大,亏损越严重,极大打击公司发展积极性和清洁能源的推广力度。长此以往,公司将难以为续,如果不能给全县6000户管道燃气用户提供稳定气源,将给我县的社会稳定带来重大隐患。迫切希望物价部门尽早调研,组织听证,合理上调管道燃气的政府定价。为我县的管道燃气事业提供合理的微利空间和发展动力。
四、要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1、尽快划定我县燃气管道设施保护范围,制定和实施燃气设施保护方案
由于个别群众和施工企业缺少燃气管道安全保护意识,野蛮施工、乱挖乱占,我县随意挖断燃气管网的现象时有发生,为确保公共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省厅要求,燃气主管部门要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划定我县燃气管道设施保护范围,制定和实施保护方案,并向社会公布,于年底前将保护方案报送省厅备案。规划放线或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须到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道设施的相关情况,会同施工单位与燃气企业共同制定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时,要组织相关部门对管线保护方案进行会审。燃气企业派专业人员给予现场指导。对随意破坏燃气管道设施工企业,我局和其他相关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其纳入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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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加强应急储备设施建设,制定紧急调度措施。
目前我县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的储罐储量较小,且为不同气源,目前液化石油气企业已经在积极筹备第2座液化气储备站的选址立项工作,LNG应急储备站也应加快建设步伐,在燃气供应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才能及时采取动用燃气储备、紧急调度等应急措施。
3、燃气管理部门急需配备应急必要的应急装备、器材和经费保障。
我县现有燃气企业2家(均设偏远郊区),已建成城区燃气管网约130公里,瓶装燃气网点32家,网点遍及全县每个乡镇,燃气监管点多面广线长,同时,省财政取消了燃气管理中的各项行政收费,我燃气管理部门缺少必要的监管经费和执法应急专用车辆及检测装备,为确保我县燃气管网安全高效运行,加强燃气执法力度和安全检查效率,提高燃气应急响应保障能力,请政府拨付我燃气管理部门必要的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和装备。
我县燃气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建设,是我县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请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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